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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 流程为加强对临床“危急值”的管理,保证将“危急值”及时报告临床医师,以便临床医师采取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确保医疗质量 和安全,杜绝医疗隐患和纠纷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危急值”是指辅助检查结果与正常结果偏离不同,当这种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 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查结果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和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甚至危 及生命,失去最佳抢救机会。二、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详细做好相关 记录。三、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
2、”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四、操作流程(一)医院信息系统自动识别“危急值”,并以短信形式发送至开具检查申请单的医师及住院病人所在科室科主任。(二)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时,应立即通知部门、急诊护士(分诊员),护士(分诊员)在最短时间内 通知接诊医生(或直接通知接诊医生),并做好登记,由接诊医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三)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住院病人出现“危急值”情况下,应立即通知所在病房,病房接受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报告主管医师或值班 医师。(四)登记程
3、序“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照“谁报告(接收)、谁记录”的原则。医技科室与门急诊、病房均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对“危 急值”处理的过程和相关信息做详细登记,记录检查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检查项目、检查结果、复查结果、临床 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等项目。(五)处理程序1、医技科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时,检查者首先要确认仪器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在确认仪器及检查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 况下,立即复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后,检查者立即电话通知患者所在临床科室,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 录,并将检查结果发出。2、临床科室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右问题,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 复查。如复查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检查科室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并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二3、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须紧急通知主管医师、值班医师或科主任,临床医师需:立即对患者采取相应诊治措施,并 于6小时内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检查报告结果和采取的诊治措施。五、“危急值”报告重点对象是急诊科、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等部门的危急重症患者。六、“危急值”报告科室包括:放射科、检验科、影像科、超声科、心电图室、病理科、胃镜室等医技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