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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实践产出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实验实践过程中产出品的管理工作,规范产出品的使用、收藏、处置程序,更好的发挥产出品的作用,避免学校资源浪费。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高等学校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实验实践产出品(以下简称产出品)是指,隶属学校或依托学校各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开发等过程中,学校出资产出的有再利用价值的物品。包括校内实验室,校外基地等实验实践过程中产出的有再利用价值的物品。第三条产出品管理是学校资产管理的组成部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2、原则,做到产出品来源清楚,登记全面,保存妥当,利用充分。确保学校产出品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二章管理部门第四条产出品管理,实行学校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简称国资处)和产出品所在的中层部门(简称中层部门)两级管理体制。国资处负责全校产出品宏观管理,中层部门负责本部门产出品的具体管理。为了管理细化,产出品部门,可根据管理需要,责任再细分至实验室主任、资产管理员、产出品管理责任人等层级管理。第五条国资处在产出品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 .依据上级政策,制定学校有关实验产出品管理文件;2 .掌握全校产出品宏观情况,敦促产出品部门做好产出品登记、成本核算、价值评估、保存即使用等管理工作;3 .审核部门某批次
3、产出品登记或价值评定办法,报学校批准执行。4 .在部门对产出品初步评定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学校组织校级评定会,对初级评出的优良作品,再次进行校级评定;5 .与产出品部门一起,做好特优产出品收藏工作;6 .审核部门一般性产出品的处理建议;7 ,做好优秀产出品的相关档案管理及电子帐审定工作;8 .完成与产出品相关的其他工作。第六条中层部门在产出品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是:1 .认真贯彻上级相关规定,落实本办法;2 .按规定如实登记本部门产出品,认真核算产出品的成本值,按规定管理、使用产出品;3 .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初步评定产出品的等次或对价值进行估计,参与学校组织的产出品等次评定会。4 .初步拟定某批
4、次产出品登记或价值评定办法,报学校请专家审定。5 .对没有特别价值的产出品,提出处理建议;6 .做好出产品的相关档案管理及电子数据入账工作;7 .完成与产出品相关的其他工作。第三章产出品的分类第七条按产出品使用资源划分:国有产品:利用国家资源、学校资源创造出的有价值的产出品;个人产品:利用个人资源创造出的有价值的产出品;第八条按产出品类型划分:文化艺术品:在实验、科研过程中,师生创造的有文化、艺术价值的作品;如著作、视频、陶瓷品、手工品等;实用品:在实验、科研过程中,师生创造的有使用价值的物品;如机器人、无人机、某种工具等;第九条除上述分类外,产出品部门,可根据产出品的特点或专业性质,做出更贴
5、切的分类。第四章出产品管理与使用第十条出产品登记。有使用价值的产出品,不论归属何种分类,都必须登记入账,列入管理范围,产出与使用两条线管理;见实验产出品登记表,实验产出品领用登记表;第十一条核算成本。产出品部门根据投入的成本,核算单件产出品成本,计入登记账目表。第十二条产出品部门评定。产出品被登记后,由产出品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登记的产出品,进行分类或等级评定,为以后使用提供依据;第十三条学校评定。产出品部门评定后,对于优等产出品,学院认为有必要再进行高级别评定时,再由学校请高级专家进行评定定;第十四条产品保存:1.收藏类保存:根据评定结果,可作为学校、部门、专业层面收藏的,作为学校积累历史资
6、料藏品保存。2,再利用类保存:评定结果认为,可在在教学、实验等方面使用的,作为再利用类保存。3.产出品保存时,除学校收藏外,以最近的专业领域优先保存。第十五条账务管理。对于产出品已经形成固定资产,安固定资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第十六条产出品利用及处理1 .产出品再利用及审批。对于各类产出品,可以在科研、实验等方面使用。使用的审批程序如下:部门评定为优级的,由主管资产校长审批后使用,部门评定为普通等级的,由产出品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使用。2 .产出品在学校的科研、实验等方面没有利用价值,但在校外还有一定价值,产出品部门可按照不低于成本价80%的估价,报国资处审定备案后处理,获取的收益按规定上缴学校或
7、财政。3 .产出品在学校内没有利用价值,同时在校外无法出售的,履行报废手续,按废物处理。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七条产出品经过评定,获得校级一等品的,可给予作者个人、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或适当的奖金奖励。第十八条多人合作的产出品奖励时,只对是我校第一署名人进行奖励,可以给与物质、资金、荣誉等奖励。第十九条对登记全面,管理到位,使用审批规范的产出单位,进行表扬;对未按规定登记,管理混乱的单位,根据产出品耗费资金的额度大小,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在以后原材料、资金使用上给与适当减扣。第二十条学校监督、审计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审计产出品登记及使用账目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制度。第六章其他事项第
8、二十一条校企合作项目中,合作单位产出品的管理。1 .在合作协议上,要明确产出品的管理方法,按协议执行。2 .协议没有明确的,原料是学校资源的,按本管理办法执行;原料来自于合作单位或个人的,按实际情况另签订补充协议。第二十二条凡利用学校仪器设备、设施、场地等,开展社会服务或兴办企业,进行产出的,不得妨碍学校正常科研和生活秩序,并按产出量应向学校上交设备折旧费和各种消耗费,补偿水、电等相关费用。具体由相应的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管理。第二十三条属于个人作品(或产出品),学校拟收藏、使用的,学校产出品部门与产出品所有人协商,形成一致的收藏意见,并依据成本,给予产出品所有人适当补偿。第二十四条发文之前的产出品,应按照本规定管理,尽可能全面的登记,不要遗漏;已经找不到实物的,写出丢失原因,存档备查。第二十五条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产出品,已经占用的要限期清理,收回并登记,安排再利用或按程序处理。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国家规定不相符,以国家规定为准。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国资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