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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投资使用计划方案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过渡期内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编制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农村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为前提,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要及财力状况
2、,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逐步提高产业发展支出比例,确保资金使用精准高效,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打破行业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优化各类涉农资金并统筹使用。(二)坚持规划引领、精准发力原则。以规划带动项目,以项目整合资金,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全力加快乡村振兴步伐。(S)坚持动态监管、跟踪落实原则。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归口监管主体责任,牢牢扭住项目实施和资金流向主线,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台账,对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
3、目以及形成的资产进行动态监管、跟踪落实。(四)坚持公示公告、全程监管原则。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重要内容、重要环节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打通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最后一公里”,实现统筹整合资金项目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三、统筹整合资金范围及规模根据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我县因需调整了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及县级安排的用于农业产业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2023年计划安排统筹整合资金25500万元,其中衔接资金23272万元,包括中央财政衔接资金8465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539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500万元、县级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691
4、5万元,整合其他资金2228万元。四、统筹整合资金投资使用计划2023年度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150个,总投资109053.94万元,计划投资25500万元。其中新建项目103个,计划投资13385.3万元;续建项目47个,计划投资12114.7万元。(一)产业发展项目81个,总投资60534.27万元,使用整合资金16800.12万元,占计划投资65.89%。其中使用中央衔接资金5418万元,占中央衔接资金总额的64.01%;使用省级衔接资金3901.69万元,占省级衔接资金总额的72.36%o(二)乡村建设行动项目65个,总投资47505.67万元,使用整合资金7685.88万元,
5、占计划投资的30.14%。(S)其他项目4个,总投资1014万元,使用整合资金1014万元,占计划投资的3.97%。五、项目实施要求(一)坚持实行项目全程管理。各乡镇(城区)、各部门按照计划方案及时组织实施项目,严格执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按分配资金额度合理规划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决算验收、资金拨付等全程监督管理,严把质量关和审签关,及时组织验收报账资料,按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确保资金支出达序时进度,当年资金全部完成支出。(二)坚持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各项目主管单位要严格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6、支出范围,实行“负面清单”管理,资金使用必须支付到项目,统筹整合资金主要用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三)坚持实行项目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涉农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按照“谁分配、谁使用、谁公开”原则,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及规模、建设内容、补助标准、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进行公示公告。县级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乡(镇)、村级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等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
7、金在阳光下运行。(四)压实资产后续管理责任。按照扶贫资产后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各项目主管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开展资产移交、清产核资、确权、登记、后续监管等工作,根据权属将项目资产纳入国有资产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范围。资产主体单位要切实担负起资产经营管护主体责任,明确管护责任人,负责所确权资产管理运营维护、收益分配、效益发挥、后续管护、资产处置等工作。(五)压实资金项目监管责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监管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紧盯资金使用、项目实施、项目管理、公告公示执行以及发现问题整改等情况,全面落实资金项目监管责任。防止资金虚报冒领、挤占挪用
8、和闲置浪费等,确保整合资金真正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刀刃上。六、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城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用的准、管得好。(二)强化资金管理。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发挥纪检、审计、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作用,对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依托中介机构,对重点项目进行评审,对资金使用绩效进行监测评价,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S)完善绩效考评。严格执行涉农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健全完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将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建立绩效目标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要求,真正从制度层面推进我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