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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音乐学院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根据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范围2023-2024学年在岗的所有班主任。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班主任的工作态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及所负责班级的学生德、智、体等综合表现。三、考核办法1、考核经由班主任自评、班级学生满意度调查、学院综合评定(分值比例分别为20%、60%、20%),形成总评。2、考核结果原则上分三个等级:优秀、良好、合格,以年级为单位,按总评得分高低进行评定。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优秀比例为20%o若没有达到基本要求或因工作失职而造成严重后果者直接
2、定级为不合格。3、校级优秀班主任评比要求:两个学期的考核等级都必须在良好以上,并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为优秀。推荐比例为20%o四、考核流程1、班主任填写XX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进行本人工作总结和自评,并于6月20日前将考核表电子稿(请将文件以“班级+姓名”命名)发到学工办邮箱XXo2、各班级开展班主任满意度调查,由学生填写音乐学院班主任工作满意度调查表网络问卷(6月5-10日),参加调查人数不少于班级人数的50%,应包含班团干部与普通学生。3、学院考核小组成员根据班主任自评、学生满意率情况进行综合评定。4、根据班主任自评、班级学生满意度调查、学院综合评定情况,确定考核总评分和考核等级,并评选优秀班主任。5、上报校学工部备案。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音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