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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诊医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门诊管理,提高门诊工作效率,方便患者就医,改善门诊医疗秩序,对医师出诊规定如下:1、门诊出诊医师一般为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呃,特殊情况可由毕业三年以上住院医师出诊。专家门诊需副高以上医师出诊。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诊时由病房同等职称医师替代出诊。2、门诊出诊安排由门诊部负责,门诊部每月26日前排出下月各科室门诊顺序,在门诊及医院网站、内网公示。如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需提前3天与门诊部联系,门诊出诊医师应按照“门诊医师排班表”按时出诊,不得无故停诊。3、专家如遇出差、开会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出诊时,应事先征得门诊部同意,并提前3天通知门诊部,以便及时公告,及时暂停预约挂号。特殊情况来不及调整门诊排班者需临时紧急请示门诊部,以便更改、公示出诊信息4、门诊医师需提前30分钟上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脱岗。违反规定者,按门诊医疗质量考核细则规定执行。6专家门诊医师可以同时接诊挂普通门诊号别的患者,但普通门诊大夫不能接诊挂专家门诊号别的患者。7、门诊各级出诊医师必须服装整洁,佩带胸卡,医德高尚,态度和蔼,廉洁行医,严格遵守门诊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吸烟,并主动向患者宣传戒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