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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 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笔者认为,各级党组织需立足凝聚 共识、明晰标尺、畅通渠道三个方面,让“能上”与“能下” 形成选人用人工作闭环。凝聚“能下”的共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 解决能下问题,而首先需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人往高 处走”构成了大多数体制内公务人员的普遍共识和心理期盼, 也是一股事业心、上进心,这样的从政哲学本身无可厚非。 但少数能力平庸的党员干部,一到干部调整的关键节点便心 思活跃起来,即便不能再进一步,退而求其次也希望调整到 更为实惠的
2、平级岗位;而如果组织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担任领 导职务,或想将其调整到相对次要的平级岗位,便好似受到 排挤打压一般。这种“能上不能下”的思想危害性极大,如 果任由发展,庸者长期占据重要岗位下不来,必将贻误党和 人民事业发展。各级党组织应以规定为契机,加大政策 宣传和贯彻执行力度,杜绝“老好人”思想,果断调整一批 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以精准的用人导向凝聚“能上也能 下”的思想共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长本领、提素能、强奉 献、创佳绩。明晰“优劣”的标尺。规定从德、能、勤、绩、廉 等方面,界定了 15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的情形。有的情形十分具体,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 或者连续两年
3、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只需打开干部年度考核 情况汇总表便一目了然;有的情形可通过调查摸底、走访排 查、群众测评、信访举报等渠道,比较客观真实地掌握情况, 如“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违规决策”“直 系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 “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等。 但也有一部分情形,如组织观念淡薄、精神状态差等,相对 难以通过具体量化的指标体现出来,可能因个人理解差异, 执行之时标尺不一,或过左偏严,或过右偏松。对此,各级 党组织应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细化 配套政策,进一步梳理出党员干部“负面清单”,该具体的 则具体,能量化的便量化,明晰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 的准绳。要建立完
4、善并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实绩档案,少一些 无关紧要的“形式” “痕迹”,多一些实事求是的“功过” “得失”,使实绩档案成为组织为干部精准画像的一面镜子, 让干部“上”则有理有据、“下”也心服口服!畅通“再上”的渠道。“上”与“下”是一种动态平衡 的关系。“下”的干部既然曾经居“上”,则必有其过人之 处,即使因为过失被换下,也不可“一棍子打死”,须知党 和国家培养一名干部殊为不易。要本着“关爱干部” “治病 救人”的原则,密切关注干部“下”之后的思想动态、工作 状态,帮助其认识到“下”的深层次原因,敦促从自身找短 板不足,从而坚定今后改进的决心和方向。“过而能改,善 莫大焉。”对于能够汲取教训、痛改
5、前非、积极工作、实绩 突出的干部,要畅通“再上”的渠道,让“下”的干部通过 自身努力还有机会“上得来”,真正做到严管和厚爱结合、 激励和约束并重,让“下”的干部有“上”的盼头、“干” 的动力,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形成正向、激 励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干部使用“上一下一上”的闭环机 制。2022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 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鲜明亮出了干 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对于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 伍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 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应抓好贯彻 落实,拿出
6、具体措施,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激发干部 队伍活力,形成“雄鱼效应”。亮出鲜明导向,让干部“上”有方向,用“对标先进” 促进比学赶超。雄鱼在搅动小鱼生存环境的同时,也激活了 小鱼的求生能力。优秀干部在带动工作发展的同时,也激发 了其他干部对标先进、比学赶超、提升能力的意识。只有坚 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德配其位、才配其位的高素质干部选 出来,把能力强、敢担当、善作为的“绘鱼型”干部用起来, 把干部中的“旗帜” “标杆”树起来,才能引领其他干部见 贤思齐、奋发向上。组织选什么人、用什么人,就是干部学 习和干事创业的楷模和方向,因此坚持选用“信念坚定、为 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
