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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法律援助案件质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推动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更好发展,保障广大城乡困难群体真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根据省厅、市局部署要求,结合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市主管部门、县对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要求,主动对接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立足实际,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推动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为法治宿松和平安宿松建设作出新的贡献。二、工作目标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
2、质量为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强化法律援助监管,彰显法律援助效果,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新期待,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三、工作举措(一)统一规范文书格式样本。按照司法部统一印发的法律援助文书格式和省厅有关工作要求,对照安庆市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安庆市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指标要求,对会见笔录、阅卷笔录、谈话笔录、风险告知书等案件文书格式进行统一,明确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时立卷材料的种类、排列顺序、档案装订、审查、移交、保管等,从源头上规范案件形式要件,使法律援助案卷材料能够客观、真实反映法律援助的过程和效果。(
3、二)优化案件办理流程。各法律服务机构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联络员,主要负责督促本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及时收案、结案,督促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结案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案卷提交县法律援助中心,协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做好其他与法律援助业务有关的事项,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法律咨询、案件受理、审查、指派、结案归档等各个工作流程。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接待咨询后务必于30日内录入到法律援助系统并同步建立纸质咨询台账(附件)。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在接受指派后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从系统内收案,并于案件结案后30日内提交卷宗。在案件承办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法律援助业务规程,做好会见、阅卷、调查取证、解答咨询、参加
4、庭审等工作,实现办案程序的精细化、规范化。(三)提升案件办理水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由业务骨干对法律援助服务形式、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要求、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标准等内容进行讲解,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邀请资深律师开展办案技能培训,对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技巧和经验进行分享,丰富法律援助人员的办案经验,提升“实战”能力;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开展业务大讨论,围绕案件(尤其是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心得体会进行交流,提出办理过程中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四)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制定宿松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全流程监管制度,加强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各环节监管。对法律服务机构案件质量情
5、况实行月通报,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案件质量情况实行季度通报。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回访机制、受援群众满意度测评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运行。开展回访受援人活动,对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开展满意度评价占比不低于60%,了解受援人对案件办理的满意度,并对满意度评价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同时征询办案机关意见,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有无违规执业的情形,对违规执业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安排业务骨干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质量双重审核把关,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限时督办、整改。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评估结果向各法律服务机构予以通报并通过门户网站等载体进行公开。健全法律援助案
6、件旁听庭审机制,成立专业评审小组,适时组织旁听庭审(对开庭审理案件旁听庭审不低于3%),了解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的办案水平和工作态度,对办案情况进行现场检验,对旁听庭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析和处理,建立工作台账。(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法律援助投诉查处机制,在县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窗口醒目位置悬挂法律援助须知、聘用律师值班制度、聘用律师点援制公示栏、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机制,公开办事流程、投诉地址、投诉(传真)电话、网上举报投诉信箱,方便社会监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凡进行投诉的必予以查证,对查证属实的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六)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7、组织人员对法律援助专项经费进行一次集中自查,通过自查,修订完善宿松县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严格按照安庆市司法局相关要求使用法律援助经费。各法律服务机构联络员督促本所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于案件结案后30日内提交卷宗审查并领取办案补贴。(七)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县法律援助中心、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要结合乡村振兴,持续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建设,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法律援助法以及其他与困难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引导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申请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努力在全县营造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
8、围。四、实施步骤“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从2023年2月6日开始到2023年11月26日结束。整个活动分学习动员、组织实施、总结通报三个阶段:(一)学习动员(2月6日至2月12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坚定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升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效。(二)组织实施(2月13日至U月10日)。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我县法律援助办案能力、服务质量、队伍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司法行政系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取得实效。(三)总结通报(11月10日至
9、11月20日)。各法律服务机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认真总结“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并于2023年11月15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送至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律援助中心适时对各法律服务机构、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现状、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法律援助中心要切实担起具体责任,组织协调法律援助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做好
10、宣传引导。多渠道、多举措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利用宣传栏、宣传标语、电子显示屏、法治文化长廊等阵地,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络媒介等多媒体,扩大宣传的时空力度;利用与群众打交道的机会,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精准宣传,让法律援助深入乡村、社区、工地和企业,走进群众心中。(三)加强督促落实。县法律援助中心督促指导全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及时跟踪了解推进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主动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水平,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各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服务机构,机关各内设、直属机构要全力以赴,以饱满的热情和负责的工作态度,履行好职责,推动我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