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36944 上传时间:2023-02-0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14.3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9页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9页
亲,该文档总共9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陕西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惩戒内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依法依规 实施市场 或行业禁 入1视其情节,可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或者取消 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资格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笫十七条,公共 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征集的企业提示信息中有 不良记录的企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十七条、第 三十二条行政机关、行 使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 组织2限制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交 易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被认定为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3视其违法失信严重程度,依法予以对经

2、营 者实施限制或者禁止,市场禁入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规 定,对在投融资、土地供应、市场主体登记、 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行政许可、资 质资格等方面违法失信的经营者或严重违法 失信的经营者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三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及其 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4依法限制生产,禁止排放污染物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实行排 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 者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生 态环境行政 主管部门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容惩戒对

3、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二依法依规 实施职业 禁入或从 业限制5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担任相关职务或者从 事相关业务活动有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 地方金融组织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且情节严重的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第五十六条地方金融监 督管理部门6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违反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规定,利用广告对保健用品做虚假、夸大宣传 或者涉及治疗疾病内容且情节严重的广告经 营者、广告发布者陕西省保健用品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市 场监督管理 部门-依法依规 限制相关 消费行为7应当采取措施限制该企业及其主要经营管 理者以单

4、位资产实施高额消费有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十七条第一 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公共信用信息工作 机构征集的企业提示信息中有不良记录的企 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十七条、第 三十二条行政机关或 者司法机关四依法依规 限制申请 财政性资8向社会公布其违法行为,禁止其在一定期 限内申请国家、省、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违反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七条 规定,在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 的科学技术人员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七条西安市所在 单位或者单 位主管机关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金项目9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申报科学技术计划项 目、科学技术基金项目

5、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三条,在 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获取或者协助他人 获取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学技术基金项目、 科学技术奖励和其他优惠待遇,剽窃、篡改、 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 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 科学技术人员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10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承担利用财政资金设 立的科技项目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十七 条,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项目,未依照本 条例规定提交科技报告、汇交科技成果和相关 知识产权信息的且情节严重的承担者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十七 条组织实施项 目的政府有 关部门、管理 机构五依法

6、依规 限制享受 优惠政策 和便利措 施11一定期限内依法不得申报政府专利资助、 奖励,相关部门应当收回资助资金、撤销 奖励弄虚作假,骗取政府专利资助、奖励的单位或 者个人陕西省专利条例第五十五条专利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 有关行政管 理部门12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限制享受相关 便利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被认定为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13在财政资金资助等政策扶持中,作出相应 限制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被认定为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主体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

7、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14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 假承诺等情形的申请人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六依法依规 限制参加 评先评优15依法取消奖励和荣誉称号有违反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 十八条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 假,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诈骗钱 财、非法牟利的陕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四十八 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16视其情节,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不授予荣誉 称号,已经授予的荣誉称号予以撤销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十七条,公共 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征集的企业提示信息中有 不良记录的企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

8、条例第十七条、第 三十二条行政机关、行 使管理公共 事务职能的 组织17记入诚信档案,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其 科学技术奖励奖项的资格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三条,在 科学技术活动中弄虚作假,获取或者协助他人 获取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科学技术基金项目、 科学技术奖励和其他优惠待遇,剽窃、篡改、 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 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 科学技术人员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三条有关行政主 管部门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18限制参与表彰奖励,取消参加选优评先资格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被认定为 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信

9、用主体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 一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19取消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工作人 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当年 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等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的,依法给予 政务处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受到通报批 评、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等责任追究的工 作人员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十五条优化营商环 境工作主管 部门或者有 关部门七依法依规 共享公示 失信信息20应当依法将违法行为信息归集至全国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有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第四十四条 规定的有破坏天然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的陕西省天然林保护修复条例第四十四条林业行政主 管部门21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列

10、入经营异常名录,并 向社会公示未按照规定期限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的或者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办法第四十七条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22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将农民专业合 作社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失信行为予以 记录,并依法向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 集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失信行为记录的农民专 业合作社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 社法办法第四十八条农业农村、市 场监督管理 和其他相关 部门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23将相关信息纳入公共信用管理体系,并将 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记录向社会

11、公布逅法超限超载行为的货物运输的车辆、驾驶 人、经营者、源头单位陕西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 第三十条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和公 安机关24撤销决定,并将有关情况纳入省公共信用 信息平台有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规 定,未履行承诺,责令其限期整改后仍未达到 条件的申请人或作出虚假承诺的申请人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七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25应当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推 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 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六十一条工业和信息 化部门、住房 和城乡建设 部门、交通运 输部门、水利 部门等

12、行政 主管部门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26将排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大违法行 为及处理情况记入社会诚信档案,通过公 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排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西安市环境 保护主管部 门和其他负 有大气环境 保护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 门27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管理有环境违法信息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单 位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条例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生 态环境和其 他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28不良行为纳入专利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弄虚作假,骗取政府专利资助、奖励的单位或 者个人陕西省专利条例第

13、五十五条专利行政主 管部门或者 有关行政管 理部门29除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当将其 失信信息归集到信用信息平台有隐瞒病史、重点地区旅行史、与患者或疑似 患者接触史和逃避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等行为 的个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公共卫生应 急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或公 安机关项目 序号惩戒 措施序 号惩戒内容惩戒对象法规政策依据实施主体30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 一项至第十三项、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且情节 严重的经营者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七十六

14、条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行 政部门31纳入本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安全生产违 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向行业主 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 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 构通报,并向社会公示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不良信息:(一)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二)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较大数额罚 款或者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的:(三)重大事故隐患在责令整改的期限内未完 成整改的;(四)拒不接受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五)其他安全生产不良信息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相关政府主 管部门A纳入重点 监管范围32依法采取重点监管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煤炭、 石油、天然气开发单位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生态环境保护 条例第二H-一条县级以上生 态环境和其 他有关行政 主管部门33视其情节,可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十七条,公共 信用信息工作机构征集的企业提示信息中有 不良记录的企业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第十七条、第 三十二条行政机关、行 使管理公共 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爱心教育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