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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鲁林铁路局文件乌铁运(2014)257号乌鲁木齐铁路局关于印发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施工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乌鲁木齐车务段、乌西站、乌鲁木齐站、乌鲁木齐机务段、乌鲁木齐工务段、乌鲁木齐电务段、乌鲁木齐通信段、乌鲁木齐供电段、乌鲁木齐车辆段、乌西车辆段、工务机械段、乌鲁木齐房产公寓段、哈密车务段、哈密机务段、哈密工务段、哈密电务段、哈密供电段、哈密房产公寓段,乌鲁木齐铁路枢纽建设指挥部、新客站建设指挥部、哈密站建设指挥部,公安局,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现将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施工管理办法(暂行)进行公布,技术规章编号:WLJ/QT324-20
2、14,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乌鲁木齐铁路局2014年4月15日WLJQT324-2014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施工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期间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现制定了联调联试期间的施工管理办法,现公布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本办法适用范围: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鲁木齐站高速场至石板墩南站。一、施工组织原则1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期间,必须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施工组织原则。在当日试验时间段,严禁进行影响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项设备施工、检修、检测、安装、调试和人员上线检查等作业。
3、2 .防护栅栏(含)内所有施工作业均须在施工天窗时间内进行。二、施工组织机构1 .联调联试现场指挥部成立施工计划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施工协调组)组长:郝晓明副组长:孙永强组员:运输处、调度所、工务处、电务处、供电处、车辆处、土地房产管理处、建设管理处、机务处、安全监察室、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哈密站建设指挥部、乌鲁木齐枢纽建设指挥部、新客站建设指挥部(兰新铁路新疆有限公司、兰新铁路甘青有限公司、哈密站建设指挥部、乌鲁木齐枢纽建设指挥部、新客站建设指挥部以下简称建设单位)2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鲁木齐站高速场至石板墩南站间的施工管理协调由乌鲁木齐铁路局联调联试现场指挥部(以下
4、简称现场指挥部)负责。3 .各业务处室、建设单位、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施工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联调联试施工计划的提报、审核、监督、批复、下达、协调、施工作业、设备故障应急处置等工作。4 .临时调度台负责落实施工日计划组织实施,处理施工存在问题。三、施工天窗管理1 .施工天窗安排原则上为0:00-4:00分。2 .需要调整施工天窗时间时,在施工计划审批会研究确定后,在每日联调联试施工、克缺整治计划中公布。四、施工计划管理1 .施工计划的分类联调联试期间施工计划分为施工日计划、克缺整治日计划、临时补充计划。施工日计划:系指影响既有线兰新线行车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项设备施工、检修
5、、检测、安装、调试等项目。克缺整治日计划:系指经联调联试期间需实施的设备克缺、整治、静态验收后需要处理的项目。临时补充计划:系指经联调联试检测发现急需实施的设备整治项目,其施工作业计划的提报时机已超过克缺整治日计划规定下达时限的计划。2 .施工计划的编制与提报2.1 施工日计划由施工单位提前将本单位施工计划,向建设单位提报,经建设单位平衡、审核签认后,向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提报。2.2 施工日计划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行车组织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同意后,报相关业务处室审核并签字盖章,提前三天10:00前报施工协调组。2.3 克缺整治日计划由施工单位于当日10:00前将次日克缺整治日计划报施工
6、协调组,克缺整治日计划申请表须有相关建设单位、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单位、业务处室指定人员签认(盖章)。2.4 临时补充计划原则上比照克缺整治日计划办理,须由现场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签字(盖章)批准后方准实施。2.5 防护栅栏外符合营业线施工管理规定的邻近作业项目,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计划,设备管理单位、业务处室审核签认(盖章),施工协调组批准后实施。2.6 凡计划中未注明需要接触网停电的作业,一律按有电办理。3 .施工计划的审批、下达3.1 每日11:00召开施工计划审批会,由现场指挥部施工协调组组织建设单位、调度所、各专业主管部门(运输处、工务处、电务处、供电处、车辆处、房地处、建管处、机务
