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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员干都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上的发音在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会上的发言党员干部在党纪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会上的发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处于关键阶段,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承“一篇松劲退千寻”的决心,克服停一停、歇一歇的想法,继续在“深”“实”“常”上下足功夫,坚决防止浅层化、装样子、一阵风等问题,切实将党纪党规深烙入脑、铭刻在心、力践于行,以“见底”的状态交出党纪学习“满分答卷”。一、“见底”首先要读原文、悟原理,“寻根问底”学条例。毛泽东曾鲜明指出:“学习一定要学到底,学习的最大敌人是不到底J学纪不深,知纪不全,明纪不透,就容易陷入少知而迷、不知而盲、无
2、知而乱的困境。学纪犹如煮物,须经“猛火熬煮”“微火慢煮”,才能将党的纪律知识要求“煮透嚼烂”,融会贯通,逐步内化为自身的精神追求和力量源泉。要在“猛火熬煮”中,秉持“学不可以已”的精神,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钻研、学深学透,将每一条纪律规定都掌握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要在“微火慢煮”中,坚决克服懈怠情绪和放松思想,头顶问号、心怀热情、不厌其烦地“反刍回味”,形成对于纪律规定的清晰认知,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见底”根本要日日新、苟日新,“海枯见底”遭条例。孟子有云:“虽有天下易生之物也,一日暴之,十日寒之,
3、未有能生者也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学习党纪既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既要做到“学纪持之以恒”,把学习条例作为伴随一生的必修课、常修课,绝不做“一日勤、十日怠”“风过则止、雨停地干”的过客;又要做到“用纪持之以恒”,牢记每一条党纪的背后,都饱含党组织的告诫与嘱托,都饱含血与泪的教训与忏悔,都饱含最基本的敬畏与底线,时刻提醒自己、端正自己;更要做到“守纪持之以恒”,以条例为鞭策,把躺平、不作为、不尽责也当作一种腐败,自觉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保障民生的责任领域、负责区域中走好自我革命的长期之路。三、“见底”关键要常修身、勤正心,“强基固底”用条例。“为
4、学之实,固在践履”。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权威性也在于执行。学纪的最终目的在于守纪、用纪。如果“徒知而不行”,则“与不学无异”。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既要学有所“摆”,摒弃“暗室亏心”的自欺之念,警惕“温水煮青蛙”的麻痹心态,通过警示教育案例,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查摆自己,全面检视自身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做到及时警醒、亡羊补牢,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又要学有所“用二要始终用好党的纪律这把“戒尺”,量出行为失据之戒,及时回舵正航;量出举止失当之戒,及时纠偏回位;量出履职失责之戒,及时对镜正冠。方如是,才能真正将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
5、行,推进“底色”永固,“底蕴”永续。在纪检监察机关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会上的发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这一重要指示,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党的纪律建设的运行机制,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党的自我革命“九个以”实践要求的应有之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将执纪执法相互贯通、一体贯彻,持续放大标本兼治的综合效能。下面,我谈几点体会。促进纪法思维的转换融通。党纪国法都是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基本依据,目标一致、功能相同、优势互补。纪法贯通不仅是在目标任务、措施适用等方面贯通,更
6、重要的是纪法理念的交融共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充分借鉴吸收国家法律法规的法治理念、法律原则、认定规则等,推动党纪党规不断健全完善,使纪理与法理融合更加紧密、纪法贯通更加顺畅。全面从严治党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能以单一模式应对,要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必须打通党纪、国法“任督二脉”,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统筹推进、一体运行。要树立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者和执行者的主体意识,将政治思维、纪律思维、法律思维贯通起来,对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实施一体审查调查,既要将党的领导体现在执纪执法贯通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又要通过执纪执法贯通,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促进纪法
7、规定的衔接运用。推动纪法程序、规则等的衔接是纪法贯通的主体工程,将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有机衔接,才能统筹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匹配、完善处分运用规则三个方面,与时俱进促进执纪执法贯通,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只有在全面系统掌握党内法规、监察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深刻理解把握纪法贯通的内在逻辑、外在架构,才能真正提升贯通运用和执行的工作能力。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抓好学习贯彻,用好纪法“两把尺子”,从案件事实、性质认定
8、和量纪轻重等方面着眼,对违纪违法行为涉及的人、权、事查清楚、弄明白,从而实现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全面调查、充分评价,发挥执纪执法贯通的整体优势。促进纪法效果的融合彰显。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一方面,贯通运用证据标准是判定事实的“准绳纪、法、罪的证据标准、评价体系不同,需要全面客观收集、鉴别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方能作出有理有据的评价判断;另一方面,深化运用政策策略是放大成效的“雷达”。管党治党归根到底是做人的工作,要真正实现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的目的,就必须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等各项措施。要坚持严格执纪执法与讲求政策策略相统一,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综合运用党纪、国法规定的各种惩戒、引导措施,做到精准执纪、纪法协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以上发言,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