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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15刑事案件管咕权异议申请书在人们越来越重视发展的今天申请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我们可以将自己的愿望和请求写进中请书里。我们该怎么写申请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1中请人:地址:,张某诉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了【案号为(20_)_民初字第.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人认为,贵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特此提出异议.请求事项:裁定将木案移送广东省法院审理。事实与理由:张某与杨某系区大庙村人,于20年月2日同居生活,20年1月补办结婚登记,20年张某和杨某到广东省打工至今.根据最高人民法
2、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翘的意见(试行)3第9条:“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的.规定可以确定:广东省是申请人杨某的经常居住地。另外,母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张某作为原告起诉与申请人杨某离婚,应向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申请人的经常居住地是广东省,并非重庆合川区C据此,货院受理张某对申请人提起的离婚诉讼,无法律依据。综上所述,张某诉申请人杨某离婚纠纷一案贵院没有管辖权,请求贵院依法将本案移送申
3、请人经常居住地的广东省法院审理“申请人:20年_月_口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申请人:被申请人:异议事由:申请人因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现依法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事项:请求货院裁定申请人的管辖权异议成立,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诉申请人一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受理。申请人认为贵院没有管辖权.理由如下:1、诉争合同是由公司与公司签订的20年U月和12月的四份点价协议,也同样是由上述两方签订的,诉争合WJ签订后,10%的订金是由公司支付给公司的(见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香港南洋商业银行转账证明书)。2、诉争合同与四份点价协议均明确约定:“此合同以香港
4、法律为依据,所有仲裁在香港进行”.因此,双方选择的准据法是香港法,关于仲裁条款效力的判定,应适用香港法律。3、依据香港法律,该仲裁条款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同意在香港进行仲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条款,对合同当事人均具有拘束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货院没有管辖权。为此,特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申请人的起诉。申请人:20年_月一日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E3民族:性别:年龄:委托代理人:职业:住所地:申请人因许国庆诉申请人诈骗一案,依法向贲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年一月一日收到贵院
5、已受理原告许国庆诉申请人诈蜥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木案应由越秀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卜.:首先,虽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是一市一区.号一房,但是在20_年底下岗后一直在越秀区大新西路连元街25号后座和文张念祖母戚伍莲双亲同住生活。现有现在大新西路连元街道部门的Kx等给予的证明为证,证明木人确实居住此址。其次,根据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诉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海珠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并无管辂权。综上,申请人按照民事诉讼法3之相关规定,特请求贵院将本案依法移送管辐,交
6、由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的越秀人民法院。请予准许。申请人:20年一月日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申请书4申请人:王某,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现住省市路号,电话:被申请人:高某,,19年一月一日出生,住一区镇村组号,电话:请求事项请求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贵院于20年I1.月30日将原告高诉被告王一提供劳务者受害贵任纠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留置送达于申请人王一母亲住所,随即王母亲将上述材料邮寄给王_王一于20_年12月5日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但是自20年1月份因工作原因一直在河亩省濮阳市华龙区生活和居住,离开住所地已近两年之久,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7、应由经常居住地溃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被申请人高一因故受伤的事故发生地为河南省濮阳市,陵即在濮阳市进行治疗终结,无论依照K民事诉讼法之规定,还是依照便于当事人双方举证、证人出庭及法院杳明案件真.相的诉讼原剜,应当由濮阳市华龙区法院管辖,综上所述本案应当由申请人王经常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管辖.此致敬礼!申请人:20一年一月一日刑事案件管辖权异议中请书5申请人:电气工程有限货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滁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事实与理由:刘与申请人劳动合同纠纷一案(合劳仲案字20第522号),业经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在答辩与举证期间,经申请
8、人查证.20_年4月底刘一已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20年5月初刘一与滁州劳务有限公司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滁州劳务有限公司将刘派遣至申请人处工作。无论申请人作为用人单位,还是作为用工单位,刘安做电气工程有限贡任公司(滁州)上班,申请人从未将其派遣至合肥分公司工作(合肥分公司办公地为蒲档写字楼,均为业务营销人员,也无刘一所述工作岗位)。巾清人所在地与劳动合同履行地均为滋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3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维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由仝管辖.因此,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时本案无管辖权,本案应当由滁州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清先委予以审查,依法移送。电气工程有限贵任公司20一年一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