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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孔肯雅热病例共同暴露者管理工作指引一共同暴露者定义发生本地疫情的地区,在病例发病前12天以来曾与病例同住者作为共同暴露者进行管理,以及对病例较长时间停留的重点场所中的共同暴露者如同一办公室、同一工地等共同工作者等经研判暴露和扩散风险较高者,作为共同暴露者进行管理。对输入病例的地区,将曾与输入病例共同到流行地区的同行人员作为共同暴露者进行管理。按末次共同暴露计进行12天健康监测管理。二共同暴露者的管理要求(一)共同暴露者的核酸筛查。由社区、居委、村委或基层卫生人员对病例的共同暴露者进行登记造册,对甄别的共同暴露者开展采血,尽快送属地疾控中心开展基孔肯雅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阳性者,转医疗机构诊治。(二)共同暴露者的健康管理。由社区、居委、村委或基层卫生人员对其余共同暴露者做好健康告知,指导其开展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症状第一时间进行报告和开展基孔肯雅病毒核酸检测。共同暴露者离开本地,需及时报告属地疾控中心,由属地疾控中心向目的地疾控中心进行通报。(三)筛查阳性者的管理。对病例共同暴露者筛查出来的病例要严格落实病例报告和住院隔离治疗,对筛查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要参照病例严格落实防蚊隔离管理,原则上需住院隔离,并做好健康随访,一旦出现症状,则严格落实病例报告。三标本采集及要求对病例共同暴露者需采集血液样本,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和检测要求详见本指引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