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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建康服务集团(医共体)成员单位管理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为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化、医疗水平现代化、医疗服务人文化、医疗消费合理化”的医院集团目标,保障集团成员单位开展“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实现多赢”的各项医教研活动所需经费,充分发挥集团职能部门协调和管理的能动性,加强对集团成员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根据市卫生局批复的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章程,特制定医疗集团成员单位管理费收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一、管理费缴纳标准集团成员单位管理费缴纳标准为每年20万元。二、管理费缴纳时间L管理费缴纳为每年度一次。2.成员单位应遵循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章程规定,履行管理费缴纳义务,管理费缴纳最迟时间为当年6
2、月30日前。三、管理费缴纳结算集团成员单位缴纳管理费后,由集团财务人员开具正规收据,并加盖医院集团财务专用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集团章程规定的过渡期内,管理费用暂由市一院财务处代管,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四、管理费使用范围集团管理费应用于市第一人民医院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范围如下:1 .集团架构及职能部门日常办公开支;2 .集团会务费用;3 .集团开展质量互查、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等活动费用;4 .集团各成员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奖励费用;5 .集团宣传报道费用;6 .集团购置资产支出;7 .与集团工作密切相关的其它费用开支。五、管理费支出审批制度和流程集团各项费用支
3、出应符合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法律、制度和规章要求,并按规定开展支出预算管理,定期编报收支报表,向集团成员单位公开财务信息,自觉接受上级财政审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集团管理费使用实行“一枝笔”审批制度,管理费支出审批具体流程如下:1 .经费使用部门向集团管理办公室提出活动预算申请,由集团管理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备案。2 .经办人应取得合法的收支票据或原始单证,在单据上注明费用支出事由,签名后交由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进行审签。凡单项支出金额在5000元以上业务事项,需提交集团管理办公室进行签审。3 .经费使用部门负责人持活动审批备案表和支出单据,提请集团管理办公室主任进行审批。4 .经办人持审批手续完备的支出单据到财务部门报销或转账。5 .每年管理费收支情况由集团董事会授权集团管理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应及时责成整改,并将审计情况在全年董事会上进行报告。六、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后执行,未尽事宜由集团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