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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厂房租赁合同甲方(出租方):合同编号:法定代表人:签订地址:乙方(租赁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厂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出租厂房情况1.K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本市路号室(部位)(以下简称该厂房)。该厂房出租面积为平方米,其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L2、甲方作为该厂房的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签订本合同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厂房的产权证书,权证编号为:;并已告知乙方该厂房设定抵押情况。L3、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为;其现有装
2、修、有关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下同)状况、安全生产条件、防火等级,以及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改变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其它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厂房的验收依据。第二条租赁使用性质和生产用途2.1、 甲方已查验乙方的营业执照、相应生产经营资质证书或者拟从事的生产经营范围。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厂房严格按照经核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和该厂房原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的产品生产。2.2、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监管、消防等有关部门批准,不
3、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从事上款约定之外的其它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第三条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3.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一月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厂房和按本合同附件(二)中约定的有关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有关设施设备)。租赁日期自一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2、 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应重新签订厂房租赁合同。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4.1、 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每日每平方米租金为人民币元。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4.2、 该厂房租金年内不变。自第年起,双方可协商对租
4、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4. 3、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需按日租金的%支付违约金。4.4、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o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5.1、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厂房时,乙方。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厂房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5.2、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设备、物业管理、等费用由承担。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担。5.3、 承担的上述费用,计算或分摊办法、支付方式和时间:第六条厂房的使用要求6.1、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根据安全生产
5、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安全管理意见第二、三、五条的规定,同时订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三),明确租赁双方的生产、消防、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6.2、 甲、乙双方约定,相赁期间,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由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6.3、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4、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约定,保证该厂房及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在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该厂房进行检查时,乙方应予以配合。凡发现乙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
6、,甲方有权书面告知乙方,责令乙方进行整改。6.5、 乙方增设特种设备,或者另需装修、改变技术工艺或改造有关设施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其中按规定必须报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第七条厂房返还时的状态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日内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返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人民币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占用期间的使用费。7.2、 乙方返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甲方根据合同附件(二)的约定进行验收,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第八条转租、转让和交换8.1、 除甲方已在本合
7、同补充条款中同意乙方转租外,乙方在租赁期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厂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8.2、 乙方转租该厂房,应按规定与接受转租方签订书面的转租合同,并依据原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由甲、乙双方与接受转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其中,甲方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因转租而改变。8.3、 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厂房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相的厂房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让或交换后,该厂房承租权的受让人或交换人应与甲方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并继续履行本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8.4、 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厂房,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8、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1.1、 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该厂房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二)该厂房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三)该厂房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四)该厂房在租赁期内被鉴定为危险厂房,或者因不可抗力导致毁损、灭失的。(五)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厂房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六)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的。(七)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八)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九)O1.2、 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
9、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给另一方造成损失,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一)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经乙方催告后日内仍未交付的。(-)甲方交付的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危及安全生产或存在消防等级缺陷的。(三)甲方发现乙方未按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认真履行其管理职责,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且书面告知乙方责令其整改,乙方整改不力或逾期拒不整改的。(四)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相关部门的批准,擅自改变该厂房规划设计的生产使用性质,用于从事第二条第一款约定之外其它产品的生产经营
10、活动的。(五)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经安全生产监督、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即增设、改造特种设备,或者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六)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该厂房、转让或与他人交换该厂房承租权的。(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月的。(八)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九)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十)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第十条违约责任10. K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交付时存在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
11、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10.1、 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厂房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10.2、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在租赁期间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厂房的,甲方应按提前收回天数的租金的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10.3、 租赁期间,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损坏,应承担赔偿责任。10.4、 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擅自改变厂房建筑结构,违反有关技术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力线路等装修工程,改变
12、技术工艺或生产设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原状以及赔偿损失。10.5、 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在租赁期间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提前退租天数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U.K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管辖。11. 2、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
13、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十三条陈述和保证13. K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13.2、 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1)其是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2)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
14、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 K租赁期间,甲方需将未抵押的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乙方,并向乙方承诺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抵押后当事人协议以折价、变卖方式处分该厂房前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厂房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意见。14.2、 本合同自双方生效。生效后的15日内,应负责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同时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报该厂房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乡)人民政府备案。14.3、 本合同经登记备案后,凡变更、终止本合同的,由负责在本合同变更、终止之日起的15日内,向原受理机构办理变更、终止
15、登记备案手续。因甲方未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或变更、终止登记备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其中,因合同变更,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需作调整的,则应在调整后,按上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合同终止的,则应相应办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备案的注销手续。14.4、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4.5、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14.6、 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以及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