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19551 上传时间:2023-01-03 格式:DOCX 页数:7 大小:19.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7页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以下简称资助项目)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提升学校自主创新能力、原始创新水平与高层次人才培养水平,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资助项目的设立,旨在全面提升学校的总体科研能力,特别是提升学校科研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原始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在资助项目的支持下,培养和造就具有重大学术影响的科研人才。第三条学校成立“XX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审定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总体规划以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全面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的分配

2、、使用、考核等全过程管理,指导校内相关单位做好基本科研业务费的使用与管理。第二章资助原则第四条充分考虑国家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需求,保持和强化我校科研特色,支持面向未来的自主科研,扶持国家急需、我校总体发展需要但相对弱小的科研方向,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研究,鼓励和支持国际合作交流,共同开展前沿研究。第五条坚持重点资助与全面资助相结合,围绕有限目标,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支持储备性研究、创新性研究、孵化性研究;优先支持学校特色科研方向、重点科研平台中的科研人员;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申报的资助项目;鼓励跨学院联合、跨科研方向联合申报资助项目。第六条坚持分层次资助的原则,根据资助项目的重要性和研究内容,

3、对重大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分别给予几百万到几万不等的资助。第三章资助范围和对象第七条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或重大发现的研究。第八条瞄准世界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的研究,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研究。第九条科研方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能保持或提升学校科研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研究第十条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开展前瞻性基础研究,优先支持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科技人员的研究,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组成团队开展的研究。第十一条支持品学兼优、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自主选题的科学研究。第十二条适度支持经管、人文社科、外语、体育、艺

4、术等方向的研究。第十三条申请者应为我校正式在岗人员及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申请者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岁,团队申请其主要负责人年龄可适度放宽。第四章指南与计划第十四条科研处编制资助项目指南,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后,用于指导项目的申报和审批。资助项目指南的时间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十五条科研处编制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总体规划以及资助项目年度计划,报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审定Q年度计划明确当年科研任务的目标要求、主要研究内容、进度节点和成果形式、年度经费安排等。第十六条校内各相关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年度计划的要求,负责本单位资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第五章申报与评

5、审第十七条申请者应当恪守科学道德,具有端正扎实的学风、活跃的学术思想,有时间、有能力完成资助项目的研究工作。第十八条资助项目的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原则上,作为资助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已获支持尚未结题的资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请新的资助项目。第十九条资助项目由校内各单位组织申报,科研处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校内外专家按照科学民主、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形成初步立项结论,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定。第二十条评审后建议立项的资助项目,其相关信息(项目名称、负责人和资助金额等),由科研处负责在校内公示(涉密项目除外),根据公示和处理结果,由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第二十一条科研

6、处代表学校与资助项目负责人签订资助项目任务书,明确约定双方的权责关系。第六章项目管理第二十二条校科研处负责建立资助项目管理数据库,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及时报送资助项目实施情况及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情况。第二十三条各学院负责一般资助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科研处负责管理、协调已获资助的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跨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以及校内其它单位承担的资助项目。第二十四条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当根据资助项目任务书的要求开展研究工作。科研处根据具体情况,会同有关单位对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第二十五条资助项目任务书的内容原则上不得变更。资助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因不可预料的客观因素而导致任务书的内容需要变更的,资助项

7、目负责人或资助项目负责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经科研处审核后,视具体情况报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批。第二十六条资助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更换。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核,科研处批准后方可更换,并做好研究工作的移交。第二十七条资助项目负责人需要离开学校半年以上的,须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Q第二十八条涉及国家秘密的资助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规、条例以及学校保密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做好保密相关工作。第二十九条资助项目负责人应按任务书的要求申请结题验收。提前完成研究工作的,可及时申请结题验收。重大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必须在完成资助项

8、目任务书所规定的成果核定、成果鉴定和报奖工作后,方可申请结题验收。第三十条各学院负责一般资助项目的验收和评价,科研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重大资助项目、重点资助项目、跨学院承担的资助项目以及校内其它单位承担的资助项目进行验收和评价。原则上,验收评价为“优秀”的资助项目不能超过总项目数的10虬第三十一条验收评价获“优秀”的资助项目,其项目组成员在下一期申请中给予优先支持,其项目组的科研业绩按纵向课题一类项目计入当年业绩点。第三十二条验收评价为“差”的资助项目,在下一期资助项目申请中,其项目负责人不得提出申请。第三十三条对不能按资助项目任务书要求完成研究工作或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弄虚作假、侵害学校和他人

9、利益的资助项目负责人,学校视具体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终止资助、取消其今后申请该类项目的资格、行政记过等处分。第三十四条使用资助项目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均属学校持有的国有资产,其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七章经费管理第三十五条基本科研业务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第三十六条学校计划财务处按照资助项目的年度计划保障资助项目经费的正常拨付,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项目的支出进行核报。第三十七条资助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1.设备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和租用仪器、设备所发生的费用Q2,材料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原材料、

10、辅助材料的消耗费用。3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 .差旅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含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5 .会议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6 .国际合作交流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必要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所发生的费用Q7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论文论著出版、文献资料检索与购置、专用软件购置、专利申请与保护的费用。8,劳务费:是指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支

11、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9.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资助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进行学术指导所发生的费用。第三十八条资助项目负责人应当按项目预算合理支出。验收后剩余经费转入下一年度全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重新进行分配。第三十九条资助项目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购置大型仪器设备,不得分摊公共管理和运行费用(含科研房屋占用费),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第四十条对重大资助项目和重点资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第八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负责解释。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