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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灭火救援应急预案1.总则Ll编制目的建立健全灭火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灭火救援工作,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L2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XX省消防条例、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和XX市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L3适用范围全区石油化工企业、居民小区以及公共聚集场所、机关、学校、商场、道路等人、财、物聚集地发生火险,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类火灾事故,适用
2、本预案。L4工作原则L4.1加强预防,防控结合。建立健全火灾事故预防工作机制,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L4.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按照事故地域实行属地管理。根据火灾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火灾事故进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L4.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避免事态扩大,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L5事故分类根据国务院2007年4月6日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公安部公消
3、(2007)234号文件,将火灾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等级标准分别为:L5.1特别重大火灾: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L5.2重大火灾: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L5.3较大火灾: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L5.4一般火灾: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IOOO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2,组织体
4、系及其职责2.1指挥部及其职责区管委会成立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由区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担任。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主要职责是:(1)负责掌握处置事件的全面情况,领导、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工作,组织火场搜救被困人员,处置紧急情况,抢救转移受伤人员;(2)组织、指挥、调动成员单位协调行动;(3)根据预案要求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发生地,开展救援工作;(4)负责事故救援工作的重大决策;(5)宣布火灾事故各个响应等级之间的转换;(6)审议批准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的总结报告。2.2指挥部办公室及其职责区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消防
5、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区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担任。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I)负责组织、调动灭火救援队伍,按灭火指挥部的指示开展工作;(2)收集、汇总火情和具体救援工作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3)负责协调各级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4)协调区火灾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当地人民政府之间的应急行动,并督促落实;(5)为新闻机构提供火灾事故有关信息,必要时按应急指挥部的指示接受媒体的专访;(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有关事项和对外信息发布工作。2.3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灭火救援应急处置指挥部成员包括党政办公室、区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应急管理局、建设交通局、交通局运输服务中心、生态环境
6、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供电中心及相关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同志。其主要职责分工是:(1)区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无关人员疏散,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进行安全保护,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保障救援交通畅通;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对嫌疑人员实行监控,依法进行事故的侦查、侦破工作;做好死亡人员的身份鉴定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2)区消防救援大队:全力实施灭火,根据火情调集救援力量,以最快速度控制火情;负责为现场指挥部提供战术依据
7、,制定具体救援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情况变化,对火灾性质、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和评估,及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指挥调动消防力量和装备进行增援;建立火灾事故救援专家组,对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的企业、仓库、车辆等物体进行防护、转移,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和物质危及周边地区人群的安全;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的进展情况;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并总结经验教训对应急预案进行补充完善。(3)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专业人员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并负责对企业事故的调查处理。(4)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救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调配救灾物资,保障群众
8、基本生活;及时上报灾情,会同地方政府和保险机构做好善后工作。(5)建设交通局:负责提供火灾事故现场建筑物结构情况,评估建筑物险情,提供技术支持;组织工程抢险车和人员,对妨碍灭火救援工作的建(构)筑物进行拆迁,处置坍塌建筑物;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6)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成立应急队伍,进行现场医疗救护,并将伤员转运至就近医院治疗;统计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做好事后的卫生检测防疫工作。(7)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环境的监测和实时报告,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对事故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等有害物质的处置提出建议,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9、(8)供电中心:负责根据指挥部要求对相关地区采取断电措施;调集应急备用电源或移动供电车,架设临时供电线路保证现场灭火救援工作顺利开展;负责灾后电力修复工作。(9)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负责调集救援物资运输工具,并保障火灾救援所需物资的运输;及时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抢险人员和车辆道路畅通。(10)相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参与火灾抢险工作,及火灾事故处置情况报告。2. 4指挥部工作小组及其职责2.1.1 灭火指挥组。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灾及现场救援情况,调集消防救援力量;负责各参战部队之间的临时无线组网,在救援现场建立有线联络,确保救援部队
10、之间及现场与相关单位的通信畅通;制定具体火灾救援方案,部署各参战力量的任务,指挥灾害事故现场救援行动。2.1.2 警戒组。由公安分局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维护治安秩序、保障火灾救援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的群众,维持现场秩序。2.1.3 技术支持组。由灭火救援专家组负责对灭火救援现场危害等级及范围进行评估,对灭火救援行动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支持。2.1.4 勤务保障组。由事故发生地区管委会牵头,负责掌握灭火救援所需物资情况,指导增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2.1.5 医疗救护组。由卫生健康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现场救护及转运伤员,统计伤亡和救治人员
11、情况;做好事后的卫生检测防疫工作。2.4.7 秘书组。由消防救援大队和火灾事发单位的主管部门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编写火灾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2.4.8 善后工作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应急管理局、发展软环境保障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和火灾事发单位组成,负责受灾群众的食宿安置;对火灾事故周围空气和水源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恢复和保护措施;尽快查明火灾原因,认定火灾损失,起草火灾事故报告;对伤亡人员及家属进行抚恤、救济、理赔等善后工作。3.预警和报告机制3.1 预警发布根据火灾事故类型、火灾发展速度、被困人员数量、涉及范围和灭火救援难度等因素将火
12、灾预警发布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3.1.1I级预警(红色):通常指灾害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本支队辖区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在两个以上支队或全省范围内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3.L2II级预警(橙色):通常指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性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3.L3I级预警(黄色):通常指党政首脑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
13、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3.L4W级预警(蓝色):通常指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它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它一般灾害事故。3. 2事故报告主体和报告人3. 2.1报告主体相关街道办事处是事故报告主体,负责向区党政办公室报告,经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3. 2.2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及党政机关、企业、事业等发生
14、火灾事故的相关单位为责任报告单位。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现场处置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事故发生单位的相关负责人为责任报告人。3. 2.3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火灾事故后,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报告区消防部门(报警电话:119)。消防部门接到报告,在迅速出警的同时,应立即现场核实并按照应急预案调集相关处置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同时在最短时间内向区管委会应急办公室(7733206)报告。4.应急响应发生火灾事故时,根据火灾事故严重性和消防预警等级,分别启动火灾事故IV级、In级、II级、I级响应机制。4. IIV级响应当发生一般火灾事故(蓝色预警)后,责任报告单位、责任报告人立即报
15、告区消防救援大队,由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调集人员车辆,进行消防救援灭火工作。4. 2III级响应当火灾转化为较大火灾事故(黄色预警)后,由相关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启动In级灭火救援应急响应。在当地政府的领导、组织、指挥、协调下,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应急措施,开展灭火抢险、医疗救护、调查侦破、现场处置等应急救援工作。4. 3级响应当火灾事故经过紧急灭火处置,不能扑灭火险,火灾发展为重大火灾事故(橙色预警)后,由区管委会批准,启动灭火救援级响应。区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按预案要求迅速集结,按区灭火救援应急指挥部要求展开工作,积极组织、协调、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应急措施,开展灭火救援、医疗救
16、护、现场保护、火灾事故调查侦破、后勤保障等工作。5. 4I级响应当发生的重大火灾转化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红色预警),超出当地政府控制能力,由省政府批准,启动I级灭火救援响应,调动XX周边灭火救援力量参与处置。5 .应急结束火灾事故的大火已扑灭、火险隐患已消除,次生灾害发生的因素消除,伤亡人员并得到妥善安置,事故主要信息已经采集,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可判定为现场处置行动应急响应结束,由现场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经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响应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及时补充应急救援物资和器材,重新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并认真总结事故救援经验,完善补充应急预案。6 .应急准备6.1 建立紧急救援队伍紧急救援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