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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第七届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认同,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七届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为做好本次评选表彰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表彰名额表彰“赣鄱工匠”20名,“江西省能工巧匠”80名。二、评选条件(一)“赣鄱工匠”评选条件凡在本省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工作,热
2、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原则上取得技师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参加“赣鄱工匠”评选:L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2 .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江西省突出贡献人才”“赣鄱英才555工程”“双千计划高技能领军人才”或“江西省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3 .获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前3名的高技能人才,并由此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4 .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奖或取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的江西省选手、专家组长或教练组长。5 .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并总结出
3、独特的操作工艺和操作方法,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 .在传统产业行业中,具有绝技绝活,并在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重大贡献,产生重大影响。(二)“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条件凡在本省境内工作(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事生产服务一线技术技能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原则上取得高级工及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参加“江西省能工巧匠”评选:L获“江西省首席技师”“江西省技术能手”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7 .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行业居前列的技能人才,具有精湛的操作技能和绝技绝活,能够解决生产实践工作中关键技术
4、和工艺操作难题,并能够带动本产业技术革新和进步,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8 .获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奖的高技能人才,并由此产生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9 .代表中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入围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或取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6名的江西省选手、指导教师或专家教练。10 在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11 在传统产业行业中掌握传统技能、民间绝技且具有较高知名度、产品得到社会公认的高技能人才。(具体要求见附件1)三、评选程序(-)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参加评选活动,按规定填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3),向各设区市人力资
5、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含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驻赣单位申报。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申报“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两个奖项,对重复申报的将视为无效申报处理。(二)推荐。由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含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驻赣单位,在选拔的基础上提出推荐意见,征求公安等部门意见后组织公示。其中,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按照管理权限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所在地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不超过3名“赣鄱工匠”候选人、8名
6、“江西省能工巧匠”候选人,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含省属企业集团公司)及中央驻赣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赣鄱工匠”候选人、5名“江西省能工巧匠”候选人的名额限制,向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报送推荐函及相关申报材料,推荐函应包括推荐程序、主要做法、推荐人选及排名顺序、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并附上公安或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和江西省优秀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表(附件4)。鼓励各地各单位优先推荐从事数字经济产业、“2+6+N”产业和当地特色产业相关工作的候选人。(三)审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工信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和省总工会对推荐的参评个人进
7、行复审,按照规定的表彰名额审定并提出拟表彰名单。(四)公示。将拟表彰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五)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拟表彰名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四、表彰奖励由省人民政府对获奖者分别授予“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和3万元。“赣鄱工匠”获得者可依法依规直接晋升相关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江西省能工巧匠”获得者可依法依规直接晋升相关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赣鄱工匠”和“江西省能工巧匠”获得者可优先推荐国家级人才工程选拔表彰,优先推荐“省级劳动模范”等省级荣誉,优先认定“技能大师
8、工作室”等政府资助项目。五、有关要求(一)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做好此次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为契机,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高技能人才的劳动成果和先进事迹,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二)各推荐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把质量做好相关推荐工作,真正把技艺高超、品德优良、有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出来。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或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三)为避免重复推荐,不得推荐已获得“赣鄱工匠”奖项人员;已获得“江西
9、省能工巧匠”奖项人员,不得再次申报“江西省能工巧匠”奖项。(四)请各有关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并于2022年12月5日前将相关推荐申报材料纸质稿报至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有关材料的WOrd版及PDF版(盖章)报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报送无效。申报表可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推荐评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或省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处联系。联系方式:附件:申报要求单位:日期:(此件主动公开)附件申报要求一、所需申报材料1 .申报表(2份)及电子稿;2 .申报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及电子稿;3 .申报人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
10、术成果证明材料(1份);4 .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含省属企业集团公司)或中央驻赣单位的推荐函(1份);5 .电子版的近期免冠二寸彩色数码照片1张(背景为红色);6 .申报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其他旁证材料。二、申报材料的主要内容和要求(一)事迹材料主要内容(以2020年后的事迹为主)L申报人的主要概况以及为本单位、本行业或国家做出的突出贡献;2 .申报人取得的成绩在国内国际同行业领域中(地区、国家或世界范围三个层次)的重要影响和作用;3 .申报人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做出的贡献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要求用数字量化反映);4 .申报人2020年后所获得的荣誉。(二)事迹材料的撰写要求L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2 .申报人所获荣誉,要求由低一级向高一级(即地区一国家-国际)依次写明;3 .申报人事迹材料要求在IOOO字左右,标题为黑体小二号字,正文为仿宋三号字体,并统一用A4纸打印;4 .申报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须以候选人姓名为文件名,报送一份WORD格式的电子版材料;(三)证明材料要求申报人的各种证书复印件或旁证材料须统一用A4纸单面复印或打印,要求整洁、清晰、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