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195690 上传时间:2023-04-16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22.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完善全县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建设,有效化解养老机构重大风险隐患,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监管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养老服务统一市场,构建

2、多部门联动、权责明确、协同共治的综合监管体系,引导和激励养老机构诚信守法经营、持续优化服务、提升应急管理能力,更好适应全县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明确监管重点(一)做好登记备案监管。全面落实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制度。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6号)规定,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内向民政部门提出。居家社区养老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参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可依据已具备资质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县民政局会同县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编办等部门规范养老机构登记

3、管理、名称管理及业务范围。加强备案信息核实,对已备案的养老机构,由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检查;对未备案的,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严厉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行为,对未依法登记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民政、公安、行政审批、卫体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查处。全面建立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备案申请人提交按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标准开展服务活动的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对违法失信的养老机构依法依规实施惩

4、戒。(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委编办、县卫体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养老机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引导养老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用电用气、医疗卫生等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县民政局会同县住建局加强养老机构建筑使用安全检查,督促其采取修缮、更换等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县民政局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抓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整治,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整改、责任“三个清单”,推动养老机构主动整改、消除隐患;县市场监管局要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县卫体、医保、市场监

5、管等部门要强化医养结合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备案管理、依法执业、医疗质量、服务安全、采购使用医疗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县医保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S)加强从业人员监管。加强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引导其自觉养成良好品行、掌握专业技能,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服务水平。加强养老护理员岗前培训和岗位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培育储备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强化执业行为监管,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护理、康复治疗、消防管理等服务的专业技

6、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格。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依法依规加强培训评价组织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监管,防止出现乱培训、乱收费、滥发证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卫体局、县教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养老机构筹集和使用养老服务涉及资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县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申领使用政府提供的建设运营补贴等资金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抽查,依法打击以虚报冒领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县审计局牵头对养老服务项目涉及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加大跟踪审计问效力度;加强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监

7、督管理,依法查处弄虚作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发改和科技局要牵头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养老服务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县医保局要加大对养老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力度,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县金融中心、银保监组要加强对金融机构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产品、服务方式创新的监管。县民政局要牵头强化养老机构预收服务费的监督和规范管理,对依法登记并在县民政局备案的养老机构为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通过销售预付费性质”会员卡”等形式进行营销的,要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明确限制性条件,采取商业银行第三方存管方式确保资金管理使用安全。加强对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排查,做好政策宣传和风险提示,配合县公

8、安、金融等部门依法打击以养老服务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金融中心、县公安局、县审计局、县发改和科技局、县银保监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五)做好运营秩序监管。县民政局要指导养老机构优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健全老年人入院评估、服务协议签订、24小时值班、视频监控、档案管理等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规范服务纠纷处理流程,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严禁利用养老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县民政局、公安局要依法依规从严惩处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县委编办要依法查处

9、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事业单位法人;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要严厉查处向老年人欺诈销售各类产品和服务的违法行为;县自然资源局要依法查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以及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养老机构要健全完善安全、消防、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要结合实际做好安全监控,在养老机构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和区域实现视频监控全覆盖。要妥善保管异常事件报告、紧急呼叫记录、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门卫记录、视频监控记录等原始资料,合理规避风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委编办、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

10、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六)加强应急处置监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等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依法制定预案,建立常态化消防等应急演练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县卫体局要指导养老机构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老年人和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养老机构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或流行、不明原因群体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县卫体局、疾控中心、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报告,依法依规采取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11、医养结合养老机构要科学设置工作流程,实行严格的分区管控,防范化解疾病传染风险。养老机构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按要求向县应急局和民政局报告。(责任单位:县应急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七)完善服务退出监管。完善养老服务市场主体退出监管机制,明确养老机构暂停、终止服务过渡期等相关规定,指导退出的养老机构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务协议解除、安置等工作,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强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退出财产处置的监管,防止因关联关系、利益输送、内部人控制等造成财产流失或者转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

12、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三、压实监管责任(八)强化政府主导责任。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管职责,实行清单式监管,明确监管事项、监管措施、监管依据、监管流程,及时、准确、规范并向社会公开监管结果,建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协同监管机制。(责任单位:县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九)压实机构主体责任。养老机构对依法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持续提高养老服务水

13、平,强化安全管理、风险防控和纠纷化解能力。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党组织建设,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要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建立党支部,在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行政审批局、县卫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十)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支持成立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规约。引导养老服务领域行业组织积极推行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强化行业诚信建设,加强会员信用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实施信誉评价。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引领规范会员生产经营行为,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制定

14、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纠纷。(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十一)营造社会监督环境。推进普法教育,提高养老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业意识,增强老年人及其家庭维护合法权益意识。养老机构要建立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通过设置公示栏等方式,主动公开其基本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优化养老服务投诉举报受理流程,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定期举办养老机构“开放日”活动,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依法追究捏造事实、制造谣言、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15、、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四、提升监管效能(十二)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健全部门协调配合机制,规范养老机构现场检查流程和问题移交处置程序,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县民政部门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特种设备等方面风险隐患,应当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期限,督促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安全隐患突出或情况紧急的,应当依法责令养老机构停业整顿或采取紧急措施处置,并通知相关部门到场处理;对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强制执行的,应当通知具备相应执法权限的部门或申请人民法院

16、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卫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十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运用大数据手段实现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监管。统筹运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数据资源和社会数据资源,推进数据统一和开放共享,加强养老机构信息联动机制,形成养老服务主体登记和行政监管基本数据集。县民政局要依托“金民工程”,及时采集养老机构基本信息、运营情况、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等数据信息,形成养老机构组织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数据集。县行政审批局要及时采集养老机构登记、备案、退出、注销等相关信息,形成养老机构政务管理基本信息数据集。县卫体局要依托相关系统及时采集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形成老年人健康档案基本数据集。县公安局要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形成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集。县人社局要会同相关部门,严格执行社会保障卡在养老保险待遇申请、查询、领取和职业年金待遇查询、领取等服务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保险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