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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解决学生放学早、家长接送难问题,满足广大家长对学生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后服务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1)33号)、XX市教育局等十部门印发XX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教综(2021)XX号)等文件精神及开发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经XX小学校务研究,决定于2022年春季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原则(一)坚
2、持自愿参加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应遵从家长意愿,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对象、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收费、安全保障等,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坚持公益惠民原则。开展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三)坚持循序渐进原则。从实际出发,根据场地、设施等资源配置情况,以及学生、家长对放学后学生活动的实际需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稳妥、分步推进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二、服务对象XX小学在校学生(上午正常放学后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优先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低年级学生等急需服务群体。三、服务时段及安排L时间安排每周
3、一至周五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午托服务按3课时计算,起止时间:IL1013:30o午餐时间:11:1011:30第一课时:11:3012:10第二课时:12:1012:50第三课时:12:5013:302 .地点安排原则上安排在XX小学本班级教室。3 .编班安排根据家长申请及班级审核确定的参加学生数量,30人及以上以原班级编成一个班;班级不足30人,同年级调整人数最少的班级混合编班;年级不足30人,按照相邻年级跨年级调整混合编班。四、服务内容L在校午餐服务: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学校、国有企业或社会力量建立便捷、质优、安全的集中配送午餐机制,或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集中招投标确定服务机构。餐费由学生
4、家长承担。2.普通延时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活动形式及内容由学校会同家长委员会协商确定。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以校内教师为主力,指导学生认真完成作业,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安全看护、补习辅导和答疑等基础服务。五、组织实施(一)认真做好宣传。学校召开行政会议、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传达上级工作精神,公布学校实施方案,确保全校师生及家长知晓。(-)组织自愿报名。坚持自愿参加原则,由家长书面申请,有序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参加课后服务学生名单确定后在全校进行公示。(三)落实课后服务管理。学校按照校内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按规定落实配备参加课
5、后服务的教师、管理或教辅人员,细化工作分工安排,做到服务方案详细具体、措施有效有力、保障切实到位,确保课后服务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四)具体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由学校统一安排并认真做好以下服务工作:1 .上午第三节课结束后,该节课科任老师负责清点需要留校课后服务的学生,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课后服务看护教师。如有学生请假,科任老师要及时通知到看护教师。2 .看护教师每天看护时要核对好名单后,和当天最后一节课科任老师做好交接工作,组织师生做好签到工作,保证不遗漏一个学生,确保学生的安全。3 .看护结束后,由各班看护教师负责各班学生整队返回原班级,清点好人数交接给当天的导护值班教师。4 .值
6、班领导要做好各班看护时间的巡视工作,看护结束时值班领导配合看护教师做好各班学生有序返回。其他教辅人员要按照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五)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对师生卫生安全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对入校参与课后服务的志愿者在教育资质和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健全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预案。要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等制度,切实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六、服务经费及收支管理1 .在校午餐餐费每月结算
7、一次,于当月初的五个工作日内由用餐学生家长通过用餐配送公司提供的公司收款码收费。每天每餐大约15元(2022年春季XX小学试行的价格),具体价格按原定协议或协商改按上级招投标中标价格,另行确定。2 .课后托管服务坚持公益惠民原则。根据本校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人数、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设施设备损耗、维修成本及教职工、安保人员劳务报酬等因素制订收费标准,暂定上午放学后课后服务费为2-4元/人/课时(具体价格根据参加午托的班生规模按实核算),专项用于课后服务开展期间所发生的本校教师、后勤管理人员劳务费、外聘人员劳务费,以及学校因开展课后服务增加的水费、电费、保洁费、设备、安防费用等。课后托管服务费用由上级财政部门拨付后,不足部分由学校向自愿参加课后服务的学生家长每月收取一定服务费,每学期末按实结算,多还少补。加强收费管理,单独设账,专账核算,保障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合理支出。主动向家长公布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家长监督。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开展盈利性活动。对借校内课后服务进行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