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市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XX市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优化区域资源供给配置,完善救助服务体系,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我市救助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和改革转型,切实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结合我市救助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救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完善救助管理工作
2、体制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探索符合我市工作实际的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建设新路径,实现全市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二)总体思路。开展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建设(以下简称:区域中心站试点)试点以市救助站为单位开展,建立健全以市救助站为中心,县(区)级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为基础,乡镇(街道)、村(社区)为补充的“四级联动”救助管理工作网络体系。区域中心站原则上承接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内滞留受助人员的寻亲服务、照料安置、跨省护送和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等,同时承担全市社会性、突发性事件的临时救助帮扶,家暴庇护和涉外人员援助帮扶,以保障生活无着的临时遇困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三)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
3、年,全面完成救助管理工作提质增效和创新转型工作,实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临时遇困人员应救尽救、凡困必帮,救助管理机构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救助管理工作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二、试点任务着力推进区域精准救助、寻亲服务、站内照料、接送返乡、落户安置一体化发展,协同开展家暴庇护、涉外援助、应急救助等工作。(一)健全完善体制机制1.完善救助服务协调机制。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通过协同巡查、主动会商等方式加强部门协同,推动市、县(区)建立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协调机制。2.建立激励机制。紧紧抓住市、县两级平安(综治)
4、建设考评机制,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完善救助激励约束机制,常态化开展考评工作。(一)建立完善救助网络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区域中心站试点建设,完成救助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优化软硬件设施,盘活区域内各类存量设施、设备、网络、技术、人才等自愿向县(区)级救助管理机构延伸,提高资源利用集约化水平。推动没有救助机构的县(区)建立临时救助点、咨询引导点,确保市、县(区)有救助机构(救助服务点),实现救助服务场所全覆盖。2 .完善救助服务网络形式。充分发挥智慧城管救助服务平台和I1.O应急联动机制,在市区打造“30分钟救助圈”,形成“发现、受理、派遣、处置、
5、核查、救助”闭环流程。建立以市救助站为主体、县(区)救助站为辅,没有救助机构的XX区、XX区、高新区和XX、XX、XX开发区以及乡很(街道)、村(社区)为依托,街面流动救助为补充的救助网络,提升救助服务网络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探索构建区域大救助”体系,融合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未成年人保护为一体的救助网络。3 .优化救助服务供给途径。对遭遇极端天气、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陷入生活无着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生活无着临时遇困求助人员,提供应急性、过渡性、便利性救助帮扶和食宿等基本生活救助,并视情提供相应的生活照顾和便利条件。4 .扩大救助服务社会参与度。加大引进社工机构
6、开展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劝导、救助和护送入站工作,培育壮大志愿服务组织,积极鼓励引入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和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建立街面流浪乞讨人员动态管理网络信息化,优化主动发现报告机制,提升救助服务网络社会参与度。(三)提升救助服务质效1 .做好精准救助帮扶。对各类离家在外身陷生存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的生活无着人员,提供食物、衣物、生活用品、住处、返乡乘车凭证等救助帮扶。根据受助人员的性别、年龄、身心状况等安排分类救助、分区管理,提供生活照料、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等个性化、关爱型救助服务。2 .深入开展寻亲服务。区域中心站积极发挥自身队伍专业强、技能精的资源优势,通过提级办理、下沉县(
7、区)级救助管理机构、链接公安资源等多形式协助县(区)级救助管理机构和长期滞留受助人员安置机构开展寻亲服务。各县(区)救助机构送往市级公办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且查无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区域中心站协调市公安部门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并及时反馈比对结果。3 .提升专业照护服务。区域中心站主动承担本地区救助管理机构内身份信息不清、寻亲困难且病情稳定的滞留受助人员的站内照护服务,提供生活照护、寻亲服务、社工帮扶、心理疏导等可持续的专业服务。市救助站通过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等方式提供专业照护服务。4 .强化接送返乡保障。积极承担或配合全市各县(区)救助机构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的跨省接送工作,对口地区统一设置为全国各地,
8、注重与省外地区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加强协作配合。县(区)级救助管理机构原则上不开展跨省接送工作,要依托市级区域中心站开展跨省接送工作,确有必要实施跨省接送工作的应向区域中心站报告并接受其指导。健全完善源头治理、回归稳固等制度5 .优化落户安置举措。各级民政部门统筹市、县两级长期滞留流浪乞讨受助人员落户安置的公办福利机构落户渠道,采取市级统一安置、县(区)级分散安置、市县(区)跨区域安置等多形式落户安置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身份甄别、寻亲服务,并配套建立杳明身份信息的已落户籍退出机制,畅通流浪乞讨临时救助和特困供养长期安置的双向通道,形成长期安置即集中供养和查明身份即取消个体户籍的进出机制。跨
9、区域落户在市级公办福利机构并纳入特困供养的,由各县(区)财政予以保障。6 .提供庇护救助服务。区域中心站开辟专门服务区域设立家暴庇护场所,及时接收公安机构、妇联等有关部门护送或主动寻求庇护救助的受害人,为家庭暴力受害人、被拐卖受害人提供临时庇护救助服务,根据受害人客观需求提供转介服务。7 .开展涉外援助服务。区域中心站可受市外办、台港澳办的书面委托,为合法入境、居留的临时遇困人员提供临时食宿、通讯、境内外车票等临时援助。对于主动求助的疑似境外人员,及时报请公安机关确认身份信息,属于非法入境、居留的,及时交公安机关处置;合法入境、居留的,及时通报当地外办、台港澳办。各县(区)协调解决涉外人员比较
10、困难的,向区域中心站报告,并接受指导或提级办理。8 .提高区域队伍建设。区域中心站发挥引擎、示范作用,通过举办培训班、工作人员下沉等形式,对县(区)救助管理机构开展救助流程、档案管理、在站服务、街面延伸救助等进行规范化指导、培训和督促,推动各救助管理机构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接待、甄别、管理、服务等业务流程,努力把市、县(区)救助机构建成“规划科学、功能完善、分区管理、服务一流”的救助服务管理机构。三、实施步骤(一)制定实施方案(12月底前)。市救助站结合XX实际,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细化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职责分
11、工,细化工作任务,配套制定完善相应政策措施,规范救助工作流程,为开展试点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完善基础设施(2023年9月至12月底前)。按照区域中心站的要求,对现有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优化,开辟协同救助场所;改造救助生活区,完善生活场所设备设施配备。(三)组织实施开展(2023年9月至2025年9月底前)。试点为期2年,至2025年9月结束。市救助站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职责分工要求,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取得工作实效。试点工作中,要进一步查缺补漏,健全完善相应救助制度、工作流程、协调机制等,做到救助各工作环节有效衔接,救助资源有效整合,区域中心站功能有效发挥,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四)总结
12、推广应用。认真总结提炼试点工作取得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困难问题,提出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向上级汇报。适时编辑刊登推广区域中心站试点先进经验做法,确保到2025年底前,区域中心救助管理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救助站要高度重视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市民政局牵头负总责,市直各成员单位协助配合,民政局分管科室强化督查指导,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市救助站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区域中心站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一)强化协作配合。要充分发挥各级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将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工作作为重点人员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纳入督查调度事项,有力推进救助管理机构实现高质量发展。(三)扩大社会参与。细化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公益项目合作等运行机制,带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同时加强对民间专业救助力量培育监管和社会寻人寻亲问题规范引导。借助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宣传救助管理相关政策、生动实践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