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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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颍上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县2020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工作,结合我县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特制定本方案。一、整合依据(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文件);(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1号);(三)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财农(2016)1361号);(四)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2、财农(2017)115号);(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印发安徽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操作规程(皖财农(2019)734号);(六)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及资产收益扶贫等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20)282号)。二、整合资金名录(-)中央资金2项,18783万元(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58万元;(2)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225万元。(二)省级资金3项,5174.4万元(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55.4万元;(2)省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3)农村安全饮水资金1099万元。(三)市级资金1项,2349万元(四)县级资金1项

3、,18000万元三、年度建设任务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确保如期完成全县未脱贫人口全部脱贫。结合今年的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我县今年需要完成的建设任务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其中:道路等基础设施类项目2个,资金规模5228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3个,资金规模6578万元;农田建设项目1个,资金规模9225万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1个,资金规模1599万元;特色产业扶贫项目类1个,资金规模8072万元;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类1个,资金规模170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800万元;稳定就业项目(提升项目)类1个,资金规模8404.4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资金规模2700万元。合计共12个项目

4、,资金规模44306.4万元。详见项目任务清单(附件2)。四、资金规模及筹资方式按照整合资金名录,我县今年首批纳入整合的涉农资金规模44306.4万元(债券资金及盘活存量资金不纳入整合范围),占到位可整合涉农资金的67.l%o实际整合44306.4万元,占计划整合的100%。资金来源是中央资金18783万元,省级资金5174.4万元,市级资金2349万元,县级资金18000万元。详见资金整合清单(附件1)。五、组织实施及部门分工(一)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测算年度预计涉农资金整合的来源及额度。项目实施部门或乡镇负责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整合清单及绩效清单,以及项目申报终审、项目实施及项目资金拨付审核等。

5、(二)县扶贫局负责按照全县脱贫攻坚规划,分年度分类型建立项目库,根据年度脱贫计划兼顾县内脱贫攻坚重点任务,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精准确定实施项目,组织绩效考评。(三)县财政局负责扶贫资金预算和制定资金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整合资金划拨及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四)审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审计结果。项目经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村共同组织尽快实施,对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负责。涉及统筹整合的县直各部门分工如下:(五)农业部门负责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整合。(六)水利部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补

6、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的整合。六、时间进度(一)凡涉及资金整合的部门,应主动承担责任,4月15日前必须将资金整合到位。项目推进时间进度要求详见任务清单。(二)项目实施部门或乡镇,负责项目的监管,确保项目当年实施、当年完工、资金当年拨付。七、资金用途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可以用于下列支出:(一)产业脱贫1 .支持贫困户发展增收致富项目,贫困户产业奖补标准(1)蔬菜产业。大棚蔬菜奖补标准每亩5000元;水生蔬菜奖补标准每亩1500元;露地蔬菜瓜果、马铃薯等奖补标准每亩IOOo元,叶菜类、豆类蔬菜、花生奖补标准为每亩500元,其他未涵盖的,奖补标准不超过投入的60%。(2)畜牧产业。生猪每头

7、奖补标准500元;羊每只奖补标准500元;牛每头奖补标准5000元。(3)渔业产业。精养鱼塘每亩奖补标准2000元;农渔综合每亩奖补标准IOOO元。(4)农业特色产业。瓜婆每亩奖补标准2000元;中药材每亩奖补标准IooO元;蚕桑每亩奖补标准2000元。(5)休闲农业。主要有开办农家乐、经营采摘园、垂钓园或休闲观光农园、农庄等。以上产业奖补标准每户每年不超过5000元。对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特色农业到户项目在原奖补基础上提高20%,每户每年不超过6000元。2 .资产收益扶贫。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种养大户、产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协会)等,加大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旅游等项目建设,变财

8、政资金为资产,折股量化给贫困村、贫困户,按股分红、持续收益。(二)就业脱贫加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补贴标准,创新补贴方式,为贫困户剩余劳动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增加贫困户收入,实现脱贫。补助标准:聘用人员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0%发放就业补助。(三)智力脱贫对贫困户子女在中、高等职业学院(雨露计划)及本科学院就读的,实现资金补助全覆盖。补助标准:中、高职(雨露计划)每生每学期1500元,全年3000元。(四)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村及有建档立卡任务的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五)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

9、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补贴标准:按照贷款年度基准利率进行贴息,以实际贷款额度计算,每户不超过3000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下列支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面清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弥补企业亏损;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修建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等;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企业担保金。(-)统筹整合资金“负面清单”纳入2020年度贫困县涉农资金统

10、筹整合使用方案的资金,不得安排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村级办公场所、文化室、文化广场(乡村舞台)、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大中型基础设施建设,医疗保障、购买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等。八、资金管理对实质性整合的资金按照“多渠道来源,一个龙头放水管理”的要求,由县财政局调整预算指标后,整合项目资金一律纳入县扶贫专项资金平台。财政部门依据领导小组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或乡镇组织实施。整合资金管理严格按颍上县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九、监管措施扶贫项目经县脱贫领导小组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和乡镇共同组织实施,对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负责。(一)完善

11、公示公告制等制度,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在县政府网站和社会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各级各部门要确定专人及时将扶贫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二)县财政局综合运用财政预算约束机制、国库集中支付等制度,全程监控涉农资金运行情况,建立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制度。(三)县审计局依法加强审计监督,结合涉农资金及项目安排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专项审计。(四)各涉农部门对所管资金、实施项目要加强日常监管,按规范要求组织运行,自觉接受县监察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的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十、绩效评价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实行奖优罚劣。详见项目资金绩效清单(附件3)1 .颍上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清单2 .颍上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3 .颍上县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资金绩效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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