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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一、概念及其特征一、概念及其特征 (一)概念是指知识产权出让主体与知识产权受让主体,根据与知识产权转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双方签定的转让合同,将知识产权权利享有者由出让方转移给受让方的法律行为。 知识产权转让包括所有权的转让和使用权的转让。知识产权转让包括所有权的转让和使用权的转让。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二)知识产权转让的特征(二)知识产权转让的特征 1、知识产权转让的主体是出让方与受让方 2、知识产权转让行为主要是有偿性的。 3
2、、依据是现行法律法规与转让合同 4、知识产权转让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二、知识产权转让的价值分析二、知识产权转让的价值分析1、最大限度发挥知识产权应用价值 2、增加知识产权权利人无形资产转让收益3、促进与知识产权业务有关的行业有序快速发展4、活跃优化知识产权市场交易环境5、有利于更新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观念、理顺知识产权管理思 路、健全转让管理制度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三、知识产权转让的合同规则三、知识产权转让的合同规则(一)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一)知识产权
3、转让合同的法律适用知识产权转让合同适用的法律,因为知识产权转让的标的是作为无形财产的知识产权,所以调整知识产权关系的法律当然可以适用,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相关法规、实施细则和条例等。作为一种产权交易合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适用合同法。合同法总则中的大多数原则,仍然适用于知识产权合同。在合同法总则中,关于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权利义务转让、违约责任等方面的条款,知识产权转让合同也有适用的大量余地。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的法律规则(二)知识产权转让合同的法律规则1.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合同转让形式是专
4、利申请权与专利权转让的主要形式,专利转让合同的条款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资料;(2)交付资料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及处置办法;(4)转让费及支付方式;(5)专利权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的处理;(6)过渡期条款;(7)税费:(8)违约及索赔;(9)争议的解决办法;(10)其他条款。 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2.商标权转让合同商标权转让合同在商标权转让合同实务中,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商标名称;(2)商标图样;(3)商标注册号;(4)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5)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商品或服务的类别及商品
5、或服务的具体名称:(6)注册商标转让方保证是商标的注册所有人;(7)注册商标转让后,受让方的权限;(8)注册商标转让的性质,如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或者非永久性的商标权转让;(9)注册商标转让的时间,如可以约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或办妥商标转让变更注册手续后,该注册商标正式转归受让方,而属非永久性商标权转让的,可以约定注册商标转让的期限;(10)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生效后的变更手续;(11)商品质量的保证,如有商标权转让合同文本一般都约定“注册商标转让方要求受让方保证该商标所标示的产品质量不低于转让方原有水平,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提供商品的样品,提供制造该类商品的技术指导或技术诀窍”等;(12)保密条款;
6、(13)瑕疵担保条款,如保证被转让的商标为有效商标,并保证没有第三方拥有该商标所有权;(14)注册商标转让的转让费与付款方式;(15)违约责任条款;(16)纠纷解决方式条款等。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的基本理论3.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转让合同 著作权转让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转让人、受让人双方的姓名或名称、住址;(2)转让的作品的名称;(3)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4)转让的价金;(5)交付转让价金的方式、日期;(6)违约责任;(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合同签订后,受让人只能行使合同明确约定的权利,未作许可或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受让人
7、不得使用。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一、专利权转让一、专利权转让 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专利权转让的效力(一)专利权转让的效力 1、转让主体。 2、权利义务转让效力。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二)专利权转让的程序规则(二)专利权转让的程序规则 1、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
8、者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应当订立合同。 3、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订立转让合同后,应当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登记。 4、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国防专利条例的规定,国防专利申请权和国防专利权只能向国内的中国单位或者中国公民转让,禁止向国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转让。(5)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已经登记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应当予以公告,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 二、专利实施许可二、专利实施许可(一)定义(一)定义 是是指专利权人(称为许可方)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允许他人
9、(被许可方)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全部或部分技术,该合同成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其不同于专利权的转让,合同生效后专利权仍在专利权人手中,被许可人只享有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实施权,并不享有完整的专利权。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 (二)专利自愿许可的几种方式:(二)专利自愿许可的几种方式:1、独占实施许可 独占实施许可是专利许可的方式之一,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对所许可的专利具有独占性实施权,许可方不得再将该项专利的同一实施内容许可给第三方,同时许可方本人也不能在上述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2
10、、排他实施许可 排他实施许可亦称独家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再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许可的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但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二)专利自愿许可的几种方式:(二)专利自愿许可的几种方式:3、普通实施许可 普通实施许可指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许可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区或领域内实施该项专利的权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并可以继续许可第三方在上述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4、交叉实施许可 交叉实施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权人在一定
11、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专利的实施权,即一方在接受另一方许可的同时或之后,向该另一方授予实施其专利的权利。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二)专利自愿许可的几种方式:(二)专利自愿许可的几种方式:5、分许可 分许可又称再许可、从属许可,指原专利许可合同的被许可方经许可方的事先同意在一定的条件下将同样的许可内容再转许可给第三方实施。 在专利许可中,通常会涉及在专利许可中,通常会涉及“技术秘密技术秘密”。对于技术秘密,可。对于技术秘密,可以在专利许可合同之外签定一项技术秘密合同,也可以在专利以在专利许可合同之外签定一项技术秘密合同,也可以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列入有
12、关技术秘密的条款。许可合同中列入有关技术秘密的条款。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三)专利的强制许可三)专利的强制许可 所谓强制许可,所谓强制许可,是指自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指自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以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他人可以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该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该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 我国现行专利法对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规定了强制许可。但要实施强制许可的规定至少满以一下条件之一: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
13、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第一、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得这种许可的,可以根据专利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二、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第二、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利权的发明
14、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该专利权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该专利权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前一专利的人可以根据专利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前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前一专利权人也可以请求给予实施后一专利的强强制许可,前一专利权人也可以请求给予实施后一专利的强制许可。制许可。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第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第三、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四
15、十九条的益的目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有权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规定请求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在专利局做出强制许可的决定以后,双方当事人还应当就许可使用费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由专利局裁决。强制许可在性质上不具有独占性,属于普通实施许可,并且不可转让。案例案例 :有关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有关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专利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法律效力(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和作用(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效力和作用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质上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定要件,没有无效
16、情形,就是合法有效的。2、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后,应当进行备案。 3、如果没有备案,对于获得许可的人的权利会有一定的影响。4、 法律明确规定了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商标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效力商标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效力一、商标权转让一、商标权转让所谓商标权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方式、所谓商标权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方式、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商标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效力商标权的许可转让及其效力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标权转让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1、在同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必须一并转让。2、联合商标必须一并转让。3、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如果在许可期内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4、受让人有保证注册商标商品质量的义务。5、转让注册商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手续,且必须经商标局核准后,转让注册才能生效。商标法商标法39条:转让注册商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