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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验学校教学质量监测管理制度教学质量监测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监测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监测管理制度。一、命题和印制一般情况下,三至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道法、科学学科的期末质量监测均采用县小学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二、组织和监考1、期末质量监测由学校根据县教研室的要求统一组织安排,要在监测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凡与学生学习有关的文字资料、数据等不能放置在
2、教室内。每次监测,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监测者,须经学校教务处批准。2、监测开始前,由教务处安排专人到考务处负责分发试卷。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监考人员必须于开考前10分钟到岗,其中一名教师到考场检查环境、维持秩序;另一名教师到保密室领取试卷,然后直接到达监考教室。开考前5分钟宣布监测时间并当场拆发试卷,提醒学生将姓名、班级、考号等写在试卷指定的位置。3、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监测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4、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两位监考教师分别位于教室的前后。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
3、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5、监测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监测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按考号从小到大排好,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考务处。6、教学质量监测时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全校和年级组的巡考,巡考人员全程关注试卷领用及监考职责发挥的规范性情况,及时解决监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巡考人员应事先了解当次监测的总体安排与具体要求,熟悉监测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肃认真地执行巡考任务。三、装订和批阅1、监测结束后,由教务处安排专人在考务处统一整理试卷,
4、严格按规定操作,不能反页、倒页。2、由教务处按照县教研股要求统一组织安排阅卷工作,分年级分学科在阅卷组长的主持下阅卷,阅卷原则上集中批改。先学习研究试题答案,对照标准答案定出统一评分标准,然后进行阅卷。阅卷过程中要严格参照统一的评分标准批阅学生考卷,避免错批与漏批,如有争议与矛盾之处,提交问题卷,由同学科组讨论,并由阅卷组长确定。判卷过程中要做到标准统一,给分有理,扣分有据。任何个人无权自行修改评分标准。四、试题分析1、监测结束后根据县教研股下发的监测等级,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统计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