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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管理服务公司加盟合作协议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加盟协议书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系一家专业从事餐饮服务和管理的公司,其旗下品牌“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经过数年的经营和推广已得到市场的一致认可,具备较大的市场潜力和发展空间。现乙方向甲方提出加盟经营“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这一品牌的意向,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乙方在充分阅读并认可本协议约定的全部内容的前提下,甲乙双方签订本加盟协议,以共同信守。一、特许经营权1 .特许经营权的范围甲方特许经营权的范围包括:“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注册商标及服务标志、相关产品及制作技术、产品包装设计、门店装
2、修风格设计、网络域名、销售管理系统(收银系统)及经营模式等。上述权利全部归甲方所有。2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在区域内开设加盟店,专门提供“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的餐饮服务。甲方向乙方颁发特许加盟证书并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3 .乙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范围内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二、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确定与支付(一)加盟费L单店加盟。甲方根据乙方门店场地面积大小一次性收取加盟费。1.1 门店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0万元;1.2 门店面积在300平方米K)O平方米(含3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28万元;(最佳店面面积)1.3 门店面积在400
3、平方米一500平方米(含400平方米)的,加盟费为人民币35万元;1.4 门店面积在500平方一6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的,加盟费用40万元;1.5 门店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含600平方米)的,产品结构要做较大调整,加盟费用另行协商确定。2,区域代理。“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省级代理费为人民币1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地区(市)级代理费为人民币50万元,每开设一家分店,需另行支付技术支持费10万元。2.1区域代理在当区域店面正常营业1.5年后,经研究调查,在开设分店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店面位置、消费人群流量、经营资金回笼
4、等)须开设分店或加盟店,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当区域的代理权,前期费用不给与退款,特此说明。(二)保证金L单店加盟的保证金依据上述加盟费单店面积依次为人民币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等,不计息。2.地区代理的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省级代理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三)管理费乙方根据单店营业额按月向甲方缴纳管理费。1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40万元以下(不含40万),免受管理费.2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以下,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1.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3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60万元70万元(含6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3%向甲方缴纳管理费。4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70万元
5、80万元(含7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5%向甲方缴纳管理费。5 .单店月营业额在人民币80万元以上(含80万元),乙方按全月营业额的6%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乙方为区域代理的情形下,仍应按单店营业额为依据,向甲方缴纳管理费。(四)加盟费、保证金和管理费的支付1 .乙方选择以(单店)(地区)(省级)方式加盟甲方,乙方门店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7日内将加盟费、保证金万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2 .乙方应于每月账务结算完成后7日内,按照营业额及支付比例向甲方缴纳管理费。三、店址的选择和装修工程L店址的选择。乙方负责加盟门店地址的选择、场所的租赁等事宜,甲方可对乙方店址进行实地考察并提供指
6、导性建议。考察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 .店面的装修工程。为保证S品牌对外宣传的统一性、完整性以及产品质量稳定性,乙方门店整体装修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和服务标识设置等应当由甲方统一负责。门店装修施工及设备采购等预算费用经乙方签字确认后,甲方组织人员进场进行施工作业。乙方负责协调物业、消防、公安等部门的关系,确保装修工程的顺利完成。4 .装修工程费用。原则上按每平米3300-3500元收取费用。其中包括装修材料费、工程费、厨房设备费、餐具、桌椅、收银软件等费用;不包含材料以及垃圾的搬运费、门头LOGO、灯箱、广告、消防、燃气、空调改造等项费用。具体事项以及费用支付办法双方再协商确
7、定。5 .说明:装修条件是毛墙毛地。如对原有装修的拆除以及对店面以外也需要装饰,费用由乙方负责。四、经营指导和技术支持1 .甲方为乙方委派厨师长(技术指导)1名和筹备管理人员1名(乙方可自配),对乙方销售的食品从原材料采购、加工制作等方面到销售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和管理。2 .在乙方装修期间,甲方根据乙方店面面积与菜品结构,合理安排主要技术人员,但人员工资由乙方按公司要求同步发放。3 .乙方开业之前,甲方为乙方提前培养8至15名厨房核心技术骨干,并支持乙方开业运营6个月。6个月后如若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人员支持,甲方将合理调整人员继续支持乙方,(店面运营3个月后,乙方需按照甲方制定的薪资待遇给与发放)
8、。并每半年签订用工合同,并每月支付日常管理费用,费用根据店面大小收取:200300平米每月2000.300400平米每月3000元.400500平米每月4000元。500平米以上每月5000元。否则甲方不在给予人员方面的支持,但乙方可自行安排技术人员到总部学习,对各店销售达到收取管理费的店面可以免收这项费用。4 .乙方在预计店面开业前2个月左右,甲方负责对乙方选派的实习人员进行免费的指导、培训与对外招聘,实习、招聘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2。元/人/天),在此实习培训阶段,所招聘的人员、技工、管理人员等的基本工资由乙方发放(发放工资时间以公司为标准,不得无故拖欠)。5 .在本协议期内,甲方应
