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p** 文档编号:218542 上传时间:2023-04-17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34.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3页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3页
亲,该文档总共13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docx(1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强化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意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形成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健康有序、服务优质高效的“多测合一”测绘服务市场环境,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修改理由: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2月印发实施。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开展“多测合一”测绘活动的测绘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公示、评价、处理、应用及其相关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第三条市自然资源局是“多

2、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信用制度的组织实施,依法开展测绘服务机构信用信息的采集、公示、处理等工作,为信息使用单位和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并及时、准确地将信用信息全量归集由雎送到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修改理由:采纳市发展改革委意见,规范表述。第四条针对测绘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开展的相关活动,必须遵循合法、安全、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的原则,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切实维护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第五条鼓励测绘服务机构主动向社会做出事前信用承诺。测绘服务机构履行事前信用承诺情况将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内容,主管部

3、门将对测绘服务机构违反承诺事项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认定和管理。第六条依照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评价标准(详见附录)及信用等级评定的要求9信用信息划分为基本信息、优良信息和不良信息Y详见附录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评价标准):(一)基本信息是指测绘服务机构资质条件、注册测绘师及测绘作业人员变动信息、年度报告公示管理制度等基本情况信息。(二)优良信息是指测绘服务机构在测绘地理信息活动中受到表彰、取得荣誉、科技创新、成果质量优良、业绩突出等信息。(三)不良信息是指测绘服务机构在“多测合一”测绘活动中违反测绘技术规范、测算细则、测绘地理信息及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产生失信行为的信息。修

4、改理由:一是明确主体是办法,先有办法再有附录,规范逻辑表述。二是相关描述与附录l102对应。第七条信用信息采集渠道主要如下包括:(一)测绘服务机构基本信息、优良信息由测绘服务机构通过南宁市“多测合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填报,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优良信息应在信息产生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填报,逾期申报不予认定。(二)测绘服务机构不良信息主要通过由相关主管部门采集、行业协会提供和社会公众举报等。修改理由:规范表述。第八条信用行为的认定按照“谁监管、谁认定”的原则,由主管部门联依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对采集的信用信息进行核实,经查证无误的予以认定,并如实录入南宁市“多测合一”信息化管理系统$作为失信处理

5、、守信激励的依据。修改理由:表述赘余,予以删除。第九条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公开的之外,测绘服务机构信用信息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南宁市“多测合一”信息化管理系统公布公示,并推送归集、推送至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信用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进行查询。修改理由:采纳市发展改革委意见,规范表述。第十条信用信息自产生之日起,基本信息的公示期限至测绘服务机构终止,优良信息、不良信息公示期限为一年。公示期限届满后,转为归档方式进行存储,不予对外公示或查询。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对测绘服务机构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工作,将信用信息量化得分,动态计算信用分值,

6、并评定信用等级。第十二条信用综合评价实行累计加减分制。测绘服务机构初始分值为K)O分,根据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评价标准,有优良信息的予以加分并公示,至信用信息公示期满后,将扣减相应增加的分值;有不良信息的予以扣分并公示,至信用信息公示期满或进行信用修复后,将恢复相应扣除的分值。第十三条在“多测合一”测绘服务机构名录库中标注测绘服务机构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A等级、B等级、C等级、D等级四个等级:(一)无失信行为的,信用分值100分以上(含100分),评定为A等级;(二)有失信行为的,信用分值80分以上(含80分),评定为B等级;信用分值6079分(含60分),评定为C等级;信用分值6

7、0分以下,评定为D等级。(三)测绘服务机构存在下列情况的,直接评定为D等级:1 .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2 .被至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3 .因与“多测合一”有关的不良行为,测绘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注册测绘师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 .因在“多测合一”测绘活动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并受到测绘行政处罚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被吊销测绘资质证书。修改理由:一是规范表述。二是第十三条第三项的前提是“直接评定为D等级”的情况,原表述不够精确,不是所有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都会被直接评定为D等级,修改与附录3304、3305相对应。第十四条对评定等级为A等级的测绘服务机构,

8、给予以下奖励:(一)优先提供学习、交流、培训的机会。(二)在“多测合一”行政审批受理中可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机制,在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业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三)优先提供公共服务便利,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依法依规优先选择。(四)优化行政监管安排,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五)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活动。第十五条对信用评定等级为C等级的测绘服务机构,在以下方面给予处理:(一)责令其限期整改。(二)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加大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三)依法对测绘服务机构申请晋升测绘资质等级或者新增专业范围加强管控。第十六条对信用评定等级为D

