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工作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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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免试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完善技能拔尖人才和退役军人免试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通道,确保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激励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苦练技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职类(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下同)、高职专项类免试工作,均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符合条件的我市

2、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和我市户籍退役军人不必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或只参加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中的一项,经录取后可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第四条免试工作应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市教育考试院应制定公开透明、规范严格的申报、审核程序。第二章申报第五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中职类并申请免试入学的,须通过我市当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在校期间获“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

3、下简称国家级竞赛获奖者);2 .在校期间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的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市级竞赛获奖者);3 .通过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对应相同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在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技能证书持有者);4 .获得区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劳动模范);5 .以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身份升入普通高校并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报考第二专科教育学历者(以下简称就读第二专科学历考生)。第六条我市户籍退役军人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高

4、职专项类并申请免试入学的,须通过我市当年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获“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2 .获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市级一等奖;3 .通过参加市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取得高级工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对应相同级别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 .获得区县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第七条考生所获奖项(证书)与报考科类应相同或相近(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判定)。满足第五、六条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须在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时同步申报免试,并如实填报有关信息。第三章审

5、核第八条申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中职类免试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其申报表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应届毕业生须经学籍所在学校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交报名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初审;往届毕业生直接交报名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初审。第九条申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高职专项类”免试的退役军人,其申报表经本人签字确认后,交报名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初审。第十条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完成免试资格初审后,将初审合格名单提交市教育考试院。市教育考试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后报市教委,市教委将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等部门进行审定,并在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免试政策。第四章录取第十一条报考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中职类的中

6、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免试入学按以下办法执行:1 .国家级竞赛获奖者:根据所获奖项,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获奖等级计分:一(金)、二(银)、三(铜)等奖、优胜奖分别计450分、430分、410分、390分赋予。2 .市级竞赛获奖者:根据所获奖项,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420分。3 .技能证书持有者:根据所获证书类别,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

7、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420分。4 .劳动模范根据所在岗位根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专业类时免职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420分。5 .就读第二专科学历考生: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按程序投档录取。第十二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报考”高职专项类”的我市户籍退役军人均免文化素质测试。符合第六条所列条件之一并申请免试入学的退役军人,根据所获奖项或所在岗位,报考高职专科对口专业类,免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按程序投档录取。第十三条退役军人同时符合中职类高职专项类”

8、免试条件的,按其报考类别的免试政策执行。第十四条考生如同时获得多项奖励的不重复累计,按分值最高项计入。具有职业技能测试免试资格的考生,如参加了职业技能测试,以较高的成绩项计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第五章管理第十五条各中等职业学校、各区县教育考试机构、市教育考试院要切实履行免试工作责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资格审查不严发生问题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第十六条考生免试申请表等资料由区县教育考试机构留存,参照我市中小学校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进行管理。第十七条考生应对提交免试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在免试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六章其他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市将作出相应调整。第十九条本办法从2027年我市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起执行。2025年、2026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免试条件及办法按我市当年高等职业教育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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