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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标准(试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点)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点)创建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打造全县规范统一的政务公开阵地,推动构建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政务公开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如下标准。一、定义范围政务公开专区是指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为提高政策传播效率,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和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
2、务场所设立的提供信息查询、办事服务、申请政府信息、咨询答复等服务功能的线下区域。本标准适用于县本级(含县级部门)、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公开专区的建设。二、公开内容各县级部门、镇(街道)应围绕条例规定的主动公开类目重点公开本单位职能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并实现查询咨询、申请接收、办事服务、意见征集、工作展示、活动发布等一体化功能。鼓励村(社区)因地制宜打造村务信息公开专区,重点围绕村情、村务、财务、村民自治事务等推动村务公开,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三、功能设置(一)咨询互动区与人工服务台关联设置,安排专人提供咨询、答复、打印、复印等服务。通过意见箱、调查问卷、现场互动等方式收
3、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详细了解群众需求,改进政府工作,保障公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可根据空间大小开展政策答疑、宣传、解读等政务公开主题服务活动。(二)政府信息查询区1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查询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方便群众获取全县各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2 .审批服务查询。可通过上墙、纸质资料或扫描二维码等方式提供查询公民、企业、社会组织可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指南、流程等内容。3 .文件资料查阅。提供党报党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以及省市政府公报、便民惠企政策汇编、行政规范性文件、年报汇编、宣传页等文件资料。4 .政务新媒体查询。提供本区域开发或上级开发的群
4、众关注度高的政务新媒体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关注、下载或其他添加方式。(S)政务服务办理区提供人工和自助两种政务服务办事方式,企业和群众可根据自身需要,在窗口或凭身份证在自助机完成大部分的企业一件事、群众一生事事项办理、治安交通违法事项办理、日常法律服务咨询等事项,方便远离城区的老百姓办理日常事务。(四)信息公开申请区宣传普及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含义、作用、途径、方式,提供线上和线下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渠道,方便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以及合理有效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功能获取需要的政府信息。(五)其他功能区域根据本区域特色亮点工作安排,设置其他工作公开功能区。四、设施配备各专区应设置“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及宣传标语;四大基础功能区设置醒目的功能区牌子,根据各区域功能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相关资料,以满足群众正常使用,具体详细见附件;特色功能区根据区域公开需求,自行配备设施设备资料。五、管理机制各政务公开专区应由设立单位建立专区管理办法,包括设备管理、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区域卫生等内容。各单位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围绕专区功能引导、意见征集登记、依申请公开受理、法律法规及政策解答、政务服务办理流程等内容。