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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的有关规定随着我校对外交往的扩大,在校学生走出国门,参加内容丰富的国际交流活动也日益频繁,根据有关文件通知精神,现对我校在校学生短期出国持用因私护照事宜做出如下规定:一、申请持用因私护照的范围凡我校全日制学生出国参加政府间交流项目或根据学校安排,出国参加国际会议、合作研究、访问考察、培训进修以及国际比赛、夏(冬)令营等对外交往活动,均可申请持用因私护照。二、申请持用因私护照的手续1 .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批准同意后,持短期出国有关批件到人事处教师科领取XX大学全日制学生申请短期出国审批表、因私出国(境)人员政审表。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审
2、批表、政审表,并经所在学院及有关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保卫处审核后,将审批表及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报送教师科。经人事处审查同意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2 .经学校审批同意后,持经学校审批盖章的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及我校因私出国(境)人员政审表和其它有关证件到电子城派出所签字盖章。3 .持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到省公安厅进行出境前的安全教育。4 .申请人办理完以上有关手续后,持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表等有关材料上报公安机关办理出国护照。5 .申请人获得护照及所赴国家的签证后,应及时到人事处教师科登记出境日期。按照回国返校后,应及时到所在学院销假,并持学院开具的返校证明信到教师科登记回国日期。三、其它因私出国(境)仍按校有关文件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