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城市供水用水类)(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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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源市水务局关于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城市供水用水类)(征求意见稿)序号违法行为基本编码设定依据处罚类和H度仲幅量次裁阶适用条件处罚标准实施主体1供水企业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的违法行为44021604GOOO1.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市、县(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市供水应急管理制度,针对发生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水源污染、供水设施遭受严重损坏、战争或恐怖袭击等重大突发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编制城市供水应急预案并适时修订,报同警并五以万下款予,以元二以皿训给告处千上元的从轻处罚应急预案,但未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的给予警告,并处5000-100O0

2、(不含)元罚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供水企业应当根据人民政府的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救援器材设备,报所在地市、县(区)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2.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供水企业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千一般处罚城水事预实障定水发急落保勺制供突应4急施未市质件翦应措给予警告,并处10000-15000(不含)元罚款从重处罚未制定城市供水水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且未落实应急保障措施的警处20罚予并吗兀oco给告15O

3、o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2单位或个人擅自迁移、更改、转接、损坏、盗窃公共供水设施,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44021604JOOO1.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用水单位或产权人自行投资建设或改装的供水设施,不得擅自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因特殊情况确需连接或者安装的,须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经供水企业同意方可进行设计和施工;自建的供水设施竣工后,用水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从轻处罚责令限期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1000-4000(不含)罚款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网系统连接,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加压设备加压抽水的违法行为单位或产权人须将竣工资

4、料报送供水企业,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并交由其统一管理后,方可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连接使用。严禁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将其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2.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在城市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地表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严禁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堆放物料或进行其他危害供水设施的活动。一般处罚责令限期内未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4000-7000(不含)罚款从重处罚大响其情较影有重成会者严的造社或他形处7000-10000罚款涉及城市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城市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影响城市供水设施

5、安全的,应与城市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3.0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违法用水行为:(一)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取水;(二)转供城市公共供水;(三)非消防需要擅自启用消火栓取水;(四)采取改装、更换、绕过、干扰、破坏水表,拆卸水表表封、表锁、对磁卡水表非法充值等方式违法取水;(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水行为。4.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吊救措施,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逾期未恢复原状或者未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供水企业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一)擅自迁移、更改、转接、损坏、盗窃公共供水设施的;(二)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或者擅自在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安装加压设备加压抽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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