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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行动计划一、行动要求(一)行动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按照广东省清远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0-2030年)(以下简称总规)建设目标要求,围绕“城乡一体、邻水相依、生态和谐”的架构,以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增进人民福祉为宗旨,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产业发展,营造宜居利居乐居的城乡森林生态环境。(二)目标要求根据总规,结合我区建设情况,稳步推进各项建设项目,对照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对于未达标的项目,加快推进落实,对于已达标的项目,不断进行巩固完善,确保到20
2、22年实现5大类36项评价指标达到或超过国家森林城市标准,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检查组验收。在此基础上,按总规要求,深入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各项工程,进一步巩固完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巩固森林城市建设成果,城市森林健康水平得到较大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得到进一步提高。到2025年,城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对全区30024.8公顷的森林资源质量精准提升;评选出8个森林示范单位;建设30个森林村镇,提升生态科普教育基地2处,培育优质高效城市森林。二、主要任务(一)开展高质量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特色鲜明、共商共建的原贝L以总规内容要求,科学布局城市森林建设空间,合理安排森林网络、森林健
3、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等重点建设任务,规范引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L加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前期由于森林经营粗放、管护措施不合理,盲目增加森林质量等原因,造成树种结构单一、林分不稳定、景观效果不强的森林。需要加强森林抚育和退化林修复工作,优化林分结构,增加乡土珍贵树种比例,实施集约经营,提升森林生态、景观、经济效益。到2025年,提升30058.1公顷的森林,其中封山育林1000公顷、石漠化综合治理33.3公顷、退化林修复5582公顷、森林抚育23442.8公顷。2 .创建森林示范单位。参照周边城市创建森林示范单位的标准要求,在组织管理、绿化规划建设、管养维护、配套设施等多个维度,制定森林示范单位
4、评选标准和评分细则。到2022年建设初期,在城区范围内开展评选出2个森林示范校园、1个森林示范厂区、2个森林示范单位、3个森林社区。3 .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基地。依托现有的科普教育基地与生态文化场所,增设生态科普长廓,完善科普宣教标识,以图片和文字的形式,展示主要森林植被类型、野生动植物分布情况、生活习性和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等内容,到2022年建设近期,完成太和洞生态科普教育长廊,建设玄真、清新、太和洞等公园的树木挂牌工作,到2025年建设中期,提升位于浸潭镇的清远竹博园科普教育示范基地。4 .建设森林村镇。森林村镇是带动乡村绿化美化,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抓手。在保
5、护镇村原有质朴田园风貌和自然资源的基础上,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宜养”的森林村镇。到2025年,建设森林村庄20个,提升5个乡镇公园,完善5个村庄的公共休闲绿地。5 .加强道路提升。继续加强现有道路绿化管护工作,对于绿化质量差或效果不佳的路段实施景观提升,不断优化树种配置。到2022年,建设初期对县道滨江二线公路两旁未绿化的路段按照宜种则种的原则,见缝插绿,加快绿化,已绿化的道路逐一查漏,及时补植,巩固道路绿化成果,打造绿色样板路,提升长度9.05公里,绿化面积L81公顷。到2025年,对县道12.06公里,绿化面积2.41公顷进行巩固提升。6 .建设公园绿地面积。遵循大小结合、均衡布局
6、、因地制宜原则,我区新建玄真、松林、观景台等三个体育公园,充分利用公园内的闲置地块及边角地块,见缝插绿,增加绿化面积1.88公顷。(二)加强古树名木管护贯彻落实省府办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对全区495株古树和6个古树园,其中一级古树9株,二级古树21株,三级古树465株,认真做好分级保护管理工作。一要核查登记。对全区范围的古树进行补充调查,并进行及时登记,核实后录入管理系统,落实古树挂牌,实现调查和标牌率达100%,确保每株古树有出处有来源。二要落实保护措施。建立古树健康诊断和监测量化指标体系,实施林长制工作,落实护林员的巡查,重点对全区9株一级古树进行定期巡视和保护。对古树的修复和管护进行一树一方案的原则,与各镇人民政府签订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管护协议,落实每一株古树的责任人,并计划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