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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了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更好的适应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创建文明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党工委实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一、决策内容、范围“三重一大”事项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使用、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是指:学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措施及实施方案;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干部人事工作;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决策;涉及向教师、学生收费的事项;其它需要由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二)重要干部使用是指:领导班子成员后备干部的推荐上报;中层干部的任免、职称评
2、聘、评先树优等。(三)重要项目是指:基建项目,需大额支出的改变及装修项目。(四)大额度资金使用是指: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所有对外借款、担保。二、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L凡需校委会、党支部支委会议决的事项,任何人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2 .校委会、党支部支委会作出决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实行表决制。3 .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三、重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的主要程序(一)确定议
3、题,列入议程。需要列入校委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由相关处室提出议题上报给校长室,校长在听取各方意见后提出,列入议程决定。(二)调查研究,形成方案。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内外意见,校长与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充分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S)会议讨论,形成决定。校委会议由校长主持,列入校委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要事先告知会议出席对象,有决策预案的应将书面草案提前两天发给与会人员。在讨论过程中,应先由主要负责人介绍重大事项的方案情况,然后安排足够时间进行充分讨论。讨论中与会成员均应发表个人意见,表示赞同、部分赞同、不赞同
4、或缓议并说明理由,讨论过程应有详细的会议记录,讨论结果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如讨论意见不能达成基本一致或有严重分歧,应暂缓决策;对暂缓决策的事项,应继续作调研协调,成熟时再安排讨论决策;必要时也可报上级党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裁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应在其他与会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意见。(四)明确分工,组织实施凡经校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由校长明确分工,相关人员、部门负责实施。(五)结果报告,政务公开重大事项执行完毕,应由相关人员向校委会议作重大事项执行情况结果报告,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执行与监督。重大事项(除暂确须保密外)决定或执行后实行校务公开。四、决策的实施、责任追究(一)决策的实施L经校委会、党支部支委会集体决定的事项,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校委会、党支部支委会汇报。2 .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落实情况,并向校长和党支部书记汇报。(二)责任追究L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3 .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4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5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6 其他违反本实施办法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