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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阂A2学一(HINA1.KIV1.JismOFPFTRO1.iIM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题目: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迁及现状论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变迁及现状摘要我国公司法2013年修改前,公司资本制度是以注册资本为核心、净资产的变更受注册资本管控和检验的规则体系。2013年公司法的修改对公司资本形成设定了新的规则。新资本规则很大程度上放弃了原先以注册资本为核心的公司运营及债权人爱护理念,更为务实地在公司自由经营与债权人利益保障间选择了新的平衡点。资本形成规则改革既是整体资本制度改革的先声,也为资本理念发展和资本法律体系协调完善提出了紧迫要求。当前,应当结合新的资本理念进一步完善公司法及周边法律规
2、则,在司法实践中探究公司资本司法审判的新方.法。关催词:公司资本制度:注册资本:公司法TheChangesandCurrentSituationsoftheCompanyCapita1.SysteminChinaAbstractBeforetherevisionoftheCompany1.awof2013inChina,thecompanyscapita1.systemisasystemofru1.esthattakestheregisteredcapita1.asthecoreandthechangeofthenetassetssubjecttotheregisteredcapita1.co
3、ntro1.andinspection.ThechangesintheCompany1.awof2013setnewru1.esfortheformationofcorporatecapita1.Thenewcapita1.ru1.es1.arge1.yabandontheorigina1.conceptofcompanyoperationandcreditorprotectionwithregisteredcapita1.asthecore,andmorepragmatica1.1.ychoseanewba1.ancebetweenthefreeoperationofIhCcompanyan
4、dtheprotectionofcreditorsinterests.Thereformofcapita1.formationru1.esisnoton1.ytheIbreninneroftherefo11noftheovera1.1.capita1.system,buta1.soposesanurgentrequirementforthedcvc1.opnwntoftheconceptofcapita1.andthecoordinationandperfectionofthecapita1.1.ega1.system.tpresent,theCompany1.awandtheSurrOUnd
5、ing1.ega1.111.csshou1.dbefurtherimprovedin1.ightofthenewcapita1.conceptandshou1.dbeexp1.oredinjudicia1.practice.Keywords:Companycapita1.system;Registercapita1.;Company1.aw第1堂引言I第2章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理论22.1 公司资本制度的含义22.2 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2第3牵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历程33.1 我国原公司资本制度33.2 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首次变革33.3 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3第4章现行公司资本制度的分析与探
6、究4第5章结语5参考文献6第1章引言公司作为现代企业类型的核心,其资本制度的优劣,关系若国家经济体系的平安与稔定。因此确立正确的,适合本国国情的公司资本制度及其重要.学理上通常将公司资本制度分为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三种形态。那么与之相对应的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乂属于哪种呢?众所周知,法律具有肯定的滞后性,所以它要不断地进行修正,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须要。自从我国1993年颁布第一部公司法后,先后经验了两次修改,即为后来颁布的2005年公司法3、2013年公司法讥我国现行的公司法是2013年公司法讥通常认为,我国公司法上确立的无疑属于法定资本制,第2章公司资本制度的基本理论1.1 公司资
7、本制度的含义公司资本制度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公司资本的形成、维持、退出等方面的制度支配:广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指围绕股东的股权投资而形成的关于公司资本运作的一系列概念网、规则群与制度徒的配套体系。前者侧IR于探讨出资、资本的增减与资本的退出三个方面所涉及的问题,而后者,则不仅包括了狭义上的公司资本制度,而口还涉及到资本的转化、公司利润的安排等方面的问题.在公司资本制度的学理探讨中,学者一般在狭义上运用公司资本制度这一词语。2. 2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纵观世界经济的发屣,我们可以将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分为三类: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一、法定资本制法定资本制,也
8、称确定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必需在章程中明碑规定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全部认足并予实缴、实收的种公司资本制度。法定资本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资本形成制度,其主要特点是资本或股份的一次发行。但可以一次缴纳股款或分期缴纳。二、授权资本制授权资本制,也称核准资本制或名义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应在章程中载明公司资本总额,但公司不必发行资本的全部,只要认足或缴足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公司即可成立。其余部分,授权董事会在认为必要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或募集。授权资本制源于英美法系。授权有两种含义(历史上):是国家授权公司:二是公司授权董事会。授权资本制的主要特点是资本或股份可以分次发行。三、折史资本制折衷资
