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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校园一卡通”使用管理办法一、“校园一卡通”是数字化校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现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的一个重要途径。为了加强“校园一卡通”的卡务管理、财务管理和系统管理,方便全校师生使用校园卡,保证各个使用环节正常、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法。二、校园卡采用标准无源射频卡,具有身份识别功能和电子钱包功能。校园卡分为教工卡和学生卡。(一)教工卡正面为致远楼图案和学校中英文校名,背面印有持卡人的卡号、姓名、部门、职务和照片。(二)学生卡正面为图书馆图案和学校中英文校名,背面印有持卡人的卡号。三、教工卡发放组织人事部将需办理教工卡的教职工姓名、性别、部门、职务、电子照片、工作餐金额等提供给财务处、现
2、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该教职工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数据库,存入当月工作餐金额并发放给本人;图书馆将该教职工信息录入图书管理系统数据库。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卡发放(一)新生入学报到前,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将新生的人数、所在学院等信息提供给教务处,教务处将编制好的新生信息及学号提供给后勤集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图书馆。(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前按照招生人数联系卡厂制作卡片。(三)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将学生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数据库,对卡片进行初始化,再将卡片信息提供给图书馆确定,同时将学生卡移交给后勤集团。图书馆将学生信息录入图书管理系统数据库。(四)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后勤集团按实际报名
3、人数发放卡片。五、校园卡注销(一)教职工退休或调离时,组织人事部需书面通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从一卡通系统数据库中删除该教职工信息。(二)学生毕业或退学时,学生工作部(处)结合学生离校处理办法将学生信息提供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图书馆。图书馆对学生的图书借还情况确认后,从图书管理系统数据库中删除学生信息;图书馆删除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从一卡通系统数据库中删除学生信息。六、校园卡卡务(一)每个月末,组织人事部和各教学院部分别将行政部门考勤名单、本院部考勤名单提供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按照名单存入下月工作餐金额。(二)如校园卡遗失,持卡人应及时到后勤集团卡务室挂失并办理新
4、卡。新卡转存余额以办理新卡时的账户余额为准。(三)如校园卡损坏,持卡人持坏卡到后勤集团卡务室办理新卡。(四)如刷卡时出现误读,持卡人及时到后勤集团卡务室更误。七、凡使用一卡通系统收费的,应接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监督和检查,执行学院统一财务管理规定。八、系统管理(一)凡新增与一卡通系统有关的硬件设备及其软件,必须进行前期技术认证。经认证,可以直接使用大钱包或不另外增加小钱包的,方可予以新增,与一卡通系统对接的有关事项应在采购合同中加以相应规定。(二)凡使用一卡通综合账务系统的部门,应指定专人使用,设置好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和密码应妥善保管。(S)如遇系统故障、硬件维修、线路检修等需要暂停系统运行的情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通知图书馆和后勤集团。系统暂停运行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四)为保证有效、准确地读卡,最大限度地减少不读或误读现象发生,凡安装有读卡器、POS机、圈存机部位的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表面清洁和线路接口处的清洁。九、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涉及财务管理的条款由财务处负责解释。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一卡通”的使用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