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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水库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审查类型先审后批。三、审批依据(一)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7号令)第十七条。(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三)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权限的通知(渝水建(2022)4号)。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1 .审批对象:建设单位或个人。2 .市级审批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大中型水库。3 .区县(自
2、治县)审批范围: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小型水库。4 二)准予许可条件1 .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码头修建地点不在水库大坝坝体上。2 .渔塘、码头修建地点与大坝坝脚和泄洪、输水建筑物保持一定距离,不影响大坝工程运行安全、防洪安全和工程管理、防汛抢险工作。3 .修建渔塘、码头不影响水库水质。八、禁止性要求(一)影响大坝安全。(二)不符合大坝管理要求。(三)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九、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I大坝管埋和保妒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埔许可申请表电子1份2码头、渔增建设方案及图册册质20份3I1.对大坝及其昭加结构的影响评价报告纸质20份4影响评价
3、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电子1份需由水瘁管理单位出具,经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5第三方协议书电子1份非必要。建设项目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提供项目法人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书或其他文件.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注:向市水利局提交申请需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板块提交。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二)审查: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
4、含现场踏勘),材料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审查意见;材料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法人按要求修改完善材料,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若需要听证的,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三)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予许可决定。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听证等时间)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行政许可决定。十六、结果送达申请人可到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
5、获取许可决定,也可联系大厅(窗口)申请邮寄领取。十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详见附件3。十八、咨询途径申请人可选择现场咨询或电话咨询,详见附件1和附件2。十九、投诉渠道申请人可选择电话投诉渠道或现场投诉渠道,详见附件1和附件2o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办事大厅地址和办公时间详见附件1和附件2。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杳询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附录:1.流程图2.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申请表流程图受理VK*孙何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申请表申请事项申话单位(人)法定代表人工程地址申请人营业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电话电子3箱申请事项的主要内容我(单位)承诺本事顼不涉及第三方利益,若涉及第三方利益,我(单位)承诺将妥善解决,并承担相应法律贡任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申请人(签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