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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卫生院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符合标准,防止不合格药品进入临床使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卫生院内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的管理。二不合格药品的定义不合格药品是指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或相关质量要求的药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药品变质、被污染或出现异常现象(如变色、发霉、生虫、沉淀、浑浊等)。2 .药品超过有效期或未标明有效期。3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或存在破损、模糊不清等情况。4 .药品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未经检验合格。
2、5 .其他不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情况。三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流程()发现与报告1 .发现:在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调配、使用等环节中,发现不合格药品时,发现人应立即停止相关操作,并报告药剂科。2 .报告:药剂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不合格药品进行确认,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发现时间、发现地点、发现人、不合格原因等。3 .重大不合格药品报告:对于重大不合格药品(如涉及假药、劣药、批量不合格等),药剂科应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院领导,并在48小时内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二)隔离与标识1 .隔离:确认为不合格药品后,应立即将其移至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与其他药品
3、分开存放,防止误用。2 .标识:在不合格药品存放区域设置明显标识,注明“不合格药品”字样,并标明药品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三)调查与处理1 .调查:药剂科应组织相关人员对不合格药品进行调查,查清不合格原因,确定责任部门或责任人。2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报卫生院领导批准后实施。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3 .退货:对于采购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办理退货手续。4 .销毁:对于无法退货或无使用价值的不合格药品,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5 .召回:对于已发出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通知相关单位和患者停止使用,并及时收回药品。6
4、 .处罚: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不合格药品出现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四)记录与备案1 .记录:药剂科应详细记录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包括处理时间、处理方式、处理结果等。2 .备案:处理完成后,药剂科应将不合格药品的相关信息及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门备案。四预防措施(一)加强采购管理1 .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确保供应商合法、合规经营。2 .采购药品时,应索取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确保药品质量合格。(二)加强验收管理1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2 .对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并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处理。(三)加强储存与养护管理1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变质、过期等不合格药品。2 .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四)加强使用管理1 .临床科室在使用药品时,应仔细检查药品外观、有效期等信息,确保药品质量合格。2 .对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药剂科。五培训与教育1 .定期对药剂科人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其质量意识和业务水平。2 .组织学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本院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确保相关人员熟悉并掌握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