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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实验学校视频监控系统资料拷贝、复制规章制度一、总则1、学校视频监控资料属于学校内部资料,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2、未经学校相关部门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拷贝、复制、传播视频监控资料。3、监控管理及视频拷贝复制由安全办公室负责,视频由巩如斌主任管理。二、拷贝复制申请与审批1、学校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拷贝、复制视频监控资料的,必须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用途、时间、地点、人员等具体信息。2、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3、未经审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拷贝、复制视频监控资料.三、拷贝复制操作1、拷贝复制操作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拷贝复制的视频资料清晰、完整、准确.2、在拷贝复制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泄露视频资料内容。3、拷贝复制后的视频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传播或用于其他用途。四、违规处理1、对于未经授权擅自拷贝、复制、传播视频监控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2、对于在拷贝复制过程中泄露视频资料内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全校师生务必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学校将严肃追责。致远实验学校20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