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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学加快师资队伍博士化进程实施意见为全面完成“211工程”“十四五”人才工程建设任务,提升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现就加快师资队伍博士化进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目标以教育部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实施方案为契机,强化人才强校战略“两项工程”、“四个计划”的实施,全面完成“211工程”“十五”师资队伍建设任务,为学校下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二、任务:(略)三、保证措施1.各学院成立师资队伍建设领导小组,院长为本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第一责任人,与校长签订目标责任书,负责研究协调本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问题,并根据学校的要求落实年度计划。2 .学校保证各学院人才建设任务所需经费,按比例将人才建设专
2、项经费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学院。3 .每增加一名博士学校给予该博士科研启动费3万元,安家费2万元;另给学院下拨配套奖励经费3万元,由各学院用于改善教师办公设备及环境,奖励优秀青年教师及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相关人员。配套奖励经费拨付数额计算办法如下:完成任务80%以上的学院:实际引进博士数X3万完成任务80%以下的学院:4 .学校鼓励教师在职学习,提升学历层次。对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学校承担其所需培养费的50%o自入学之日起4年内取得博士学位者,学校拨给科研启动费3万元,安家费2万元;4年以上5年以内取得学位者,拨给科研启动费3万元,安家费1万元;超过5年取得学位者,拨给科研启动费3万元。
3、5 .学校积极选拔推荐青年教师参加其它培养项目,所需经费予以保证。6 .自XXXX年起,凡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晋升副高职称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晋升正高职称者须具有博士学位,申报校聘关键学术岗位人员,也应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学位条件但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可申请破格评审。7 .按学校博士生指导教师审定工作实施细则规定,XX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评审,应具有博士学位。8 .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师资队伍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给予先进单位和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先进集体视业绩情况一次性奖励25万元。9 .各学院在做好人才引进的同时,应注重现有人才的稳定,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对因工作原因造成人才流失的单位,每流失一位博士,学校从当年拨付给的配套奖励经费中扣除3万元。四、本实施意见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