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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领导讲话】万庆胜同志在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这次全省统计法治工作视频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全国统计法治暨统计行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统计法治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XX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分析当前统计法治形势,部署20XX年统计法治工作重点任务。等会喻滨同志还要解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并作会议小结,请大家一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一、凝心聚力、务实笃行,20XX年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新成就一年来,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
2、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为重点,完善统计法律法规配套性制度,加大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扩大统计普法宣传广度,优化政务服务,为统计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中央重要文件学习更加深入。全省统计系统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并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出台了贯彻落实意见。5月8日,省政府专题组织召开全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座谈会,我重点解读了意见办法规定。8月5日、12月18日,我先后受邀在赣州、南昌市委
3、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作专题讲座。11月25日,组织召开全省统计局长座谈会,专题组织学习意见办法规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对意见办法规定进行了再学习。市、县两级也组织了层次多元、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文件学习有频度、有广度、有深度。(二)统计法律法规配套制度更加完备。制定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江西省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制定印发江西省统计局关于基层公务来访接待登记管理办法,推进基层来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防止地方
4、党政领导和统计部门“跑数要数”、违规干预统计数据的现象发生,进一步增强统计系统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三)统计法治防惩工作更加有力。全省统计系统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上下协同,组织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共明确5项目标任务,提出30余项整治措施,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在重大违法案件查处上,重点督办濂溪、进贤等2地统计违法举报案件,直接查处宜春市统计违法案件,对133家统计违法企业给予行政处罚,罚款金额468万元,其中对13家严重失信企业予以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问责单位8家,问责人员52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1
5、0人、股级干部2人、一般干部27人;处理结果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在全省通报。案件处理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涉及层级之高,在我省前所未有。此外,对63家“四上”企业组织开展了“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检查认定3家企业统计上报数不符合要求,责成企业所在的设区市统计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四)执法监督队伍更加健全。9月,组织推荐省、市、县骨干力量67名参加国家和省级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42人通过考试取得统计执法证。截止20XX底,全省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达205名,全省执法骨干库在库人员100名,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目前,已有7个设区市统计局成立了统计执法专职机构,2个设区市的统计执法专职机
6、构正在筹建过程中。硬件保障方面,省统计局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一间办公室用作统计执法档案室,划拨专项资金,用于采购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执法笔记本、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专用设备,统计执法建设保障日趋完备。(五)统计普法宣传更加广泛。联合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在瑞金举办了第十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现场活动。以124T28”为重点宣传日,制作宣传图板,对省局干部职工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举办首届全省统计法律知识竞赛,全省各设区市统计局共组建了11支代表队77人次参赛。建立教育平台合作机制,加强与各级党委党校(行政学院)的工作联系,应邀持续派出人员为学员讲解统计法律法规、方法制度。围绕第四次全国经
7、济普查、“双随机”执法检查、统计违法案件处理等重点工作,积极开展送统计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及时向统计调查单位和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帮助和指导企业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一年来,普法宣传手段有创新、效果有提升。(六)政务服务工作更加规范。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中,重新编制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标准化事项要素,先后5次集中进行“江西省网上审批系统/事项管理系统”标准化事项录入和加工,顺利完成与国家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全面梳理编制省统计局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监管事项检查实施清单,在认领国家目录清单基础上,以统一标准接入国家“互联网+监
8、管”系统。省领导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统计法治工作,20XX年,刘奇书记、易炼红省长分别作出2次批示,时任常务副省长毛伟明多次专门听取工作汇报、做出批示,并亲自带队到国家统计局汇报沟通工作。各地、各部门也更加重视和支持统计法治工作。在全省各级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尤其是统计法治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过去一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新成绩,为我省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这里,我代表省局党组和领导班子,向大家一年来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二、认清形势、转变观念,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近年来,全省统计法治系统在贯彻
9、国家统计法律法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方面担当实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统计法治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高,贯彻落实有温差。少数领导干部站位不高的情况依然存在,统计法治工作“上热中温下凉”的现象依然存在,职责缺位、对统计违法监督不力的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同志对意见办法规定的内容知之不全、理解不深。二是形势把握不够准,责任理解有偏差。仍有少数同志对于统计部门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中肩负什么样的责任不完全清楚,没有认识到统计法治工作的重要性,没有意识到数据造假就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三是推进力度不够大,执
10、法强度有落差。个别地区统计部门统计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程度不深、流于表面;统计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清、文书不规范等问题。有的地方还存在统计执法“零案件”现象,有的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未按规定进行处分处理,“宽松软”还有一定市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经济社会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家宏观调控决策需要更加真实准确的统计调查数据支撑。全省统计系统要切实增强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极端危害性的认识,深刻把握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一)防范和惩治
11、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治理方式,也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重要最核心的内容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还明确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统计法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国家监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必须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统计法治工作承担着维护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统
12、计政令尊严的使命,统计法治工作者是统计法律利剑的执柄者,是反对统计弄虚作假行为的执行者。从统计改革发展进程来看,现行统计体制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还有差距,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压倒性态势尚未完全形成,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然要求全省统计系统以坚定的使命担当与统计造假作坚决斗争。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印发了意见办法规定等7部事关统计发展大局的重要文件,对健全统计管理体制、依法依纪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开展统计督察等作出总体部署和安排,体现了
13、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定决心。国家统计局宁吉吉吉局长曾经用三个“前所未有”来描述当前的统计工作:“中央对当前统计工作的要求之高前所未有,制度出台频度之密前所未有,监管执法尺度之严前所未有,统计工作正在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和全局性变化。”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必然要求全省统计系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政治担当,深刻领会中央的决心和意图,清醒认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部署要求。(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是助力新时代社会治理体
14、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成为关键词。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治理方式,是党和政府科学执政、精准调控的重要手段,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XX年10月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公告,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明确,“统计工作坚持党政同责、失职追责,对统计弄虚作假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
15、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拒绝、抵制统计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征求意见稿把防范和惩治统计弄虚作假作为一项责任予以明确,对可能发生的弄虚作假行为将给予严厉追责,就是要坚决遏制一些地方想通过统计数据造假来“制造”政绩,谋取个人利益、局部利益和短期利益,就是要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良好的数据基础。助力新时代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必然要求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的态度。三、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扎实做好20XX年统计法治工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既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各地党委、政府和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20
16、XX年全省统计法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国家统计局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机制,着力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坚决扎紧扎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笼子,加快形成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统计法治体系。(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办法规定。各级统计局要把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予以完成,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把全面学习这3个文件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内容。要组织干部职工对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进行再学习,使所有相关人员都要知悉意见办法规定的主要内容,熟悉与自己工作相关的要求和责任,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