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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迎新后期学生公寓调寝整合的通知宿字20XX62号各学院:自8月1日迎新开始,全校新老生入住公寓工作顺利进行。据目前看,各学院都存在着一定数量的未返校老生空床位。为便于学院和公寓管理,确保新老生入住公寓的有序性和合理性,及时掌握和统计学生入住公寓的情况,为充分利用现有公寓资源,减少浪费,现就迎新后期学生入住公寓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及时将已注册的学生名单录入宿舍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录入与实际入住保持一致。二、各学院要将现已入住公寓的学生名单与住宿系统录入情况进行核实,对学院已录入宿舍管理系统的,但至今仍未到所在公寓办理入住手续的学生,各学院要求学生必须持入住分配单到所在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如1
2、0月15日前学生仍未到所在公寓办理入住手续的,由各学院按空床位予以统计(按无人入住处理)。三、对现有空房间、空床位及时进行整合,整合后原则上按年级、新老生分开住宿,尽可能将各类房间住满,不留空床位。整合工作应于10月20日前结束。整合后各学院的空床位数不得超过学生宿舍床位使用管理规定中的数量,超出部分将严格按照此规定相关内容执行。四、宿舍管理处于9月27日开始根据已分配各学院的学生床位数和各学院录入系统的新老生总人数统计各学院公寓入住率,并一周通报一次。五、各学院调寝整合结束后,各公寓将各学院已腾空的房间及原有空房间的房门钥匙整理、登记后于10月25日上交宿舍管理处,由宿舍管理处统一进行封存。
3、六、新老生调寝问题,根据20XX年7月10日学校财务处、学生处共同签发的调寝须知中相关内容做如下重申:(一)高标准调低标准:9月30日前办理调寝手续的,退还住宿费差额;10月1日至10月31日之间办理调寝手续的,退还住宿费差额的50%;11月1日后调寝,住宿费不退。(二)低标准调高标准:第一学期10月31日前办理调寝手续的,补交住宿费全部差额,11月1日至第一学期末办理调寝手续的,补交住宿费全部差额的70%;第二学期办理调寝手续的,补交住宿费全部差额的50%。(三)转学院调寝:由转出、转入学院分别签字盖章后,学生持转学院申请表和转入学院开具的调寝审批表到宿舍管理处办理调寝手续,由转入学院督促学生在3日内落实调寝。特此通知。附:1、各学院学生入住率统计表2、各学院现入住人数及机动空床位配置表宿舍管理处二OXX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