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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基层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自建房(投资金额IOO万元、建设 规模500 f以下,免于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扩建、改建、装 修工程,以下简称“限额以下房屋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切实提高基层自建房质量安全水平,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向 基层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村庄和集镇规 划建设管理条例及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 实际,制定本方案。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在各镇(街道)辖区范围内的限额以下房屋 工程建设、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管工作。市政等公用工程可参照 执行。二、总体目标各镇(街道)要以高度负
2、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基层自建房 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加强 对基层自建房质量与安全监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和社会和谐稳定。要牢牢树立基层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意识, 建立健全基层自建房建设管理机制,落实基层自建房工程质量 安全的监管责任和工程各方主体责任。三、职能职责(一)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负责所在镇 (街道)的村镇建设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市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行使村镇建设管理职能。各镇(街道) 党(工)委书记、镇长(主任)是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施工安 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分管村镇建设的领导 是直接责任人。各镇(街
3、道)要根据国家、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机构,健全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 把管理责任落实到部门、落实到人;细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 村(居)委会等村(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将日常管理和技 术服务延伸到村,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无缝式”的村镇建 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网络和服务体系,确保村镇建设施工 质量安全管理到位。各镇(街道)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对辖区内的村镇建设工 程施工质量安全实施监督管理。配合市有关主管部门监督管理 镇(街道)辖区法人单位的建设工程,重点监督管理辖区内村 (居)民建房的施工质量安全。(二)市住
4、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 门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负责对全市村镇建设工程施工场 所巡回监督检查,指导镇(街道)做好相关安全管理工作,应 急管理部门对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三)个人自建房业主,以及村镇建设工程参建各单位和 从业人员是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村镇建设项目法人、村(居) 民建房业主分别对各自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负总责,村镇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单位及从业人员按各自 职责对所承建的工程承担相应的施工质量安全责任。四、施工质量安全监管(一)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各镇政府(街道办)强化村镇建 设工程施工监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
5、理、 供电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 作。各镇政府(街道办)应强化对限额以下房屋工程施工质量 安全监管。(二)加强对村(居)民建房监管。村(居)民自建限额以下房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建房业主在申请建房时,各镇(街道)的建设工程管理 机构须要求业主与施工方签订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 的权利与义务,并到各镇(街道)的建设工程管理机构报备。 建房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镇(街道)建设工程管理机构对其工 程进行管理的依据。2 .建房业主须选择具有工程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或经培训 合格的建筑施工人员组织施工。在镇(街道)辖区内,须强制 推行村(居)民建房业主与有资质的建筑从业人
6、员(企业)签 订施工承包同书;在镇(街道)辖区外,须逐步推行村(居) 民建房业主与有资质的建筑从业人员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书,并 督促建房业主购买建筑工人意外险。3 .村民修建二层以上限额以下房屋,应当经有资质的设计 单位设计或使用XX市新农村住宅设计标准图集。(三)各镇政府(街道办)督促村民在进行村镇建设工程 用地选址时,应避开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特别要避开滑坡 体上及其附近、滑坡下滑影响区,崩塌(危岩)下方,泥石流 沟口及其两侧附近、下游流通和堆积区,已出现开裂、沉降的 地区。(四)各镇政府(街道办)要不断强化施工安全监督管理, 所有的村镇建设项目施工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
7、的各项规定。1 .施工单位或者有资质的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都应按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搭设内外脚手架,脚 手架上堆放的物料严禁超重超高,严防脚手架垮塌伤人。村(居) 民建房应按规定搭设符合规范要求的脚手架,并按要求架设建 筑安全网。2 .施工作业层的临边防护,必须高出作业面L5米以上,且必须满铺脚手板和设置不低于18厘米的挡脚板,并分别在0. 6米和L 2米处设置两道防护栏杆。3 .凡未安排建筑起重机械的施工现场,应按规范要求搭设 材料人工运输斜道,并在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临 边防护要求设置栏杆和挡脚板。4 .村(居)民建房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二级漏电 保护系统,
8、并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相关 规定。5 .建筑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等)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 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规定,实 行备案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严禁施工现场使 用“少先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6 .凡在镇(街道)辖区内、集镇内或可能影响周边行人安 全的施工现场,应进行围挡作业,并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运输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和沿街抛撒泥土等。同时,对施工噪声 和污水进行处理控制,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做到文明施工。(五)各镇政府(街道办)要加强对自建房使用的建筑材 料的监管力度,对使用的建筑材料进行第三方抽检,同时加强 引导业
9、主购买使用有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厂合格试验单的钢材、 水泥、砖、预制构件等主要建材,确保材料质量达标,鼓励村 民自建房使用商品混凝土。(六)各镇政府(街道办)对村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检查必须做到制度化,做到集中巡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依法 处理和加强服务相结合,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相结合,建立健 全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七)积极开展村镇建设工程技术服务活动。各镇政府(街 道办)应加强对规范基层自建房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的宣 传,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建房知识普及和普法活动,提高 广大村(居)民的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同 时加大XX市新农村住宅设计标准图集的推广应用工作。要 加强
10、村镇建筑队伍的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村镇建筑从业人员的 素质和技能。(A)各镇政府(街道办)以及市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部 门应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大农 村建筑工匠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定期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 训,充分发挥农村建筑工匠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农村 工匠带头人培训,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经培训合格的农村 建筑工匠带头人。五、事故调查处理镇(街道)辖区发生安全事故,属地镇(街道)党政主要 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现场,及时组织和指 挥现场人员进行抢救,控制和避免损失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 同时,要按照规定程序立即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 对处置。事故发生后,属地镇政府(街道办)必须在接到事故 报告的1小时内报告市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 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报告的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必须迅速赶赴 事故现场,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按照“事故原因没调 查清楚不放过、相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没到位 不放过、相关责任人员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省安全生产条例、XX省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处罚;构 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