7、部,注重选 用在基层一线、重大斗争一线、急难险重岗位表现突出的干 部,始终坚持基层导向、实干实绩导向、群众满意导向,就 能为广大干部指出了 “上”的正确方向。划出调整范围,让干部“下”有依据,用“危机意识” 激发竞争意识。以小鱼为食物的酷鱼在鱼群中来回窜动,引 发小鱼四处躲避,反而使容易缺氧的小鱼能活蹦乱跳地到达 目的地。危机意识能给那些混日子、不作为、得过且过、碌 碌无为的干部敲响警钟,唤起他们的生存意识、竞争意识。规定的出台,明确了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种具体 情形及组织调整的程序、方式等,将“无为”就会“下课” 写成规定,让干部真正“下”有依据。各级党委(党组)及 其组织(人事)部门可
8、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具体的考核 制度,通过定期督促检查、收集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线索等方 式,让15种具体情形真正成为执行起来的常态化制度,对 出现15种情形的干部,按程序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 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进行调整,促进干部队伍形成不进 则退、庸劣必汰的严的氛围。拿出激励措施,让干部“干”有动力,用“保护担当” 促进良性循环。绘鱼和小鱼的“你追我赶”,使鱼群形成了 “有氧”的活动循环。干部的“能上能下” “下者重上”, 使干部队伍形成充满活力的良性循环。建立健全干部激励保 护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做好干部关心关爱、容错 纠错、澄清正名等工作,能保护好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 的
9、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对“下”的干部不“一棍子 打死”、一下了之,做好谈心谈话工作,加强跟踪教育管理, 引导他们继续发挥作用、实现自身价值;对认真汲取教训、 积极努力工作,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且经考察符合任职 条件的已“下”干部,按程序推进重新使用、晋升职级、提 拔职务等,让已“下”者有机会再“上”,使之有盼头、有 干劲,推动形成“能上能下”的良性循环。2022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学习心得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鲜明地亮出了干部选拔的“上”“下”标尺、优胜劣汰机制。除此之外,各地区要想形成“能 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
10、政环境, 还需用好考察“指挥棒”,才能让干部“上得劲足” “下得 服气”。细致入微“看”干部,既要“察颜”也要“观色”。干 部是上是下,必须拿出科学考察的考核结果才能让人“心服 口服”。“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政治素质考察只有做到 “深”与“细才能考察出被考察对象的“真”与“实” O 各级组织部门不能“隔山望景” “雾里看花”,要严格执行 核实认定、考察谈话流程规定,做到规定动作一步不漏,近 距离接触了解干部,走到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中谈话,用 好“显微镜”,“听其言”更要“听真言”,善于捕捉话外 之音、言外之意。坚持以言察政、以行观政,不仅要从被谈 话对象、领导同事和群众的“微表情”中去发现
11、问题、梳理 线索,更要到现场看看是怎么做的,是否做到了知行合一、 言行一致,真正识别出“谁该上、谁该下”。实事求是“画”干部,既重“画形”也重“画神”。“横 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考察材料作为判断干部 “上下”的重要依据,既要让优点与能力充分彰显,又要让 劣迹与欠缺无所遁形。各地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 门不能简单地将第一手材料当成客观事实,要“解剖麻雀”, 透过现象看本质,去伪存真,形象地勾勒出干部形态“长短 肥瘦”的大致“轮廓”,让考察材料“有血有肉”“见文如 见人”。考察过程中发现干部的“致命弱点”,便要坚持原 则,敢于发声,坚决杜绝“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对于一些 “无伤大
12、雅”的小问题,切不可“添油加醋”“无事生非”, 最终“绘”出一个“精准图像”,从而让干部“上”得理所 应当,“下”得有理有据。跟踪问效“访”干部,既看“一时”也看“一贯”。“试 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干部能上能下,必须做 好后半篇文章。规定指出,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 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正确把握政策 界限,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宽容改革探 索、先行先试等工作中的失误。要建立干部回访机制,将一 时一事与一贯表现衔接起来,对“上”的干部进行常态化监 管,防止其“走上歪路”;对“下”的干部也要加强关心关 爱,不能当甩手掌柜。要善于“回头看”,经常推敲、反复 比较、多方印证,大开“向上”渠道,让“板子”打得下, “红花”也能再次戴得上,激励干部做出新的贡献,从而让 “能上能下”成为一汪春水,涵养出众多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