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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为持续贯彻“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加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衔接联动,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着力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衔接联动,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实现办事由“多窗、多次”向“一窗、一次”转变,让企业“少跑一次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实施范围适用于联动审批的建设项目,应当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2、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涉及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建设项目。(二)根据现行审批管理权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入河排污口设置两个事项由同一个单位负责审批的。两个事项不在同一个单位审批的,不适用于本联动审批实施范围。三、审批原则(一)依法依规。审批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黄河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要求开展联动审批工作。(二)企业自愿。联动审批以申请单位自愿参与为原则,不
3、强制要求。申请单位有联动审批意愿的,需填写申请书启动联动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不参与联动审批或不符合联动审批实施范围要求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分别提出审批申请。(三)惠企高效。优化联动审批工作流程,集成办理两个审批事项,结合实际在提交接收材料、现场踏勘、评审论证等环节最大程度实现“一次性办理”,在保证两个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独立性的前提下,实现内部办理程序的最大优化协同。四、办理程序联动审批办理流程与两个事项单独办理流程总体一致,主要是对内部工作流程进行简化优化,具体流程如下(流程图详见附件1):(一)申请环节。申请单位事先填写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申请书(见附件2,以下简称
4、联动审批申请书),按照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分别准备两个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一次性提交审批部门,并确保两项申请材料内容的一致性。申请单位采用线上方式提起申请的,应在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两个事项审批申请材料,可在任一事项申请材料中同时提交联动审批申请书。(二)受理环节。审批部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两个审批事项申请材料一次性接收,并按要求分别开展形式审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联动审批实施范围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等内容。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
5、,由申请单位补正后受理。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分别出具受理回执。(三)审查环节。受理通过后,审批部门同步对两个审批事项申请材料开展实质性审查,主要包括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内容要求。在作出审批决定前,审批部门可结合实际一次性开展现场踏勘、专家评审论证等,在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审批内容的一致性。(四)审批环节。符合审批要求的,审批部门应依法作出审批决定,向申请单位分别出具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决定文书及环评批复;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办理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业务的时限,按照各自的审批时限执行。(五)
6、公示环节。审批涉及公示公告的,分别按照两个事项原有的规定和要求予以公示公告。本工作方案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附件:1.联动审批流程图2.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申请书附件:1 .联动审批流程图docx2 .入河的亏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申请书.docx联动审批流程图把设项0环W审It事项入河井污。议置审It事项入河排污口t三1与建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申请书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市(县、市、区)生杰环境局(分局)/*市(县、市、区)行玫审批服务局:我单位拟于*市*(建设项目地点)运设*(项目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
7、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3黄河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黄文件以及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规定,本项目符合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环境扬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条件,特此申请。申请单位名称(加蛊公章)*年*月*日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号:*是设单位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单位联
8、系人:身份证号:*“*3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政策解读I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为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山东省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联动办理工作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将有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及过程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是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是有效防控建设项目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重要行政许可事项。两个审批事项是法定独立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关联密切,可能存在申请单位同时提起两个许可申
9、请的情形,审批部门在审批两个许可事项时,存在优化内部流程、协同联动办理的空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提出,要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将关联性强、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多个事项集成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衔接联动,有利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是生态环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重要举措。今年年初,省生态环境厅启动了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历经调研座谈、文本编制、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
10、争审查、送审报批七个阶段,近日,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二、主要内容工作方案共包括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审批原则、办理程序四部分内容。(一)总体目标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衔接联动,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实现办事由“多窗、多次“向“一窗、一次”转变,让企业“少跑一次腿”,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实施范围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涉及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建设项目;二是根据现行审批管理权限,两个事项由同一个单位负责审批。(三)审批原则联动审批主要秉承
11、依法依规、企业自愿、惠企高效三项原则。(四)办理程序联动审批办理流程对两个审批事项从申请、受理、审查、审批到公示环节的内部工作流程进行了简化优化,在提交接收材料、现场踏勘、评审论证等环节最大程度实现一次性办理”,在提高审批工作效率的同时,确保审批内容的一致性。同时,结合实际绘制了联动审批流程图,确定了入河排污口设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审批申请书的样式,便于申请单位根据需要提起联动审批申请。三、主要特点工作方案主要有3个特点。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审批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黄河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联动审批工作。二是坚持企业自愿。联动审批以申请单位自愿参与为原则,不强制要求。申请单位有联动审批意愿的,需填写申请书启动联动审批程序;申请单位不参与联动审批或不符合联动审批实施范围要求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分别提出审批申请。三是坚持惠企高效。优化联动审批工作流程,集成办理两个审批事项,结合实际在提交接收材料、现场踏勘、评审论证等环节最大程度实现“一次性办理”,在保证两个行政许可事项法定独立性的前提下,实现内部办理程序的最大优化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