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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花镇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我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以下简称“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安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厦门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厦门市同安区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厦门市同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莲花镇行政区域内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灾难;(2)较大以
2、上事故的先期处置;(3)市政府或区政府责成处置的事故。(4)需要镇政府处置的其他事故。本预案指导全镇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1.3 预案体系本预案系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预案。全镇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村(居)事故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重大活动事故应急预案等组成。1.4 工作原则(1)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风险,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
3、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及对环境的危害,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2)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统筹协调,行业(领域)部门源头防控、协同应对的作用,加强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联动处置机制。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镇有关部门(单位)、各村(居)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分级负责有关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村(居)全面负责组织应对工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就近指挥、统一调度使用应急资源
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5)快速反应、高效处置。建立健全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以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健全完善各类力量快速反应、联动协调机制,建立社会动员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群防、群控、群救作用,高效处置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依靠科学,舆论引导。坚持科学有效施救,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应用先进救援理念、先进技术和先
5、进装备,依法依规施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准确、客观发布事故信息,有序组织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事故处置进展及相关工作情况。1.5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
6、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1.6 生产安全事故类型经事故风险评估分析,全镇潜在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主要包括:(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2)生产性火灾事故(3)危险化学品事故(4)民爆品事故(5)建设施工安全事故(6)房屋建筑安全事故(7)旅游安全事故(8)工贸行业安全事故(9)校园安全事故(IO)农业机械安全事故(1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12)燃气事故等。莲花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潜在的事故类别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
7、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如踩踏事故等)。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莲花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相关应急工作组等组成。2.1组织指挥机构2.1.1镇指挥部总指挥:镇党委书记常务副总指挥:镇长副总指挥:镇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党政办、宣传文明力、武装部、文化中心、社事办、财经办、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村建办、道交办、经发中心、林业站、防汛办、卫计办、安监站、消防站、综治办、市监所、统计站、环保站、工会、共青团、自然资源所、莲花派出所、城管局莲花执法中
8、队、卫生院等单位负责人。2.L2镇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监站,负责指挥部办公室日常事务,由镇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2.1.3现场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现场指挥部指挥官由镇党委、政府指定负责同志担任,一般可由分管领导兼任现场指挥官、镇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事发地村(居)挂钩领导任副指挥官。2.L4应急工作组为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根据事故处置环节要求设立相关应急工作组,常设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医疗卫生组、善后处置组、新闻宣传组、治安疏导组、调查评估组、涉外事务组、专家组、交通运输组、环境保护组、气象服务保障组等。2.2工作职责2.
9、2.1镇指挥部工作职责(1)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研究部署、指挥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救援工作。(3)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4)完成上级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2.2.2镇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各村(居)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2)组织编制和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3)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4)按照本预案的规定,组织、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
10、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5)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镇指挥部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与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6)负责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上报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呈报。2.2,3镇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是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承担本行业(领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职责。负有服务保障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承担事故应急救援期间的技术、队伍、资金和服务保障职责。(1)党政办:负责督查督办,传达上级相关指示精神,根据工作职责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负责指导、协调做好事故中涉及外籍人员相关工作事宜。(2)宣传文明办:负责协调指导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现场记者服
11、务管理;负责协调事故舆论引导、网络舆情监测,以及网上信息内容的应急管控等工作。(3)莲花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做好人员疏散工作;牵头民爆物品使用、自用仓储环节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协助处置相关网上负面舆情。(4)社事办: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受害人员的救助帮扶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养老院、福利院、殡葬行业等事故应急处置和群众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5)财经办:负责应急处置按规定应由镇级财政承担的有关应急资金保障工作。(6)社会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协助事故有关的工伤保险工作。(7)自然资源所:负责组织协调全
12、镇自然资源系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8)村建办:负责指导协调涉及房屋结构安全的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建筑装修(含住宅装修)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协调施救所需的应急抢险队伍、施工机械、救援器材和其他特种设备等;负责指导协调职责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工程建设、城镇燃气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9)道交办:协同派出所组织协调公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0)林业站:负责组织协调林业生产和林产品加工业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1)防汛办:负责组织协调水利工程、水利设施、水库等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2)文化中心:负责指导协调文化行业、体育行业、旅游景区和民宿、饭店事故应急处置工
13、作。(13)卫计办: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医疗卫生系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14)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经营、使用企业、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以及职责范围内的工贸企业等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参与协调其他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5)市监所:负责组织协调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6)城管莲花执法中队:指导协调建筑废弃物受纳场职责范围内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7)经发中心: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以外农机等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指导协调道路上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18)武装部:根据救援工作需要,负责协调民兵参加现场救援。(
14、19)消防站:负责组织人员搜救、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20)环保站:负责事故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环境监测和处置工作。(21)共青团:负责发动青年志愿者积极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领域)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2.4现场指挥部职责在镇指挥部的领导下,现场指挥部担负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前沿指挥,组织、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贯彻传达上级指令和报送事故现场信息。参加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与事故有关的各部门(单位),应当主动向现场指挥部和参与事故
15、处置的有关部门(单位)提供与应急处置有关的信息资料,为实施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各种便利条件。2.2.5相关应急工作组职责(1)综合协调组:由镇指挥部指定镇有关部门(单位)、事发地村(居)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记录事故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事故动态,传达上级指示,下达救援指令,协助现场指挥官协调各工作组参与处置工作。(2)抢险救援组:由镇综合执法队牵头,镇安监站、派出所、村建办、城管莲花执法中队、事发地村(居)、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供电、供水、通讯等企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实施应急救援、危险源控制、火灾扑救、工程抢险、工程加固和清理现场等工作。(3)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村
16、(居)牵头,镇相关部门、社会志愿者队伍、供电、供水、燃气、通讯等企业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根据事故处置工作需求,及时提供资金、物资、装备、食品、供电、供水、供气和通讯等方面的后勤服务和资源保障。(4)医疗卫生组:由镇卫计办牵头,事发地村(居)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组织专业救护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专科医救、卫生防疫等工作。(5)善后处置组:由事发地村(居)牵头,镇有关单位配合成立,主要职责是实施救助、补偿、抚慰、抚恤等工作,安置受灾人员,处理死难人员尸体;接受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提供心理咨询辅导和司法援助;预防和解决因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矛盾和纠纷。(6)新闻宣传组:由镇宣传文明办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