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教职工违纪处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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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学校教职工违纪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XX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管理,提高广大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建立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据人事管理权限,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施行。第二章处理机构及处罚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校工会主席、支部委员、工会委员为成员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认定处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教职工职业道德行为的日

2、常监督、考核及对违规行为的调查、认定和处理上报工作。第四条学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处以警告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在课堂上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的,公共场合吸烟的,酒后上课的;(三)语言举止不文明,衣着不得体,有损教师形象的;(四)讽刺、挖苦学生,侮辱学生人格,并造成影响的;(五)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家长、同事、领导及学校名誉的言论,并造成影响的;(六)不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不批改作业,完不成教学任务的;(七)监考时不严格遵守监考纪律的,收取试卷有漏收,顺序混乱的;(A)不按要求安排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或安排后教师无故不参加的。第五条学校教

3、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记过处分。(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影响的;(二)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擅自停学生的上课达到两天者;(三)公开或变相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四)私自组织学生办班收费补课的;(五)在各种评优评模、考试、考核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学校和群众的;(六)不履行学校岗位目标责任和培优目标责任,拒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肆意妄为的;(七)无故旷工、擅自离岗,累计达到三个工作日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A)参与有损学校和教师形象活动的;(九)酒后驾车被交警部门处罚的;第六条学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记大过处分。(一)拒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不服从学校

4、的工作安排,没有组织观念,肆意妄为者;(二)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影响较恶劣的,擅自听课两天以上,致使学生辍学者;(四)长期无故旷工、擅自离岗达到七天的;(五)不计教师形象,辱骂其他教师或者殴打其他教师行为的;(六)捕风捉影,无事生非、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教师团结的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七)拒不服从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调动,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A)被公安机关行政(刑事)拘留或被司法机关行政(刑事)拘留或刑事免处的;(九)违反信访条例违规上访造成严重影响的。第三章处理结果的运用第七条:处罚

5、(-)对违反师德行为受到校内警告行政处分的:一律取消其当年以及受处分期内的评先评优、晋职资格,岗位聘用不得定为中高档,扣发半年绩效奖励工资总额的10%o(二)对违反师德行为受到记过处分的:1、当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档次。下年度自动按落聘处理;2、报请教体局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3、扣发半年绩效奖工资总额的20%及其当月的班主任津贴,学校有权立即停止其工作,责成违纪教师待岗学习,在待岗学习期间停发绩效奖励工资。(三)受到记大过处分层次的:1、当年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下一学期(年度)按落聘处理;2、报请教体局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建议教育局调往其他学校;3、扣发半年绩效奖工资总额的45%及其当月班主任津贴。学校停止其工作,责成违纪教师待岗学习,在待岗学习期间停发绩效奖励工资。第八条:学校人员的警告处分,可由学校做出处分决定:记过、记大过可由学校上报教体局,由县教育局审核并做出处分决定。受处分的期限为:警告,六个月;记过,12个月;记大过,18个月;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本人,并存入个人档案。第九条: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书7日内日内向做出处分决定的学校或者局纪委申请复审。第十条:对于违纪教师做出处理以后,违纪教师,继续没有端正工作态度,不认真改正错误的,学校在下一年度按照落岗处理或者建议教育局调离本工作单位。其他未明之处参照教体局教师违纪处罚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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