9、对乙方定期或不定期选派的人员进行免费培训和指导。培训人员的食宿费用由乙方负责。6 .甲方开发新产品,经试验成功后,根据需要向乙方免费推荐。7 .甲方应当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把握市场方向,为乙方的经营提供具有价值的参考意见,同时适时适度适量的调整菜价菜谱。五、经营管理(一)门店数量控制为了保证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应当控制同一区域内加盟店的数量和店址位置的选择。(二)产品质量控制管理1 .原材料采购为了保证品牌质量标准化及食品安全,甲方实行原材料及半成品的统一采购,并按照乙方的需求提供给乙方,乙方按甲方定价标准支付价款。原材料及半成品加工及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山西省内甲方以现行
10、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2 .产品生产流程乙方应在厨师长的指导下严格按照生产流程进行产品的加工制作,保证产品的质量,严禁违规操作,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S)产品销售管理L甲方对其销售的产品实行全国统一定价,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产品的销售价格。3 .乙方在其加盟区域内进行促销(如团购等),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将促销方案报送给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行。(四)财务管理1 .乙方门店统一安装使用甲方提供的收银管理系统,双方一致认可该系统记载的经营数据(营业额)。2 .为使甲乙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制作营业报告或财务报告,并于每月7日前报送给甲
11、方财务。3 、甲乙双方财务保证沟通畅通,信息准确。(五)服务管理1 .实行店经理负责制,统一服饰、统一晨会,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标准用语。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标准化服务,加强服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增强顾客对服务的满意度。3 .宣传顶丰文化,弘扬薛阿婆精神。4 .定期总结,有书面报告。(六)日常管理L甲方协助乙方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规范乙方及乙方员工的行为。2 .乙方要切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必须经常清洗、检点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3 .做好数据分析,为调整准备好数据支持。六、品牌宣传推广L甲方应当加大“薛阿婆巴蜀民俗
12、小吃”品牌的推广力度,提高该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4 .乙方在加盟区域内进行“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宣传过程中,甲方可为乙方免费提供宣传文案策划和宣传样稿设计等服务。乙方在宣传过程中发生的广告制作费、运输费、人工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5 .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活动,需提前征询乙方意愿,由此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店数总和平均分摊该费用。七、人员以及薪金管理L厨师长系甲方人员,由甲方指派到乙方处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厨师长以及技术核心人员、管理人员的报酬由甲方制定,每月10日前乙方打到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发放。6 .在筹备期间,甲方需在乙方店面开业前1至2个月内为乙方准
13、备厨房核心人员,人员会依次到位,到位人员工资由乙方承担(前款有详细说明)。7 .为稳定员工队伍,保证核心技术不变,乙方店面正常营业满1年后,从第二年起,乙方需支付厨师长年纯利润的1.5%作为年终奖励奖励。8 .乙方负责加盟店的服务员、收银员、后厨小工等人员的招聘与管理,甲方予以协助。9 .乙方应与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行决定是否缴纳社会保险及投保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乙方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或对第三人造成损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八、禁止行为L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其特许经营权范围内的权利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不得擅自扩大特许经营权的使用范围
14、。2 .乙方应当维护“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的品牌形象,不得有损害或降低甲方及甲方“薛阿婆巴蜀民俗小吃”品牌形象的行为。3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加盟经营过程中获得的甲方产品的制作配方或工艺流程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使用。本协议终止后2年内,乙方仍具有保密的义务。4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两年内,乙方不得在原加盟区域内经营与甲方相同或相近的餐饮模式及产品。5 .乙方应当依法经营,其经营行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九、监督检查甲方可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对于甲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应当予以及时整改,以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要
15、求乙方全方位安装监控录像,方便公司职能部门随时抽查日常店面工作。十、协议的终止与解除L协议的终止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协议的履行。本协议终止后,乙方缴纳的加盟费不予退还。保证金待甲乙双方结算完毕相关账务,并在乙方撤除甲方全部招牌、工作物品及其他营业象征后7日内退还给乙方。2.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2.1 乙方滥用特许经营权,擅自将商标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他人使用,给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或带来经济损失的;2.2 乙方未按期缴纳管理费累计达2月的;2.3 乙方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或者对甲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出的整改意见,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0日内拒不改正的;2.4 乙方因违法违规经营,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不具备继续经营的能力或继续经营将给甲方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2.5 乙方向他人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的;2.6 因乙方经营不善导致乙方停止营业累计达20天以上的;2.7 因乙方门店损毁或其他原因导致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解除的,乙方缴纳的加盟费及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十一、违约责任L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