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121790 上传时间:2024-08-0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8.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工程企业使用登记制度(压力容器)一、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每台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不得投入使用。二、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按照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阀等安全附件的有关文件: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2、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3、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4、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5、

2、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三、本单位对已经办理使用证的压力容器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将使用登记证、登记文件妥善保存。四、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悬挂在压力容器上,并在压力容器的明显部位喷涂使用登记证号码。五、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变化后30日内持有关文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六、压力容器拟停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压力容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取使用登记证。七、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压力容器的,应当在移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向登记机关提交压力容器登记文

3、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移装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登记卡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在原登记机关取得锅炉压力容器过户或者异地移装证明。移装完成后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锅炉压力容器过卢或者异地移装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登记卡、压力容器登记文件以及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八、压力容器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登记卡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九、压力容器只过户不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4、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原使用单位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和新使用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可以同时在登记机关进行。十、压力容器过户并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内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十一、压力容器过户并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和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使用登记证。十二、使用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1、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2、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3、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4、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5、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6、存在事故隐患的;7、安全状况等级为4、5级的压力容器或者使用时间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十三、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