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实验室、劳技室安全操作规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实验室、劳技室安全操作规程.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学校实验室、劳技室安全操作规程1、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环境保护工作、消防工作是关系到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头等大事。学校要经常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学期应对实验室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实验室设一名兼职治安保卫安全员(简称安全员),具体负责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有权停止有碍安全的操作,学校要支持安全员工作。3、各实验室(仓库)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具体要求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4、对压力容器、电工、焊接、振动、噪声、高温
2、、高压、辐射、强光闪烁及放射性物质等场所及其有关设备,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5、对易燃、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要按规定设专用库房存放,并指定专人(2人)妥善保管。领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签署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同时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仓库,并做好详细记录。6、各种压缩气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晒,禁止敲击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专瓶专用,严禁私自改装它种气体使用。7、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结电线。8、有接地要求的仪器必须按规定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每个实验室的安全用
3、电用水工作及其闸阀启闭等由该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9、实验室内不得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保卫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有违反者,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制止。10、未经学校审核批准,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包括各种类型的电炉、电取暖器、电水壶、电煲锅、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电吹风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市计划用电办公室的规定罚款。11、对违反操作,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而造成火灾、被盗、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损伤,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实验室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院(系、中心)、学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要及时对事故作严肃处理出,
4、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对隐瞒不报或缩小、扩大事故真相者,应予以从严处理。12、新建和改建实验室时必须将有害物资、有毒气体的处理列入工程计划一起施工。13、对违反本条例或不顾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其是的单位和个人,学校有关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有权停止其实验和作业,并做出限期整顿和改变的决定。凡是被勒令整顿、改变的实验室(装备),在采取相应措施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测试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14、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完备安全防范设施,各种安全设施不准任何人以任何借口借用挪用,要定期检查,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15、实验工作人员,应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并且要定期对实验室卫生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实验环境。实验室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应无积灰、蛛网及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