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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交流研讨发言材料二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根据院统一安排,在前期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就如何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下面我谈三点意见:1学纪、知纪一当好读书者古语云:“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对于条例,我们要认真读,反复读,要知其然,更要知其所以然。只有读懂弄通条例的每一条含义,牢记于心,才能外化于行。通过学习条例,我搞清楚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违纪与违法的关系。古人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说这里的小恶就是违纪的话,那么大恶就是违法了,从小恶到大恶,体现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张军院长在年初的讲话中提到的“抓前端,治未病”,“抓末端,治已病”,也可以理解成
2、违纪与违法的关系。违纪了不一定违法,但违法的人一定违纪了,所以条例第四章专门规定了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如何适用纪律处分,违法了,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样要接受党纪的处分。纪在前,法在后,这也是共产党的一贯做法,体现了“惩前患后,治病救人”的精神,防患于未然。第二个是条例的内容非常全面,体现了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的保护,也体现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正所谓“纪网恢恢,疏而不漏”。六大纪律每一章的最后一条都规定了兜底条款。2明纪一当好宣传者在单位如果是个“小头目”,要向身边的人以及自己的部下及时传达学习精神,扩大影响,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让更多的人了解党中央目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在家庭中
3、,让家庭的每一个成员都了解,让党纪在树立良好的家风中起到明辨是非,指引方向的作用,让家庭的每一个成员在处理任何跟家庭有关的事情时都不会迷失自己的方向。不仅要自己学,更要带动身边人一起学,不仅要自己知道,还要让更多的人知道。当所有的人都知道条例的内容并严格遵守时,我们的国家,我们的社会必定会风清气正。3守纪当好践行者通过学习条例,我们发现条例不仅内容全面具体,而且可操作性强,对实际生活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要无条件当好条例的践行者。比如说第十章,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段“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去年针对审计反映的一些问题,我没有推诿,积极整改。第一百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工作中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洪院长在前期学习时绐我们讲到工作作风问题时,强调了在实际工作中要避免“慵懒散、推脱绕”,和条例精神高度吻合。做为一名“小头目”,我们要强调实干快结,冲锋在前,绝不推诿,做好本职工作,为审判这个核心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