9、本制是大陆法系国家在吸取授权资本制优点的基础上,采纳介于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之间的i种新的资本制度。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即采此制度。主要内容是指公司设立时,章程中所规定的资本总额可不必全部认足,而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但公司设立时要认足公司资本总额的法定比例,其余部分则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第3章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历程3.1我国原公司资本制度一、立法背景1978年,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为标记,我国走上了改革开放的道路,中国共产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92年十四大正式确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后,在我国国内并无成型的相关制度可以借鉴,所以
10、我国主动吸取外国的先进阅历,借鉴了大陆法系国家相关制度的发展阅历。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确立我国1993年首次颁布的公司法凯对公司资木制度实行了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它不仅规定很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而且规定/注册资本的实缴制二在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方面,我国实行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制度,不但要有资本总额标准,还要达到法定的最低额度:在公司资本的募集、认购与缴纳方面,规定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应当全部发行和认足,并一次性缴足:在非货而出资方面,仅规定了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土地运用权可作价出资,解除其他形式的非货币出资:任出资评估与验资方面,要求特别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股东出资后必需经过验资程序,作
11、为其出资完成状况的证明。3. 2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首次变革一、立法背景1993年工公司法自颁布以来,经过了十余年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弊端渐渐暴露而且越来越严峻,修改不合理的公司资本制度势在必行。方面.1993年6公司法所承载的国有企业改制的使命已经鞋本完成:另一方面,随若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私人投资须要获得法律支持:,民营企业须要获得成长空间匕在这种形势下,接着维持严格的法定资本制明显已经不合时宜。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确立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2005年我国公司法获得了次较大程度的修正,其中对公司资本制度也进行了较大力度的改革,并在很大程度上放松了资本管制。在最低注册资本制度方面,
12、虽然保留了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但在内容上做出了较大的修改,如改“实缴”为“认缴”、取消按公司经营内容不同区分最低注册资本额的做法;在公司资本的募集、认购与缴纳方面,既有保留也有修改,募集与认购制度与之前的公司法规定相同,但将股份有限公司分为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两种,更加细化:在非货币出资方面,己从“列举式”转化为“列举一一概括式”;在出资评估与验资方面,保留了出资评估与验资方面的强制性规定。2005年*公司法大幅度修订以后,虽然进行了突破性的革命,但其公司资本制度的本质并没有发生变更,依旧是法定资本制度,虽然对相关的强制性规定有肯定的放松,但是与1993年公司法一样,同样严格地奉行资本三原则,对公
13、司的束缚较多。3. 3我国现行公司资本制度一、立法背比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推出了公司资本与登记制度改革五项措施,明令废除注册资木圾低限额:资木缴纳改实缴制为认缴制,包括不再限制股东或者发起人首次缴纳数额以及分期缴纳期限:放宽了对公司居处的登记要求,由地方政府依据状况而定:聘公司年度检在制改为年度报告制;推行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包括建立信用信息公开平台。这些措施是改革公司资本与登记制度的重大举措,并在立法上养得了快速的反应,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确立2013年公司法的修改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公司资本与登记制度的改革成果的立法确认.立法上废除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公司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包括不
14、再限制股东或者发起人首次缴纳数额以及分期缴纳期限:取消了股东货币出资不得少于30%的规定,股东的出资方式改由公司章程规定: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缴纳出资后必需阅历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除了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设立登记时,验资证明不再是必需供应的法律文件:对公司减资的规定也作出/相应的放宽.此次公司法修改中,最引人瞩目的是取消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改由公司电程规定。债权人是否应以注册资本为信?从对债权的最终担保来看,债权人的债权并不是以公司资本为担保,而是以公司的总资产为债权的最终担保”公司是以股东的有限近任和公司自身的独立竞任为基本的法律特征,
15、而公司的独立货任恰是以其拥育的全部资产对其僚务负货,公司对外担当责任的范围取决于其拥有的资产,而不取决于其棚有的资本J第4章现行公司资本制度的分析与探究2013年公司法修改之后,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那么现行资本制度究竟应当如何定位?是限于法定资本制,还是授权资本制,抑或是某种程度折衷的资本制?学理上公司资木制度分为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史资本制三种形态。通常认为,我国公司法上确立的无疑属丁法定资本制,详细地说,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额、资本发行期限与缴付方式及法定的出资方式。无论是将法定资本制狭隘地视为“股份发行与出资缴纳”的规则,还是将其视为一套“严格的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立法理念”,“注册资本”都是其中的核心概念,经过2013年对公司法的修改,我国资本制度发生了较深刻的变革,但是我认为从本质上说,其仍旧属于法定资本制的范畴。在本文的其次章其次节中已经初步介绍/:种资本制度的概念,下面我将结合法定资本制的特点来论证我的观点。法定资本制的体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I)公司设立时,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资本总额:(2)公司设立时,须将资本一次性全部发行完毕,由股东或认股人全部认缴或认购:(3)股东认足资本或股份后,需实际缴纳股款:(全额缴纳主义和分期缴纳主义之分)(4)公司成立后,如需增减资本须履行法定程序。如必需经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