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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 固水平的通知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 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部署,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 学辍学问题,促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 实际,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为助推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聚焦完善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着力强化全方位、多维度 控辍保障,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 保学责任,避免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者厌学而失学辍学、 因贫失学辍学、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因呵护关爱缺失而 辍学,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且不辍学。 到2020年,义务
2、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普及水平明显提高,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o组织保障为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成立丰城市“控辍保学”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教育主管部门,由*同志兼任 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履 行成员职责,不另行文。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阶段(3月及9月上旬)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 小组,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加大宣 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橱窗、微信公众 号等新闻媒介,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 律法规进行全面宣传,普及法律常识,
3、强调责任和义务,提 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二)排查阶段(3月及9月中旬)由各乡镇(街道)牵头,成立若干个由乡镇中心学校教 育干事为组长、相关教师和村干部组成的排查工作组,从公 安导出适龄儿童少年名单,包村逐户排查,要查清每个适龄 儿童少年的入学学校和年级,并登记造册,对未入学(或辍 学)的儿童少年,要查清其家庭情况及未入学(或辍学)原 因,排查结果分别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街道),乡镇 中心学校汇总后报市教育主管部门。(S)整改阶段(3月及9月下旬)由乡镇(街道)向未入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向辍学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 护人发放限期返校通知书,并针对
4、未入学或辍学原因,做好 帮扶和劝返工作。对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要按照“一家 一案,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确保其不会因贫辍学。落 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 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 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 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未入学或辍学学 生尽早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建立长效机制(4月6月、10月12月)建立健全“双线目标”责任制,“双线”即市政府与各 乡镇(街道)、村(居)委、村(居)民为一条线;市教
5、育 主管部门与学校、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为一条线。市 长(含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乡镇长(主任)和村(居) 委主任对辖区内的控辍保学工作负总责,教育主管部门局长、 中小学校长是教育系统控辍保学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控 辍保学”目标责任书,逐级分解控辍保学目标任务,做到责 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 局。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的五项制度,即中小学生学 籍管理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排查报告制度、辍学学生劝 返复学制度、学生辍学书面报告制度、控辍保学责任追究制 度,确保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位。四、工作要求(一)严格依法控辍,健全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1 .履行政府控辍保
6、学法定职责。市人民政府履行义务教 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 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的权利。对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制定工作规 划,完善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 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确保目标按期实现。各乡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 健全完善部门协调机制,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确保措施 落实到位,防止辍学。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和督促义务 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义务教育存在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 学,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牵头单
7、位:各级人民政府;责任单位:教育主管部门)2 .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严格执行控辍保学“双线” (政府、教育)责任制,“七长”【市长、局长、乡镇长(街 道主任)、村长(社区主任)、校长、师长、家长】负责制 工作制。乡镇(街道)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 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 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 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 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落实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 人的责任,家长要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 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 造成辍学的,由
8、当地乡镇(街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 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或给予行政处罚, 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限期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责任单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院)3 .建立义务教育入学联控联保机制。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失学、辍学学生数据 核查及劝返复学工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动态 监测,落实源头控辍措施,统筹推进全市控辍保学工作。组 织学校通过入户家访、家校共育、心理疏导、普法宣传等措 施,做好辍学学生的劝返工作。公安要加大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处理扰乱学 校教学秩序、滋扰未成年学生等情况。做
9、好在校学生失踪失 联调查处置工作。协助做好辍学外出学生的去向核查工作。 依法处理监护人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导致的适龄儿童失学、 辍学事件。文广新局要加大对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含未 取得营业许可的非法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学生的治理力度, 遏制未成年学生沉迷网络导致的辍学现象。加大校园周边有 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出版刊物的收缴、查禁力度。司法局要将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工作计 划,指导相关单位开展控辍保学相关法制宣传。为维护适龄 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法院要对行政督促复学无效,且逾期不履行教育行政处 罚决定的,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人社局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
10、开展检查,加大对违 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童工)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 力度。及时跟踪处理招用童工的问题线索,对非法招用童工 的单位或个人,责令整改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市场监管局要对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 人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民政局加强对困难群众家庭及就学子女的关爱和帮扶, 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扶贫办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 身份进行核实。残联要核准金市应接受义务教育适龄持证残疾儿童少 年信息。共青团、妇联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 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行政区域内的控辍保 学工作负责,依法督促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复学
11、。 开展适龄未入学儿童摸排,做好适龄儿童特别是残疾儿童的 分类引导入学工作。做好辍学外出务工、辍学失联等学生去 向调查和劝返工作。开展行政督促复学工作。村小组(社区)要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市民公约), 将控辍保学相关要求内容纳入其范围,教育引导群众自我约 束,切实遏制基层农村儿童少年辍学现象。社会组织和个人应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 良好的环境。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导致学生辍学的,任何社会 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控告。(牵头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公安、文广新 局、司法局、法院、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扶贫办、 残联、共青团、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小
12、组、社区)4 .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乡镇(街道)及属地 学校要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学籍管理 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要规范学籍日常数据更新 及管理,学校对学生异动情况进行及时登记造册,全面掌握 转入、转出、休学、复学、辍学等情况。加强对农村、贫困 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 困儿童、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学生、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 重点群体的监控。要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 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班主任对无理由未到校学生及时标注 并报学校,做到一天一查、一天一报。学校对无故缺旷达3 天的学生,须在学籍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及时上报中心
13、校 并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师开展劝返工作。经学校两次以上家 访仍未返校的,学校要在3天内将学生基本情况向乡镇(街 道)报告,乡镇(街道)组织劝返复学。门和残联要共同核 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 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加强 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工作,防止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 罪行为的适龄少年辍学。(牵头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责任 单位: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义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5 .建立控辍保学书面报告机制。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 (街道)人民政府要建立完善的控辍保学书面报告体系。每 月28日前,存在疑似失学辍学学生的中小学校统计“
14、控辍 保学”工作月报表,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市教 育主管部门,同时抄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每月30日 前,市教育主管部门将辖区内控辍保学及辍学劝返工作进展 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加盖公章后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 时抄报县人民政府。每学期末,市教育主管部门将控辍保学 工作情况向辖区内中小学通报。(牵头单位:教育主管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二)提高质量控辍,避免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6 .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继续以“特岗计划”为主补充农 村中小学教师,重点补充农村学校紧缺薄弱教师,着力推进
15、乡村教师专业化、学科化。加大“国培计划” “省培计划” 力度,大力推进学校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重点引导优 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整体提高教师能力素质。 要严格落实国家、省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 家和地方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 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 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一 年级新生实行“零起点”教学。建立健全对乡村小学、教学 点的管理和检查考核机制。(牵头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责 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7 .加强学校标准规范管理。通过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16、提 升学校治理能力,做好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管 好办好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完善对中心学校和乡村小规模 学校一体化办学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机制,加强中心学校对乡 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着力实施规范化管理、精细化 服务,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等方式为农村寄宿制学校提供工勤和教学辅助服务。加强 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统筹,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 对于有参加中职学校春季招生意愿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可 统筹组织进行九年义务教育毕业测试,完善毕业手续。力争 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职学校就读。教育 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拒绝初三学生参加中考。(牵头单位: 教育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各中小学校)8 .关注关爱学习困难学生。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对 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建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