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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岗职工工资调查方案一、调查范围和内容(一)调查范围包括宜春市辖区内所有城镇各类型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其中非国有企业应占比例70%以上。(二)调查内容:调查企业在岗职工中的管理、生产(经营)业务、专业技术、行政办公、财会、后勤服务等类人员2010年全市工资收入总额及有关情况。其中工资总额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含职工福利费、伙食补助、出差补助等。二、调查方法和对象采用抽样调查方法,按以下要求确定调查行业、调查企业、调查职业(工种)和调查职工。(一)调查行业:在13个国民经济行业中,以农林牧渔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2、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批发零售和餐饮、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10个行业为重点,根据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进行选择,一些大的行业可以细化,如制造业可细化为机械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家具制造业、橡胶制造业等等。(二)调查职业(工种):应侧重选择通用的或人力资源市场中流动性、代表性较强的职业(工种),职业的名称、代码按照在岗职工工资填报说明中职业(工种)分类填报。(三)调查企业的确定:一是在选定的行业中,将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从高到低排列,采取等距办法抽取,同一个行业中,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在最高、中等、最低收入层次的企业都要选取。企业多的行业可通过缩小
3、企业间的间距增加调查企业户数。上年度纳入调查的企业应相对固定,适当增加新的调查企业。(四)调查职工:一是在岗职工人数在IOOOO人以上的企业至少抽取200名在岗职工,100010000人的企业至少抽取100名在岗职工,1001000人的企业至少抽取80名在岗职工,100人以下的企业调查全部在岗职工,50人以下的企业不纳入调查范围。二是在同一个调查企业中应侧重多调查职业(工种)个数;每一个专业(技术)等级和职业(工种)的职工人数较多,只调查最高、中位和最低工资收入的人员各5人,避免出现同一工种调查人数在20人以上的情况。三是产假或哺乳假、长病假或事假、旷工、待岗或下岗的原因,全市出勤率达不到企业规定工作时间80%的人员,不列入调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