7、处、公安局)、各设备管理单位、各行车组织单位人员参加施工计划审批会,平衡、汇总、审批施工、克缺整治日计划。每日18点召开施工协调会,结合当日检测发现的问题,对必须整治否则影响次日检测的克缺整治项目,经审批可纳入当日或次日施工天窗组织实施。3.2 日计划经审批通过后,参会人员进行签认,加盖现场指挥部印章,于当日施工协调会结束后采用网络电报挂路局局域网主页公布。3.3 各单位自行查看下载日计划,并负责向下属单位传达、落实、确认。施工协调组负责临时调度台、调度所负责既有调度台传达;各车务站段负责管辖各站传达;建管处负责各指挥部传达;各指挥部、兰新铁路新疆公司、兰新铁路甘青公司负责向相关施工单位传达;
8、公安局负责各公安(分)处传达;主管业务处负责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站段传达;安监室负责地区各安监分室传达。4 .施工计划的调整与变更施工计划下达后,各施工单位应对施工内容进行逐一核对,凡经批准的施工,各单位、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因试验列车加开、停运、变更试验项目等特殊原因需停止施工时,需在试验日计划中明确,由临时调度台办理。5 .故障抢修的规定发生设备故障或影响正常试验、列车运行的特殊情况必须立即处理时,施工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及时通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配合单位,在车站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办理登销记手续,车站值班员核对无误后向临时调度台报告,列车调度员审核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施工单位(或设备管理单
9、位)同时通知相关配合单位、业务处、建设部门。五、施工登销记管理1 .本办法规定的作业登销记均在车站的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以下简称“运统46”)办理。2 .施工作业的实施单位必须按规定派现场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设备管理单位同步在车站派驻站联络员和现场监控人员,负责施工作业的设备质量和安全监控,落实好双签认”制度。“双签认”前施工单位要确认施工区间或站内机具设备、路料、人员彻底清理,具备列车安全运行条件。3 .施工开始前,提前60分钟完成登记手续。车站值班员根据批准的计划核对填记无误后,向列车调度员汇报。4 .施工结束具备开通条件后,车站值班员确认各单位所有登记项目均已销记正确后向列车调度员汇报。
10、5 .临时调度台办理登销记时,列车调度员要与批准的计划核对一致,开通前确认所有登记项目的销记已完成,具备开通条件,落实好“双签认”制度。6 .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时,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提前30分钟通知车站值班员,提出延时申请,列车调度员发布准许延长施工的调度命令。7 .调度集中系统的中心机房、调度台设备需施工时,只在临时调度台办理登销记手续。六、施工组织要求1 .施工项目组织时成立一个施工协调小组,负责施工开始前1天召开施工现场预备会和施工结束后总结会,负责施工起始条件、开通条件的安全把关和协调控制。2 .克缺整治项目组织时,各有关单位根据批准的计划,于克缺整治作业当日与配合单位人员
11、共同提前到车站办理登记手续。车站值班员根据批准的计划,在得到列车调度员下达的调度命令后方准同意作业。3 .施工现场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或同一车站道岔咽喉(联锁)区作业时,施工计划中必须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各单位必须服从主体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达到开通放行条件。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4 .各施工单位进入封闭栅栏内施工时,必须对本部门人员、机具、工具、材料列表登记,施工完毕后由施工负责人核对清点,并按规定时间撤离
12、至封闭栅栏以外。施工命令未下达前严禁人员进入防护栅栏内。5 .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指派联络员驻临时调度台,负责本部门相关的施工、检修、配合作业及设备故障应急处置工作。临时调度台设立签到簿,当日施工前1小时进行签到。各业务处室将本部门当日负责协调解决施工问题人员的联系方式在签到簿上登记。6 .施工作业开始、结束均以临时调度台调度命令为准。对天窗内施工影响范围、限速及行车方式一致的项目,准许以一个调度命令开始或结束施工。具体调度命令编制要求及格式在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调度指挥实施细则内公布。七、施工单位应分别与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签订自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乌局管段)联调联试
13、开始至结束施工安全协议。八、本办法由路局运输处负责解释。附件:L乌局联调联试施工(克缺整治)计划表2 .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填写模板(运统46)3 .行车设备检查登记簿填写模板(运统-46)附件1乌局联调联试施工(克缺整治)计划表序号线别行别施工项目施工日期施工地点施工时间登记站施工内容及影响范围限速及行车方式变化停电范围施工单位及负责人配合单位及负责人注:登记站:作业站、作业车始发站、结合部或特殊情况由施工协调组指定地点:施工地点:原则上按“一站、一区间”组织建设单位:签名(盖章)设备管理单位:签名(盖章)XXX业务处:签名(盖章)联调联试指挥部:签名(盖章)0画r1,lltl一行年设右施记n/.CJM:设茁W口记附件2川,模板1“统附件3簿填写模板运统一抄送:局总工程师室、安全监察室、调度所、机务处、工务处、电务处、供电处、车辆处、建设管理处、土地房产管理处、信息化处。乌鲁木齐铁路局办公室2014年4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