9、等级的测绘服务机构,除采取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外,依程序向社会通操公示。修改理由:前后描述规范统一。第十七条信用评定等级为D等级的测绘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因执业行为导致本机构列入D等级的注册测绘师和其他相关从业人员,其信用信息由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笄公示。修改理由:前后描述规范统一。第十八条测绘服务机构认为公示的信用信息存在错误、遗漏、超期公示等情况的,或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异议处理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县议处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对核查后确定异议不成立的,应及时予以答复;对核查后确需更正的,应立即予以撤销、

10、修改、补充,并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主管部门发现因自身原因造成信用信息错误的,应立即更正,并将更正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相关信用主体。修改理由:明确申请事项主体。第二十条异议信息处理期间,主管部门应对该信用信息予以“异议处理中”的标注。对无法核实真实性的异议信息,应作出“异议处理中”的标注。异议处理完成或申请核查期满的,取消异议信息标注。第二十一条测绘服务机构在其信息公示期限内具有主动改正不良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可向主管部门提出信用修复申请并出具信用修复承诺;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信用修复有关规定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作出信用修复决定,撤下该条失信信息的公示。第二十二条测绘服务机构提请信用

11、修复时须遵循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修复程序,并满足以下条件:(一)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的不予修复的情况。(二)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并得到当事人谅解或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或扩大,经主管部门确认处罚整改到位。(三)信用信息自产生之日起,不良信息公示满三个月。(四)不存在违反信用修复承诺的情况,且自上一次信用修复决定之日起一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第二十三条主管部门见_相关管理机构及从事信用信息管理的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发布或者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公共信用信息,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反上述规定

12、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使用信用信息,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运用,不得利用信用信息牟利或者违法限制、干扰社会法人的正常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7月30日2023年XX月XX日起施行,有效期再更年。附录: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评价标准附录: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信用评价标准类别序号指标内容评分标准基本信息1-101测绘服务机构名称、单位类型、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所属系统、成立日期、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作业人员规模及测绘作业证、仪器设备、资质等级、专业范围、资质变更记录等基本信用信息完整,可获得基准分1

13、00分1-102测绘服务机构质量管理、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保密管理制度等1-103测绘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变化(含上市、兼并重组、改制分立、重大股权变化等)优良信息2-101获得国家及地方评定的相关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的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10分/项、8分/项、6分/项;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金、银奖、铜)分别加6分/项、5分/项、4分/项;获得市厅级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5分/项、4分/项、3分/项类别序号指标内容评分标准优良信息优良信息2-102获得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评定的相关奖项或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9

14、分/项、7分/项、5分/项;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5分/项、4分/项、3分/项;获得市厅级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4分/项、3分/项、2分/项2-103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获得工市场监督管理、银行、税务等部门授予的良好资信评级获得国家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5分/项,省部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4分/项,市厅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3分/项,县处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2分/项2-104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表彰奖励获得国家级表彰加5分/次,省部级表彰加4分/次,市厅级表彰加3分/次,县处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2分/次2-105主导制定测绘地理信息国

15、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7分/项,最多不超过14分2-106参与“多测合一”测绘活动2年以上,且连续2年无不良信用信息2分(分数不累加,出现失信行为则扣减该项得分,重新计算分值)2-107取得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相关产品发明专利权、软件著作权2分/项,最高不超过4分2-108参与国际合作或者开拓国际市场1分/项,最高不超过3分2-109为政府、公众提供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1分/次,最高不超过3分类别序号指标内容评分标准2-110按要求参加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测绘法宣传日、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等有关活动0.5分/次,最高不超过1分2-111主动向社会做出事前信用承诺3分不良信息不良信息3-101测绘服务机构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测绘作业人员等发生变化30日内未按规定变更、注销-3分/次,其中涉及人员变化的-3分/人次3=40-3.分/Ar*-次3-1033-102“多测合一”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项目备案-3分/次3=404因测绘服务机构原因造成提交的“多测合一”测绘成果错误,不冲马而和题的1分/加.泮口而和M频的-3,t*TjrZX.LUI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人力资源 > 绩效管理

copyright@ 2008-2023 1wenmi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1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第壹文秘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第壹文秘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