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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促进2023年一季度H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征求意见稿)为促进全市工业稳定增长,实现一季度“开门稳”,现 建议提出如下措施: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 10亿元、15亿元且季度同比增速分别不低于30%、25%、20%、 15%. 1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 同比增量的0.3%给予奖励,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高技术制 造业企业按不超过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 5% 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单季度奖励不超过100万元。2023年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以2000万元 作为基数。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春节
2、期间工业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 提高全市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户开展短周 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31日。三、支持企业春节不停产对2023年1月21日至27日期间开工生产的规上工业 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市人社局 等部门支持春节期间企业不停产措施予以补贴。四、加大技改和研发创新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企业智能化、数字化改造和研发创新的扶持 力度,将技术创新基金规模从150亿元扩大到300亿元。五、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鼓 励各地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 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 拓产品市场。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促进产业链供应链 畅通稳定。本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3 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