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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1)2022年度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主附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套报表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事业单位、基建项目和独立核算的重要区域性分公司。二、报表组成本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二)会计主附表:反映企业主要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等情况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企财01表)、利润表(企财02表)、现金流量表(企财03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企财04表)、国有资本权益变动情况表(企财05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表(企财06表)、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企财07表)、基本情况表(企财08表)、人力资源情况表(企财09表)、带息
2、负债情况表(企财10表)。(三)财务情况表: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重要财务事项的报表,包括应收款项情况表(企财11表)、存货情况表(企财12表)、对外股权投资情况表(企财13表)、投资并购企业情况表(企财14表)、子企业及股权处置情况表(企财15表)、金融投资及风险业务情况表(企财16表)、资金集中管理情况表(企财17表)、融资担保情况表(企财18表)、主要业务情况表(企财19表)、成本费用情况表(企财20表)、企业集团基本情况表(企财21表)、未纳入合并范围子企业(资产)主要指标表(企财22表)、股权结构情况表(企财23表)、企业期初数调整情况表(企财24表)等14张报表。三、分户报表封
3、面(一)封面左边。L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2 .单位负责人: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定代表人。凡企业正在更换法定代表人,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由实际负责人签字盖章。3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指按照国家规定担任总会计师职务的企业领导人。尚未设置总会计师职务及总会计师未分管财务决算工作的企业,由实际分管财务决算工作的企业负责人签字盖章。4 .会计(财务)机构负责人:指企业内部承担财务会计职能的专职机构的部门负责人。5 .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报表的工作人员。6 .编报日期:指财务决算报表通过企业董事会或经理办公会(凡设立董事会的按照通过董事会,未设立
4、董事会的按照通过经理办公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审核签发的日期。7 .报表审计机构:指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实施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或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名称。8 .审计报告签字人:指在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二)封面右边。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2016年IO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一律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尚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单位),需要自行编码,具体规则如下:中央自编企业、单位18位码(如
5、:没有统一信用代码的、独立核算单独报送决算的境外单位、分公司、项目部等):第1位:#,自编单位标识。第2-4位:部门标识,3位码。第5-8位:隶属关系代码前4位,中央企业统一为“0000”。第9T6位:原9位码中的前8位码,原有自编码企业与原企业代码一致,保持连续;新增自编码企业按照自定规则编码,确保内部不重复。第17T8位:校验位,按照法人和其他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中的校验码计算方法生成,可使用报表软件中的IDC单位代码生成工具自动生成,其中第17位按照原9位码校验规则进行校验。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1)非集团
6、型企业只需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不填。(2)集团型企业需区别以下情况填列:集团公司总部(一级)在填报集团企业合并报表时,“本企业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不填。当本企业为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时,按要求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和“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其中“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与“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相同。集团公司本部填列方法同集团公司二级企业,差额表比照集团本部填列。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企业时,应按实际情况填列“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7、及“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集团公司二级企业本部视同集团公司三级企业填列,差额表比照二级企业本部填列。当本企业为集团三级以下企业时,比照三级企业填列。各级企业“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均按集团公司代码填列。2 .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具体填报方法如下:(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9)编制。(2)地方企业:“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编制。具体编制方法:A、省
8、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如:山东省省属企业一律填列“370000”;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市属企业一律填列“370100”;C、县级(市辖区)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本身六位数表示。如: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区级企业一律填列“370113”“部门标识代码”根据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管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集团,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T4657-2009)填报。如:隶属各省“民政厅(局)”管理的企业,填报“民政部”代码“314”。无行政主管部门的企业,填行业对口部门(协会)的代码。机构设置与中央对口
9、的各地方部门均应按国家标准填列。3 .所在国家和地区:根据实际经营所在地,按照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GB/T2659-200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选择填列。其中:实际经营所在地为香港、澳门的企业,国家代码分别填列“344”、“446”。4 .所属行业码:依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5 .企业规模: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规
10、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大型,2中型,3小型,4微型。6 .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具体包括:10公司制企业(11国有独资公司,1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5法人独资公司),20非公司制企业(21非公司制独资企业,22其他非公司制企业),30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40其他。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选“公司制企业”中的“11国有独资公司”填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15法人独资公司”填列。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还应选择填报股票类别及其股票代码。多地上市企业的股票类别和股票代码均须分别填列,股票代码以“;”做为分隔符。7
11、 .审计方式:指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具体审计方式,包括:0未经审计,1社会中介机构审计,2内部审计机构审计。8 .审计意见类型:指注册会计师或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具体包括:1标准无保留意见,2非标准无保留意见,3保留意见,4否定意见,5无法表示意见。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是指带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9 .设立年份:指企业(单位)工商注册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体年份。10 .上年企业代码:由本企业上一年度填报本套报表时,录入的“组织机构代码一本企业代码”和上年“报表类型码”共19位码组成。如为新报单位,此代码不填。11 .上报因素:反映企业连续上报情况,
12、或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原因。具体标识含义如下:(1) 0连续上报:指上年度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单位)。(2)1新投资设立:指本年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3) 2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4) 3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5) 4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6) 5上年应报未报:指上年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年度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7)
13、6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且上年未作单户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企业(单位)。(8) 7收购:指因购入而新增的上年未作单户填报本报表的企业(单位)。(9) 9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上报原因。12 .报表类型码:指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报表类型码,具体包括:0单户表,1集团差额表,2金融子企业表,3境外子企业表,4事业并企业表,5基建并企业表,9集团合并表。境外金融企业应选择“2金融子企业表”填列。13 .混合所有制企业:指本企业资本构成含有非公成分。非公成分包括除公司职工之外的自然人,私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投资基金等。14 .员工
14、持股企业:指存在本企业职工持有本企业股权情况的企业。15 .文化企业:财政部科教文司履行出资人职能的文化企业选T是,其他单位选“2否”。16 .备用码:根据实际需要可自行规定填报内容。注:若企业为连续上报单位,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隶属关系”、“所在地区”、“所属行业码”、“企业规模”、“组织形式”、“设立年份”、“报表类型码”等信息应与上年衔接。四、资产负债表企财01表()编制方法。L表内“期末余额”指标以企业年终财务决算有关指标填列。2 .表内“期初余额”指标根据企业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表的“期末余额”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企业,需将上年度财务决算中资产负债
15、表的“期末余额”按照新准则转化后,结合本年度调整数填列。3 .表内“结算备付金”、“拆出资金”、“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发放贷款和垫款”、“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代理买卖证券款”、“代理承销证券款”、“应付手续费及佣金”、“应付分保账款”、“保险合同准备金”、“一般风险准备”等指标仅由金融企业填列。4 .表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等指标,仅由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企业填列。5 .表内“*少数股东权益”由集团型企业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填列。6 .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编制说明中未作解释的内容以企业目前所执行的会计核算制度为依据填报。(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1 .结算备付金:反映企业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应根据“结算备付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2 .拆出资金:反映企业拆借给境内、境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应根据“拆出资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所属相关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分析计算填列。仅由金融企业填报。3 .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